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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政办发
  • 索引号
    jsxzrzyj/2025-00112
  • 发布机构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5-19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办、局、中心:

《建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经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准并报部备案,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5年6月10日



目录

前言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现状与特征

第二节 成效与问题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 目标与战略

第三章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一节 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落实空间底线约束

第二节 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区

第三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第四节 明确规划分区

第五节 用途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第四章 保障高原特色的农业生产空间

第一节 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第二节 构建“一带、三区”的农业生产格局

第三节 加强坝区的空间管理,协调保护与利用

第四节 划示农业生产重要区域

第五节 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第六节 村庄分类管控,引导村寨差异化发展

第七节 持续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第五章 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第一节 构建“两带、四廊、多点”生态保护格局

第二节 建立自然保护地,维系生物多样性

第三节 增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和管控,统筹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四节 统筹林草湿地保护,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第五节 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第六节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

第六章 构建协调共生的城乡发展空间

第一节 构建“一心、两轴、六镇”城乡发展格局

第二节 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优化县域城镇村体系

第三节 引导产城融合,促进创新聚焦发展

第四节 增存并重,合理引导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七章 优化中心城区布局

第一节 明确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二节 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

第三节 完善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第四节 完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系统

第五节 完善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第六节 完善中心城区防灾应急网络

第七节 完善中心城区蓝绿开敞空间体系

第八节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空间保护与利用

第九节 加强总体城市设计与风貌指引

第十节 加强城市“四线”管控

第十一节 推动中心城区内涵式城市更新

第十二节 统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第八章 塑造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魅力空间

第一节 形成“一核、一环、四带、五区”的魅力空间

第二节 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第三节 加强自然遗产的整体性保护

第四节 加强城乡风貌分类引导

第九章 提升重大要素支撑保障能力

第一节 建设内畅外通的综合交通快速运输系统

第二节 完善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第三节 构建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与基础设施体系

第四节 提高城乡防灾减灾与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第十章 临安镇国土空间规划

第一节 发展定位与规划目标

第二节 优化布局临安镇农业生产空间

第三节 严格保护生态保护空间

第四节 细化落实城乡发展空间

第五节 临安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指引

第六节 临安镇支撑体系建设

第十一章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 落实省州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第二节 与周边区域协调发展

第十二章 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 强化规划传导与管控体系

第三节 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基础平台

第四节 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五节 近期行动计划与重点建设项目


前言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国土空间规划在国家规划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对其他规划涉及的开发保护活动提供指导和约束。

《建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对《云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省总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州总规》)的落实和深化。《规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观察的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等战略,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扣州委“337”工作思路,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建水县是红河州连接昆明的重要节点和大滇西旅游环线的组成部分,还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蕴厚重。建水县将以《规划》为引领,努力将建水县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的古城文化休闲和度假目的地、全省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红河州绿色产业体系建设的新高地,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征程上不断迈进。

《规划》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在科学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基础上,对建水县全域全要素进行科学配置、有效统筹,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资源环境底线约束、城乡发展融合和乡村振兴、重大要素支撑、国土整治修复等方面进行总体部署并提供空间保障。

《规划》是实施空间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政策,是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管理、整治修复的行动纲领,是建水县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基本依据。

规划范围为建水县全域,包括8个镇、6个乡。

规划层次包括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县域为建水县全部行政辖区范围,重点统筹全域全要素规划管理,侧重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部署和总体格局。中心城区范围东至绵阳冲大沟西侧,西至团山村东侧G323国道与G323旧线交叉口,南至明哨线南侧、北至小歪线,重点细化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侧重功能完善和结构优化。将临安镇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与县级总规合并编制。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现状与特征

第1条 历史悠久,滇南重镇

建水,古称步头,也叫巴甸,历史悠久,唐元和年间(806—820)南诏国在此筑“惠历”城,至今已有1200余年的建城历史,“惠历”汉语译为“建水”;宋大理国时期属秀山郡阿白部,元时设建水州,明代称临安府,清乾隆年间改建水州为建水县。自元代以来为滇南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兴盛达七个世纪之久。《滇略》一书中称:“临安之繁华富庶甲于滇中。谚曰‘金临安,银大理’,言其饶也。其地有高山大川,草木鱼螺之产不可殚述,又有铜锡诸矿,辗转四方,商贾辐辏”。

第2条 滇南邹鲁,千年古城

建水县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文化底蕴厚重,历代文教兴盛,人才辈出,素有“滇南邹鲁、文献名邦”之美誉,拥有“千年临安古城”“千年建水紫陶”两张亮丽名片。众多的文物古迹至今保存完好,其中建水文庙始建于元朝,是全国最大的地方性文庙;历经600多年风雨仍雄镇滇南的朝阳楼,是建水古城的标志性建筑;世界纪念性建筑遗产团山古村是云南最精美的古民居群之一。建筑美学的典范指林寺、中国桥梁史上的珍品双龙桥、国内罕见的彝族纳楼司署、学政考棚等众多的古桥、古塔、古井、古街等文物古迹星罗棋布,遍及城乡,堪称一座大型的综合历史博物馆。

第3条 文化交融,旅游强县

建水县是多民族聚居地,主要有汉、彝、回、哈尼、傣、苗六个世居民族,是中原汉文化与边地民族文化交流融汇、多元并存最具代表性的地区之一。建水县拥有绚丽多姿的民族风情,有汉族的祭孔乐舞和洞经音乐,哈尼民族铓鼓舞和长街宴,彝族花灯和烟盒舞,苗族采花山及傣族的歌舞和风俗习惯等,构成了建水县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 建水文庙、朝阳楼、朱家花园、团山古村蜚声中外,古桥、古塔、古井、古街等文物古迹星罗棋布,先后荣获“中国最令人向往的50大旅游胜地”、“中国最美风景县”、“中国紫陶之都”等桂冠,紫陶小镇上榜“中国最美50个特色小镇”, 建水县连续6年上榜“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

