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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

建水县人民政府对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县政府督查室 发布日期:2019-12-13 浏览次数:

  建政函〔2019〕30号

李春梅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水县泸江河河道(面甸段)综合治理的建议》的第79号建议,已转交建水县人民政府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收到建议后,我县高度重视,县政府常务会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水务局主要负责人、面甸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组进行办理。

  你们提出的泸江河(面甸段)综合治理,目前已列入“十四五”规划州级重点项目。工程规划治理河段长12km,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为:河道清淤、加固堤防和河岸护坡。总投资:93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5580万元,省级补助1860万元,州级补助744万元,县级补助1116万元,工程建成后将保护人口2.4万人、耕地2.6万亩。待项目批复实施完工后,将制定沪江河河道的运行管理办法,对工程安全运行及沿河垃圾、非法占用现象进行长效管理。目前,因我县财力有限,近期内无法实施,采取每个乡镇对辖区内河道实施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河行动”进行管理。

  感谢你对我县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对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水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