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5月13日转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1件。按照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关于对举报件办理工作情况进行公示的要求,现将举报件受理情况公示如下:
举报事项:编号D3YN202405120006:今年以来早6点半及晚19点时段,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太和社区临安福地小区空气中有浓烈刺鼻气味,让人头晕恶心。
责任单位:建水县人民政府
办理时限:2024年5月14日-5月19日
建水县人民政府责成相关单位制定举报办理工作方案,明确督办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措施,依法依规,严格执法。立行立改、边查边改,相关查处和整改情况将适时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建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