第4条 交通便利,四通八达

建水县位于云南省南部、红河中游北岸,早在唐代便是南方丝绸之路的交通要道。建水县距省城昆明220公里、距州府蒙自和红河机场80公里、距中越边境口岸河口250公里,是红河州连接昆明的重要节点。建水县对外交通四通八达,鸡石、通建及建元高速公路在建水县交汇,穿境而过的泛亚铁路东线使建水县成为连接东南亚的重要经济走廊。

第5条 耕地集聚,品牌凸显

建水县位于低纬度地带,北回归线横穿南境,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建水县是红河州耕地资源最集聚的地区之一,坝区面积全州第一。农业生产气候条件优越,全年有307天为无霜期,有“天然温室”之称。是全国最大的早熟夏黑葡萄基地,被列为国家级鲜食葡萄栽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先后获得“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全国无公害蔬菜生产示范县”、“中国果品之乡”、“中国早熟优质葡萄第一县”等多项殊荣,入选“第一批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国家乡村建设评价样板县”、“云南省‘一县一业’(柑橘)特色县名单”。

第6条 矿产丰富,类型多样

建水县成矿地质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矿种多样,分布着锰、铁、铜、铅锌等20余种矿藏,其中特色矿产陶瓷土在县域内分布广泛,保有资源量大,锰储量居云南第二位、铅锌储量居第四位,是我国主要放电锰产地之一。

第二节成效与问题

第7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主要成效

1.粮食生产得到有效保障

农业空间面积不断增加,耕地保护良好,三调耕地面积较二调增加7106.56公顷,截至2020年,全县共验收了37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2889.7公顷,实施了21个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为11929.48公顷,新增耕地面积4919.8公顷。

2.生态系统功能明显向好

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和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打响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碧水攻坚战、启动实施净土持久战,大气污染物减排控制进一步加强。2020年全县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97.4%,较2015年提高7.4个百分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质达标率达100%。稳步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大气污染联防联治、林草生态修复、石漠化治理、基本农田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等工程,完成营造林34.58万亩、石漠化治理75.76万亩、矿山恢复治理583.05亩。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控制指标内。

3.城镇建设实现质的提升

在国家新型城镇化方针指导下,建水县加快推进健康县城、美丽县城、文明县城、智慧县城、幸福县城建设,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启动临安新区建设,西庄紫陶特色小镇、临安古城特色小镇建设力度加大,“新十大院落”、焕文书院、临安古城展览馆等项目加快推进,临安府衙、米轨小火车主题公园建成运营,建水古城省级旅游度假区创建进展顺利。围绕“干净、宜居、特色、智慧”,实施美丽县城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推进灯光亮化提升,完成公园增补提质,优化城市路网,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成功列入全省第一批“美丽县城”创建奖补名单,顺利通过国家级卫生县城复审,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县城、省级文明城市。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2%。

4.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与传承

建水古城格局、传统肌理形态基本保持,历史建筑全部保存,文物修缮工作速度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国家级保护目录,建立了传承点,民族民间文化得到有效的传承和发展;一些传统建筑和传统村落在景区景点建设过程中得到有效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历史文化名城正逐步呈现文化内核聚变、文化活力彰显的新时代。

第8条 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业空间存在的问题

耕地质量总体偏低,坡耕地占比较大,耕地破碎化严重。建水县坡度大于15°耕地面积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24.51%,陡坡地灌排设施布设困难,耕地质量、粮食产量难以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发展阻力较大。全县10亩以下耕地斑块数量占比63.02%,但面积占比仅为9.84%,耕地破碎化较为严重,耕地整体质量低。

坝区耕地保护压力大。建水县2014-2020年坝区耕地减少4.52万亩。建水县城镇建设用地不断增加,城镇建设与耕地保护之间的突出矛盾在坝区尤为明显,粮食生产安全与城市良性发展之间存在相互制约。

村庄配套设施不完善,人居环境品质不佳。村庄建设用地中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占比较小,配套设施不完善;农村生活空间布局散乱,人居环境品质不佳,产业性用地少,农村产业发展较为缓慢。

2.生态空间存在的问题

生态空间破碎化程度高,生态系统抗干扰能力减弱。2014-2020年建水县林地、陆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面积呈下降趋势,生态空间破碎化程度高,与农业空间相互交叉,生态系统割裂。生态空间要素单一,质量欠佳,生态系统抗干扰能力相对较弱。

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供需矛盾突出。受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的影响,建水县境内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季节性缺水问题突出,干旱灾害频繁,人畜饮水与农业灌溉用水供应紧张。由于缺少骨干蓄水工程,水资源调控能力低,干旱缺水问题十分突出,导致群众生活、工农业生产用水得不到有效保障,严重限制了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城镇化进程的推进。

石漠化分布广泛,生态环境脆弱。建水县岩溶地形发育完全,喀斯特地形特征显著。石漠化分布广泛,片区普遍岩石裸露,灌木、草地呈零星分布,土层薄,蓄水能力差,造林困难。经过多年综合治理,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石漠化区生态环境依然脆弱,石漠化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

3.城镇空间存在问题

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不够完善。受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地形地势的影响,建水县城乡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存在较大差异,山区乡镇存在质量较差、等级较低等问题。山区乡镇人口向坝区转移,导致中心城区的基础设施配置存在不足。

