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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环境问题举报接收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20 浏览次数:

 

  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5月18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2件。按照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1、举报事项:编号X3YN202405170050:红河州建水县县城的自来水已覆盖区域存在多处无取水许可私自开采售卖地下水(白沙水)的情况,地下水平衡被破坏,

  责任单位:建水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24年5月18日-5月24日

  2、举报事项:编号X3YN202405170057:红河州建水县五龙湖城市公园、紫陶里洒吧广场的露天舞台,长期在夜间产生噪声扰民。

  责任单位:建水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24年5月18日-5月24日

  建水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制定举报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建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