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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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zrzyj/2026-00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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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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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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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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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建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为何修订《预案》
为了有效应对自然灾害,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本次修订以《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红河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依据,并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建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二、《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8个部分,分别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灾害救助准备、灾情信息报告和发布、应急响应、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保障措施、附则,整体构建了“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体系,核心内容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明确了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应急指挥体系,以及建水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及成员单位的职责。
(二)规定了自然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等预防措施,以及预警响应的级别和行动。
(三)详细阐述了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响应级别、启动条件、指挥协调、抢险救援、灾民安置、医疗救护、交通保障、通信保障、物资保障等应急处置措施。
(四)后期处置。包括灾害评估、恢复重建、救灾款物管理、总结评估等内容。
(五)保障措施。从应急队伍、物资装备、资金保障、技术支持、宣传培训、演练等方面,明确了保障应急工作顺利开展的措施。
(六)对预案的管理、修订、解释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三、启动《预案》有何要求
(一)建水县行政区域内发生自然灾害,一次灾害过程造成的损失达到《预案》规定的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的,按程序启动本预案相应等级响应。
(二)发生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边境地区维稳处突等其他类型公共突发事件,造成一定数量人员伤亡、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的,根据需要可参照本预案开展应急救助工作。
(三)灾害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特殊时段,或发生在救助能力特别薄弱的地区、边远地区等特殊区域的,相应应急响应启动标准可酌情降低。
四、如何开展救援救助工作
建水县自然灾害救援救助工作坚持“应急处置与后续救助相结合,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精准救助与长效保障相结合”的原则,分阶段、分环节开展,核心工作包括三个方面:
(一)应急期救援救助:灾害发生后,按启动的响应等级,迅速开展人员搜救、紧急转移安置、临时生活保障等工作,县应急局牵头统筹救灾资金和物资的调拨、发放,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做好交通、通信、电力、医疗、治安等保障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二)灾后后续救助:灾害救助应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因灾房屋倒损无房可住、因次生灾害无法返家、因灾损失严重无生活来源等人员纳入过渡期生活救助范围,采取多种安置方式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每年9月开展冬春期间受灾群众生活困难状况调查评估,10月底前完成乡镇救助需求统计,落实冬春救助资金,解决受灾群众当年冬季、次年春季吃饭、穿衣等基本生活困难,救助款物发放全程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由县政府统一组织实施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保险理赔、贷款优惠等多渠道筹集重建资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范围内按有关审批程序,加快灾后重建工程的审批,指导因灾倒损住房修复、重建等工作;重建完成后,组织开展绩效评估,确保重建工作落地见效。
五、其他有关情况
《预案》起草过程中,建水县应急管理局参照《红河州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形成了《建水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在2026年1月上旬,广泛征求了14乡镇及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和意见和建议。编制组对征集的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吸纳,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内容,最大程度确保应急预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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