人居环境品质有待提升。城市公共空间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现状开放空间多集中于城区西部,老城区内部缺少开放空间。城区道路系统不完善,部分地区道路狭窄。古城风貌不佳,新建筑与老建筑不统一,冲击着人们的视觉感受,影响了建水古城的城市风貌。

4.历史文化保护存在的问题

建水县文化遗产保护以单点保护、名录管控方式为主,缺乏整体保护的理念。文物保护经费不足,多处文化遗产缺乏空间定位,其保护区划多为语言性描述,矢量化数据缺失,无法实现对文化遗产的精确保护。

5.灾害风险存在的问题

建水县地质构造复杂、山高坡陡、地形切割大,地质环境十分脆弱,地质灾害点多面广,主要分布在县域南北部山区乡镇,不少地区岩土体松散开裂,稳定性降低,在连续降雨、强降水天气条件下,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的风险较大。建水县降雨量时空分布不均,季节性缺水问题突出,干旱灾害频繁。地质灾害与干旱限制了建水县的农业生产和城乡建设的环境承载能力,影响项目选址,从而限制了对国土空间的高效利用。

第三节机遇与挑战

第9条 发展机遇

区域一体化发展、都市圈经济是我国城镇化发展的重要方向,建水县作为滇中城市群的组成部分,以建水县、蒙自市两大交通枢纽为主体,联动通海、个旧、开远、元阳、玉溪等县(市),打造区域交通联系圈,融入滇中城市群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等重大国家战略和布局交汇带来历史性新机遇,推动建水县深度融入“双循环”区域发展格局、服务国家战略,在全面开放中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全州持续拓展“口岸-腹地”空间发展新格局,建设口岸城镇,推进建水县与河口、金平、绿春口岸城镇交通互联互通,打通廊道,推进开放型经济区的新突破。

二十大新要求“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要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能力,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第10条 未来挑战

发展方式向绿色转型产生新需求。国家加快发展方式向绿色转型,调整优化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等结构,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将云南绿色能源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推进土地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市场化配置,优化国土空间结构和布局,对建水县转变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提出新挑战。

国土资源安全受多重因素影响,安全韧性国土空间挑战较大。气候变化对自然灾害防治、农业生产提出挑战,影响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地质灾害、水土流失、石漠化等风险加剧。

资源要素约束趋紧,承担高能级城市服务功能面临挑战。建水县水资源总量有限,坝区可供城镇建设的土地资源有限,随着人口和产业的进一步集聚,同时为保障区域交通和能源通道建设服务全省和滇中城市群功能落地,保障建水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水资源和土地资源的约束将更加突出。


第二章 目标与战略

第11条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理解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为基础,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紧扣州委“337”工作思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保障农业、生态、城镇三类空间的有效配置,对全县国土空间开发、资源环境保护、国土综合整治和保障体系建设等进行总体部署和统筹安排。

第12条 总体定位

全国知名的古城文化休闲和度假目的地。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其余众多历史文化资源为依托,坚持古城保护优先,实施临安古城保护提升,加强对核心历史街区文化风貌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延续历史文脉,充分保留古城古韵,提升古城品质,增强历史文化名城的品牌吸引力。整合延伸旅游休闲产业链,强化旅游要素建设,同时联动石屏共建“滇南最美乡愁之旅”,联动元阳成为昆玉红旅游文化带的重要支撑,实现旅游产业结构升级,将建水县塑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古城文化休闲和度假目的地,促进建水县文化旅游实现跨越式发展。

全省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依托“千年临安古城、千年建水紫陶”两张重要名片和璀璨多彩的民族文化、独具风格的紫陶文化、历久弥新的红色文化等资源优势,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示范、文化教育强县、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基础上,进一步融合“旅游胜地”“教育高地”“康养福地”品牌,围绕“一湖两城”规划部署,以泸江烟柳田园综合体、西庄紫陶特色小镇等项目为载体,突出营造滇南最美乡愁之旅,提升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成效,将建水县打造为全省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

红河州绿色产业体系建设的新高地。发挥绿色铝一体化及新材料深加工优势,创建国家绿色园区;发挥绿色生态农业优势,争创“一县一业”示范县、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和“绿色食品牌”基地等。通过要素集聚和产业集群,增强对发达地区产业转移的承载力、对周边县市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力,在全省现代产业发展大潮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努力将建水县打造成为红河州绿色产业体系建设的新高地。

第13条 规划目标

至2025年,建水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空间管制与治理得到加强,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取得新成就,红河干热河谷地带、南盘江生态保育与喀斯特地带得到有效保护;城镇空间得到新发展,产业发展注入创新元素,依托临安新区,城市山水田园要素全面优化提升。全省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基本形成,红河州绿色产业体系建设的新高地建设成效凸显,基本实现全国知名的古城文化休闲和度假目的地。

至2035年,建水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建成,农业空间治理水平全面提升,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得到全面保护,农业现代化体系全面建成;生态绿色更加彰显,基本建成美丽建水,生态保护、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等走在全州前列,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城镇空间更加协调,空间结构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全面建成,形成以中心城区为引领的发展格局;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活化利用取得全面提升,文化特色的区域影响力达到新水平。全省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红河州绿色产业体系建设的新高地全面建成,全国知名的古城文化休闲和度假目的地的区域效应显著。

至2050年,将建水县打造成为国土空间格局科学有序,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深度融合的世界级文化古城、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和文化水平进入高级阶段。建立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第14条 指标体系

在落实上级规划要求和体现地方特色的基础上,围绕建水县发展目标的实现制定发展策略,结合建水县地域实际,选取底线管控、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3个方面28项指标进行汇总。基本策略

1.严守耕地,筑牢底线,保障粮食安全。

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坚持执行农村建房“八不准”、保护耕地“六严禁”等政策文件。

