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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对县政协提案第146号的答复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19-12-25 浏览次数:

张建梅委员:

  您在政协建水县第十一届委员会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人才培养的建议》的第14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农村卫生工作的支持,特别是您对村卫生室人才培养提出的合理、宝贵建议,我们衷心的表示感谢。

  一、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2018年6月,建水县人民政府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红政办发〔2017〕155号)文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建水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建政办发〔2018〕72号)文件。根据该实施方案,我县积极探索在岗乡村医生按“个人出一点、乡镇卫生院出一点、县级财政补一点”的参保原则,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措施。2019年4月,红河州卫生健康委转发了《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加强村卫生室管理的通知》(云卫办基层发〔2019〕3号),进一步明确将在全省全面实施“乡管村用”的办法,逐步将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临聘人员,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由乡镇卫生院与乡村医生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相应的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目前,我局正按照省、州文件精神,草拟我县具体实施方案,并将在本该方案中明确乡村医生养老、绩效分配、队伍建设等相关措施。

  二、强化乡村医生队伍

  (一)规范乡村医生准入和注册。自2018年6月起,我县严格按照2018年云南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规范要求,规范我县乡村医生准入执业注册管理的各项有关工作,统一使用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电子化执业注册管理。鉴于乡村医生的工作需求,我县进入乡村队伍人员均由所在辖区卫生院进行至少1个月的岗前实践技能培训并经卫生院考核合格方可录用。截至2019年5月22日,参加乡村医生准入培训人员33人,理论考试合格9人,经卫生院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并办理乡村医生执业证3人。我县乡村医生不足问题已通过医疗共同体建设的要求,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在全县142个村卫生室配足411名乡村医生。

  (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院人才培养。《建水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建政办发〔2018〕72号)中提出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重点实施面向高寒山区(普雄乡、盘江乡、坡头乡、利民乡、官厅镇)农村生源为主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免学费医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免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所需经费根据州级统筹比例由县级财政落实。

  三、提高乡村医生素质

  (一)我县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提升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云卫科教发〔2019〕2号)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员提升工作。

  (二)依托医共体,县级医疗机构定期下基层组织开展业务能力培训,提高乡、村两级医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农村卫生工作的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