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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策解读
  • 索引号
    jsxzfbgs/2025-00033
  • 发布机构
    建水县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31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政策解读

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县政府办公室近期公布了《建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为便于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和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政策出台背景和修订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行政许可是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手段。按照省政府办公厅2023年6月修订发布的《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州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修订发布了《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建水县2023年9月修订发布了《建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5〕40号),《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红河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红政办发〔2025〕46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行政许可事项调整情况进行梳理汇总,修订形成《建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

二、修订情况

(一)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级州级层面清单调整情况,新增“出入境通行证签发”,主管部门为县公安局;“港口岸线使用审批”“港口经营许可”“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港口采掘、爆破施工作业许可”“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认定”,主管部门为县交通运输局;“渔业捕捞许可”,主管部门为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古树名木移植审批”,主管部门为县林草局。。

(二)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级州级层面清单调整情况,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核”“一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许可事项。

(三)根据省级州级层面清单调整情况,规范“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的事项名称。

(四)根据省级州级层面清单调整和我县机构改革情况,“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实施机关调整为县卫生健康局(县疾控局),“事业单位登记”实施机关调整为县委编办(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五)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省级州级层面清单调整情况,对28项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进行调整更新。

三、有关要求

文件要求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建水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5年版)》实施行政许可,及时调整完善本地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不断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效能,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