2.保护生态,绿色低碳,绿美永续发展。

夯实绿色发展的生态底色,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安全格局保护,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等生态功能,加强南盘江流域综合治理,稳步提升生态系统固碳增汇能力。加快发展绿色经济,构建绿色能源体系,优化能源结构,加大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开发使用力度。

3.区域协同,开放发展,融入区域格局。

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围绕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和红河州作为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重要前沿,充分发挥建水县的区位、开放优势,找准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加快与周边县市拓宽协作领域、增强协作深度、提升协作水平,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4.传承历史,文旅融合,彰显特色魅力。

主动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和昆玉红旅游文化带建设,依托璀璨多彩的民族文化、独具风格的紫陶文化、历久弥新的红色文化等众多历史文化资源优势,推进文旅产业深度融合。重点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中国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合理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创新保护建水县民族文化瑰宝,继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做好文物建筑的保护与活化利用工作。


第三章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第一节 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落实空间底线约束

第15条 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落实上级下达任务,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6.3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不少于106.91万亩,其中坝区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比例不低于91.70%。实际划定耕地保有量为126.39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7.15万亩,坝区划入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35万亩,坝区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比例91.7%。确保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落实耕地用途制度,落实耕地占补平衡,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

第16条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落实上级下达任务,全县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10.16平方千米。实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812平方千米,占规划面积的21.47%。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系统主导服务功能为水土保持。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的监督检查。

第17条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全县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规模为36.81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系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69倍以内。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建设,实行“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管制方式,并加强与城市绿线、蓝线、紫线、黄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控制线的协同管控。

第二节落实细化主体功能区

第18条 严格落实上位规划主体功能定位

按照《省总规》确定的主体功能定位,建水县的主体功能区定位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基础,提高重要农产品保障供给能力。

第19条 细化乡镇主体功能定位

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细化落实建水县主体功能区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并在乡镇原有主体功能区划基础上,对特殊区域叠加自然景观保护功能区、重点小城镇、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能源资源富集区四类功能类型。以乡镇主体功能区定位为基础,推动主体功能区向规划分区的传导。

全县农产品主产区9个,是落实粮食安全、保障全县农产品稳定供给的区域,支持具有优势的特色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产业,强化农业生产基础设施配套;重要生态功能区1个,是建水县跃进水库所在的甸尾乡,是生态环境极为脆弱的区域,实行严格的水源地保护制度,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生态保护修复,坚定走好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发展道路;城市化地区4个,实行开发与保护并重,推动土地要素高效利用,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水平,提升城镇生活品质和服务功能。结合上位规划,以新型城镇化建设为目标将临安镇作为重点小城镇功能区;将涉及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风景名胜区等自然景观的乡镇划分为自然景观保护功能区,全县共6个;将涉及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等历史文化资源的乡镇划分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全县共6个;将涉及国家规划矿区、国家能源资源基地、矿产资源重点勘察和开采区等能源资源区的乡镇划分为能源资源富集区,全县共3个。

第三节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第20条 构建“一心两轴、两带四廊、一带三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落实国家、省、州区域发展战略、省级主体功能区战略,细化《州总规》总体格局的布局要求,结合建水县山坝差异的自然地理特征,规划构建“一心两轴、两带四廊、一带三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优化以“一心两轴”为引领的城乡发展格局。

“一心”建水县中心城区。强化中心城区对全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推动引领作用,打造建水县发展核心区。

“两轴”是指东西向的区域协同城镇发展轴,南北向的G245现代农业城乡发展轴。

筑牢以“两带四廊”为主的生态安全格局。

“两带”分别是红河干热河谷地带、南盘江生态保育与喀斯特地带。

“四廊”分别是泸江河水系生态廊道、曲江水系生态廊道、南盘江水系生态廊道、红河水系生态廊道。

稳固“一带三区”为主的农业发展格局。

“一带”是指红河河谷特色农产品产业带。

“三区”是指中部现代农业核心区,北部高原农业综合发展区,南部山区农业综合发展区。

第四节明确规划分区

第21条 生态保护区

将生态保护红线围合区域划为生态保护区,建水县划定生态保护区占全县总面积的21.47%。生态保护区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

第22条 生态控制区

将生态保护区外,需给予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自然区域划为生态控制区,主要包括水源地保护区、重要水源涵养区、天然林、公益林、生态脆弱和生态敏感区、水系湿地、重要生态廊道周边的生态用地等,建水县划定生态控制区占全县总面积的6.24%。生态控制区以保护为主,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在对生态环境不产生破坏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展观光、旅游、科研、教育等活动。

第23条 农田保护区

将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划入农田保护区,建水县划定农田保护区占全县总面积的18.57%。农田保护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

第24条 城镇发展区

将城镇开发边界和工业用地拓展线围合的区域划为城镇发展区。建水县划定城镇发展区占全县总面积的1.16%。城镇发展区内采用“详细规划+规划许可”的方式进行管理,实施规划用途管制与开发许可制度。

第25条 乡村发展区

将农田保护区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以及满足农民集中生活及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划入乡村发展区,包括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和牧业发展区。建水县划定乡村发展区占全县总面积的47.91%。主要集中于各乡镇村庄及周边人为活动频繁的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区域。乡村发展区以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导向,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集中建设的核心区域。

村庄建设区。将已批准村庄规划覆盖的区域,依据确定的村庄建设边界划定村庄建设区。建水县划定村庄建设区占乡村发展区总面积的4.41%。

一般农业区。将农田保护区外,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划为一般农业区。建水县划定一般农业区占乡村发展区总面积的33.57%。

林业发展区。将建水县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的区域划定为林业发展区。建水县划定林业发展区占乡村发展区总面积的62.02%。

第26条 矿产能源发展区

将县域内涉及的国家规划矿区划入矿产能源发展区,建水县划定矿产能源发展区占全县总面积的4.64%,主要矿种为锰矿、铅矿、锌矿、锑矿。矿产能源发展区应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矿业权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管控要求,保护区域内生态环境。

第五节用途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以资源环境底线约束为基础,统筹考虑各类用地需求,优先布局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协调耕地与林地的冲突,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保障城镇开发、基础公服配套、交通、水利、能源等用地,稳定陆地水域面积,保障生态修复用地需求,提升土地生态化水平与生态服务功能。

第27条 农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以粮食生产为核心,稳定和优化农业生产空间,按照集中连片、避免碎片化的原则明确各类农用地布局,合理布局现代农业、设施农业等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平台,明确设施农用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等用地规模及布局。规划至2035年,全县农用地与规划基期年总体保持稳定。

1.耕地

规划期间,严格控制耕地面积的减少,确保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优化农业内部结构;大力实施土地整理、复垦,增加有效耕地数量,提高现有耕地质量。规划至2035年全县耕地面积不低于126.38万亩。

2.园地

规划至2035年全县园地面积较规划基期年适当减少。

3.林地

规划至2035年全县林地面积与规划基期年总体保持稳定。

4.草地

规划至2035年全县草地面积较规划基期年适当减少。

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

规划至2035年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较规划基期年适当增加。

6.陆地水域

规划至2035年陆地水域面积较规划基期年适当增加。

7.其他土地

规划至2035年其他土地面积较规划基期年适当减少。

第28条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合理布局城乡各类建设用地,与自然环境特征、城乡总体格局、商业中心体系等功能布局相协调。明确城镇道路系统,深化布局城乡各项道路交通设施,落实交通、水利、能源等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布局,统筹布局特殊用地和采矿用地。规划至2035年,全县建设用地较规划基期年适当增加。

1.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规划至2035年城镇村及工矿用地较规划基期年适当增加。

2.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至2035年交通运输用地较规划基期年适当增加。

3.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至2035年公用设施用地较规划基期年适当增加。

第29条 未利用地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规划至2035年全县未利用地面积较规划基期年适当减少。


第四章 保障高原特色的农业生产空间

第一节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

第30条 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防耕地流失,保障粮食安全

确保完成耕地保护任务。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以质量最优的坝区耕地和数量最多的缓坡耕地为重点,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严防死守耕地红线。规划至2035年建水县耕地保护面积不低于126.3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06.91万亩。实际划定耕地保有量为126.39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7.15万亩,坝区划入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35万亩。严格督察执法,防止违法改变用途,对违法占用耕地“零容忍”,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承担起耕地保护责任,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规划实施期间将全县耕地保护目标分解下达各乡镇,并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定期开展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实施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依法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

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

第31条 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

各类非农建设选址布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的经批准后,按照“占一补一”的原则,补充与占用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的耕地。除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对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应遵循“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通过统筹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等方式,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

第32条 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充分挖掘耕地后备资源

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结合国土综合整治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项目,加大撂荒耕地投入力度,配套完善灌排水、输配电、田间道路、农田防护等基础设施,提升耕地地力,推进撂荒地使用。对坝区撂荒地,要尽快复耕,引导流转土地经营权,优先用于粮食生产,扩大粮食播种面积;对山区撂荒地,要在科学评价种植业适宜性条件、集中连片程度和耕作便利度基础上,按照宜粮则粮、宜特则特原则,发展粮食或其他农作物,增加多样化产品供给;对因灾损毁的撂荒地,要尽快修复、恢复生产;对确不适宜耕种的撂荒地,可按有关政策规定和规划要求用于设施农业用地等。

充分挖掘耕地后备资源。综合考虑耕地后备资源开发条件,调查评价可开垦土地和可复垦废弃用地的宜耕性,将25度以下适宜开发的荒山荒地、低效园地、残次林地等作为补充耕地的后备资源,建立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数据库,并制定切合实际的开发利用时序。按照“耕地下山、林果上山”的空间置换思路,建水县共划定耕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7.05万亩。

第33条 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努力提升耕地质量

全面加强农田设施建设。落实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紧扣“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建设内容,协同推进区域内高标准农田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合理布局田间基础设施,做好与项目区周边骨干灌排工程、路网等配套衔接,以农田基础设施现代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项目区建成后,亩均粮食产能有所提升,形成从水源到田间完整的灌排工程体系,农机作业更加便利,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明显增强,为农业节本增效、粮食稳产高产提供有力支撑。至2035年,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统筹建设高标准农田,力争将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设成为高标准农田,推动“粮田”变“良田”、“瘠地”变“沃土”。

大力提升耕地质量。加强耕地质量监测,及时准确掌握项目区耕地质量演变趋势,采取工程、农艺和生物等措施,改良土壤、培肥地力、保水保肥,因地制宜推广绿色高质高效技术,耕地质量有所提升。

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试点地区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护机制,管护经费、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落实率达到100%,发挥项目长期效益。

第34条 加强耕地动态监测和管理

建立耕地预警制度,严格加强耕地质量的管理。使占用耕地始终处于严密的监控之下。加强选址论证,重点建设项目和乡村建设要本着保护耕地的原则,尽量占用荒地、劣地,少占或不占耕地。积极挖掘存量用地潜力,非农建设可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开展日常巡查和核查,对耕地种植用途改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格防止耕地非粮化。

加大对保护耕地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的知晓度,建立和完善耕地保护的经济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同时综合运用多种政策平台,多措并举,严格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坚决防止出现耕地补充数量质量不到位的问题。

第35条 统筹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

做好土壤生态系统保护。控制化肥、农药用量,减少不合理投入数量,控制农膜残留。特别是跃进水库、天华山水库、曲江大河、泸江河等重要水源地及重要江河干流周边耕地从严管控,科学种植、合理控制农药化肥用量,减少农业污染源。严防重金属矿山开采、工业生产、固体废弃物堆积染损毁耕地,加快农村生活污水的集中收集处理,全力遏制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农业灌溉用水水质,结合不同区域土壤的自净能力制定灌溉用水水质标准,防止污水灌溉对土壤和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开展耕地生态保护项目。基于自然地理格局,结合适宜性原则,按照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的优先序,优化农用地空间布局。在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逐步调整不符合自然地理条件的土地利用方式。优化农田生态环境,开展红河流域、南盘江流域耕地的生态保护建设项目,着力强化受污耕地修复,通过耕地污染监测、修复受污耕地等措施,规划至2035年,全县耕地布局与周边环境将基本协调,耕地生态保护将得到较大提升。

第二节构建“一带、三区”的农业生产格局

第36条 构建一条特色农产品产业带

红河河谷特色农产品产业带。利用红河谷热能资源、水资源、土地资源和生物资源,推动特色农业发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持续增收,适度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休闲旅游观光农业。

第37条 稳固三大农业发展区

中部现代农业核心区。以临安镇、南庄镇、西庄镇和面甸镇为主,坝区面积较大,光热条件良好,重点保障水稻、玉米、红薯等粮食作物种植,改进粮食生产条件和耕作水平,提升粮食产量和质量,适度发展蔬菜、水果、中药材、畜禽和相关农产品加工等,促进产业融合建设一批特色现代农业基地。推动农业生产与文化创意、休闲体验相结合,打造高标准农业休闲体验基地。

北部高原农业综合发展区。以曲江镇、利民乡、李浩寨乡、岔科镇和甸尾乡为主,重点发展粮食作物,同时通过强化水利、产业道路和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适度发展特色蔬菜、特早熟柑橘、玉米、烟草等产业,全面实施提质增效,形成建水县北部高原农业优势区。

南部山区农业综合发展区。以青龙镇、官厅镇、坡头乡和普雄乡为主,重点发展粮食作物,保障水稻、玉米等种植。稳定红河谷特色水果、中药材等种植规模,实施产业升级换代,着力农业科技运用,推动建设南部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区。

第三节加强坝区的空间管理,协调保护与利用

第38条 落实省级坝区空间格局战略目标

积极落实建水县临安坝区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农田成片、组团布局、城田交融”的空间格局,在保护耕地的基础上,打造壮美的田园风光。

第39条 加强坝区耕地保护力度

加强坝区的空间管理,协调保护与利用,优先将坝区优质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建水县坝区耕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91.7%,实行严格管理、永久保护,加大坝区优质耕地集中区域保护。除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外从严控制占用坝区耕地。

第40条 缓解坝区耕地保护与村庄发展矛盾

提高坝区村庄用地效率和强度,严控新增用地规模,严禁新增建设用地零星分散或沿道路布局,引导坝区边缘村庄新增用地向宜建山地布局,科学探索山地-坝区边缘新村建设。

第四节划示农业生产重要区域

第41条 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建水县特色农产品包括粮食产业、特色水果、冬早蔬菜、特色中药材、特色渔业。

粮食产业:全县14个乡镇均有分布,水稻重点布局在坝区乡镇(曲江、西庄、临安、南庄、面甸),玉米重点布局在山区或半山区乡镇(青龙、利民、岔科、面甸、南庄、普雄),薯类重点布局在甸尾、青龙、曲江、李浩寨、南庄、临安、坡头。其中:在普雄龙岔建立2000亩优质生态稻米生产基地,依托独特的气候特点和梯田人文景观,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原生态稻米品牌。

特色水果:按照以南庄为主的葡萄、石榴种植基地,以岔科、面甸、临安、青龙为主的蓝莓种植基地,以利民、盘江为主的特早熟柑桔基地,以普雄、坡头、官厅为主的红河谷特色水果种植基地,逐步建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特色水果产业带。

冬早蔬菜:根据曲江、临安、面甸现有蔬菜资源、生态条件和蔬菜生产水平,规划形成集设施生产、露地鲜销生产和休闲观光基地为一体的冬早蔬菜产业区。北部以曲江镇冬早蔬菜基地为核心,辐射带动利民、岔科、南庄蔬菜产业发展,品种以瓜、茄、豆为主;中部临安镇、西庄镇重点发展水生蔬菜,品种以莲藕、草芽为主;东部面甸镇以洋葱为主。重点打造冬马铃薯产业,把甸尾乡、曲江镇、李浩寨乡打造成为省内知名、国内有名的马铃薯产业基地,辐射带动全县14个乡镇马铃薯产业发展。

特色中药材:根据各乡镇气候特点重点培育石斛、金铁锁、重楼、白芨、三七、板蓝根、草果、党参、金银花、草乌十大中药材种植品种。其中,北部片区:以利民乡和盘江乡为核心打造中药材种植基地;南部片区:以坡头乡、普雄乡、官厅镇为核心打造中药材种植基地;其他乡镇海拔在1500-1800米适宜种植中药材的区域发展种植金铁锁、石斛、三七、金银花、板蓝根、草乌等。

第五节调整农业结构,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第42条 加快产业升级,构建农业三产融合发展模式

在确保农业生产能力不下降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耕地、园地由传统农业生产功能向农业生产、生态保育、休闲观光融合发展转变。加快产业升级,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以农促旅、以旅强农、农旅结合、城乡互动,走出一条符合建水县实际的融合发展道路。以高原特色为核心,以生态建设为支撑,以农民增收为落脚点,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突破口,按照“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的发展思路,构建“种植+加工+研发+餐饮+观光+物流+电商”农业发展模式。

第43条 建设特色农业生产基地,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促进重点产业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经营、专业化生产、精深化加工、品牌化建设、集群化发展。建设以南庄、岔科为主的葡萄、蓝莓种植基地,以面甸为主的洋葱基地,以甸尾乡为主的马铃薯基地,以曲江、临安镇为主的茄果、叶菜、瓜豆类蔬菜基地,以利民、盘江为主的特早熟柑桔基地,以官厅、坡头、普雄、利民为主的中药材基地,以岔科为主的蓝莓种植基地。结合旅游休闲产业发展,加强农田生态景观和农村乡土风貌建设,促进农业生产向景观化、功能化升级,实现农业景观、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有机结合,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和休闲观光园,积极发展农事体验、农业观光、农耕文化展示等产业业态。

第六节村庄分类管控,引导村寨差异化发展

第44条 村庄类型分类与建设指引

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地形特征、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将全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分为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集聚发展类、整治提升类、搬迁撤并类等五类,引导全县138个村庄规划。

特色保护类村庄涉及15个行政村。包括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少数民族村寨、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合理安排新增村民宅基地建房及村庄产业发展用地需求,除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外,原则上不再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指标。

城郊融合类村庄涉及15个行政村。主要承接城镇功能外溢,推动与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将农民纳入城市社会服务体系,保障住有所居并提升居住品质。具备改造条件的按城镇规划和发展实际统一拆除改造,长时间或暂时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村庄,近期以局部整修维护为主,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

集聚发展类村庄涉及54个行政村。进一步提高村庄综合配套水平,保障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引导周边零散分布的自然村村民向集聚类村庄集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优化村容村貌,引导村庄特色产业发展,建设宜居宜业美丽村庄。

整治提升类村庄涉及54个行政村。以解决现有布局无序、农业现代化受阻滞、产业空心化、用地粗放化、生态破碎化等问题为导向,注重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安排,因地制宜优化用地布局,改善提升村庄生活、生产、生态品质。重点统筹协调村民建房需求和人居环境整治,根据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分布、村民住宅布局等情况,在满足建设要求的基础上,采用新建、扩建等多种方式灵活布局。用好各类存量用地并从严控制建设用地增量。

搬迁撤并类村庄涉及自然村8个,不涉及行政村。严格限制新建、改扩建活动,突出生态保护与修复,加强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空心房”整治、废弃地的复垦利用等项目的安排,有条件的确定搬迁时序及规划选址。

第45条 村庄建设边界划定指引

划定村庄建设边界,除存在特殊的乡村振兴产业用地外,原则上村庄建设边界规模最高不超过现状村庄建设规模的1.1倍,按照“特色保护型、城郊融合型、集聚发展型、搬迁撤并型、整治提升型”给予不同的村庄建设边界规模控制指标,单个乡(镇)域的村庄建设边界规模不得超过现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的1.1倍。

第七节持续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第46条 国土综合整治目标

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大力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确保全面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补充任务,整合城乡废弃、低效用地,稳步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充分发挥土地整治在保护生态、拓宽空间上的积极功用,建设资源节约型用地模式,促进区域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不断优化,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47条 国土综合整治重点区域

充分考虑农用地整治潜力集中连片程度、土壤、水资源、交通条件等,确定建水县国土综合整治的重点区域,其中农用地整治重点区域主要位于曲江镇、面甸镇、岔科镇、官厅镇、青龙镇等区域,低效建设用地整治重点区域主要位于临安镇、曲江镇、西庄镇、岔科镇等区域。

第48条 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

综合建水县耕地自然禀赋低、坡耕地占比大、农田分布零散,农村人居环境差、用地效率低下的现状,以及国土综合整治重点区域范围和农业生产适宜区,布局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至2035年,建水县规划安排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重点项目31个,规划低效建设用地整治项目16个。通过实施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提高低效建设用地利用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缓解土地资源压力,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优化空间布局。

第49条 国土综合整治措施

因地制宜,分类治理田水路林村。根据自然地貌特征、土地利用状况的不同,因地制宜、分区引导农村土地全域整治,以土地整治和环境治理为切入点,推进低小散企业腾退和废弃矿山综合利用,挖掘土地的复合价值,全面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美丽田园、美丽庭院、美丽村庄,促进了乡村传统文化的复苏,留住了乡愁。

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通过实施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等工程,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进行提升和改造;实施工程、生物、农艺等措施,提高耕地质量,建成一批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化农业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农田,加快优质耕地规模化和集聚化,为保障全省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化农业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重点推进优质耕地规模化和集聚化,深入推进高标准农田示范地建设。

加强农地生态景观塑造。保护、重建和提升农地生态景观功能,维护自然山水格局,顺应地形地貌,实施精细化、生态景观化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生态系统稳定性,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强沟、渠、路、边坡综合治理和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优化农田生态景观。以“空间重构、山河重整、乡村重生”为目标,大手笔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使得“万亩荒地变良田”,通过产业导入使得万顷“田园”变“花园”,乡村空间得到有机更新。

加强村庄闲置、低效用地盘活。严格落实在宅基地管理政策,提高宅基地利用效率;盘活村庄闲置、低效用地,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商业、办公等复合利用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加强村庄产业用地整理,鼓励高消耗、低产出的工业企业“退二进三”、“退散进集”,利用腾退出的用地发展乡村旅游、特色农业。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的激励办法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

深化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新农村。结合“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等工作,深化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普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提高垃圾收集、污水处理普及率;加快河沟池塘的清淤和生态化治理,改造建设公共厕所,建立健全农村环境卫生治理长效机制;开展农民危房改造,拆除农村违章搭建、破旧损坏的建筑;对村落空间进行整体美化,加强村内道路、公共空间、庭院空间的景观提升和绿化改造。


第五章 保护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第一节 构建“两带、四廊、多点”生态保护格局

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根据红河州“一屏两带、多廊多点”生态安全格局的总体要求,落实南盘江生态保育与喀斯特地带、红河干热河谷地带以及自然保护地等重要生态节点的保护要求。建成连续、完整、系统的生态安全格局,筑牢建水县两带、四廊、多点的生态保护格局,强化生态保护和底线约束,凸显生态特色和区域生态价值。

第50条 落实州级“两带”指引

两带即红河干热河谷地带、南盘江生态保育与喀斯特地带。红河干热河谷地带涉及官厅镇、坡头乡,重点加强植被恢复和水土流失防治,维护红河流域生态安全。南盘江生态保育与喀斯特地带涉及盘江乡,同时也是建水县石漠化分布较为集中的地区之一,重点加强流域范围内的植被恢复,减轻石漠化影响,防治水土流失,提升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

第51条 构建四条水系生态廊道

四廊即四条水系生态廊道。主要以泸江河、曲江、南盘江下段干流、红河下段干流为依托构建,连接县域内各生态功能区的水系生态廊道。推进廊道及周边生态防护林带的保护和建设,提升廊道生态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结构的稳定。

第52条 维育全域各类生态节点

以云南建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中的颜洞片区、燕子洞片区、云龙山片区、焕文山片区为重要节点。持续加强自然保护地、水源保护区水面等生态斑块的保护修复治理,结合生态敏感区和国家级公益林等保护自然生物栖息地的完整性和丰富性。

第二节建立自然保护地,维系生物多样性

第53条 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

建立以云南建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云南建水老虎咬马山森林公园、云南建水跃进湿地公园为主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保护。整合优化后,全县自然保护地总面积为26692.61公顷。规划至2035年,建水县自然保护地陆域面积占陆域国土面积比例不低于7.06%。

第54条 加强自然保护地管控

以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系统性保护为原则,以全民共享、世代传承为目标,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自然生态系统保护。自然保护区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执行保护,各类挖掘性开采全面禁止,对岩体出露地区进行植被恢复,对松散、开裂山体进行工程加固,避免岩体崩塌与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55条 强化重点区域保护,维系生物多样性

全县划定5个生物多样性优先保护区,分别是北热带季雨林植被区、南亚热带植被区、中亚热带云南松和阔叶林植被区、北温带植被区、寒温带植被区。加强生物多样性关键区域的生态系统保护,严格空间管控、用途管控,推进生态系统的可持续管理,有效减少、减弱人为活动多生物多样性重点区域的干扰,保护受威胁野生动植物群落生境。

加快落实就地保护体系、推进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完善生物多样性迁地保护体系,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至2035年,形成统一有序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森林、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典型生态系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

第三节增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和管控,统筹水资源开发利用

第56条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明确水资源利用上限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总体思路,严格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与强度双控。至2035年,用水总量不超过州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1.876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18%,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以上,严格用水强度管理。

第57条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强化农业节水增效,加强灌渠防渗,开展灌区节水改造,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积极发展旱作节水。推进工业企业节水减排,加强规模以上取水户用水计量监管,积极引导冶金、化工、农特产品加工等行业开展节水工艺改造及废水深度处理回用,提高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建立节水型企业建设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城镇节水降损,大力推广节水器具,加强对城镇老旧管网维护改造,降低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

第58条 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水源涵养地保护

建水县境内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14个,分别是跃进-青云水库、白家田水库、天华山水库、洗马塘水库、东风水库、红旗水库、黄龙寺龙潭、尖山水库、老红山水库、老熊箐、大清河、石岗坡机井、他白冲、三台坡水库。共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14处,总面积为30386.18公顷,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2311.62公顷,二级保护区面积12942.79公顷,准保护区15116.77公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严格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在保护区边界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建立隔离防护设施,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第59条 划定河湖水库保护范围,保护水域空间

建水县划定全域内29条河流管理范围及103座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其中划定河道管理范围长度1795.7千米,水库管理范围面积为2148.43公顷,水库保护范围控制线面积为3321.9公顷。

河湖水库保护控制线严格按照《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执行,严格控制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行为,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河势稳定、水资源可持续利用,通过划定河湖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实现主要河湖水库岸线资源的有效利用、科学保护,稳定河势和保障沿岸城乡的防洪安全。

第60条 统筹水资源开发与利用,推进水资源保障利用工程建设

为保障建水县经济发展及生活供水需求,遵循高效利用的原则,构建以水系连通工程为主轴线、以水库工程为支撑、水电站综合利用为补充、以重大节水工程为先导的水资源安全保障网格局。依托滇中引水工程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形成以水库工程为节点、连通工程为纽带,以本地地表水供水为主、外调水为补充的多源互济、互联互通的供水安全保障格局。

规划建设一批以保障生活用水和灌溉用水为主的供水工程,包括改扩建大型跃进水库、新建中型牛路头水库、新建中型苏租水库等水库蓄水工程。在水源分布不平衡的基础上,实施区域引调水工程,规划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新建颜洞至异龙湖、东风水库-铜厂水库-岔科镇、东山大龙潭-团结水库-高粱地水库、曲江-龙潭水库等连通工程;持续推进红园山灌区续建、石屏大型灌区(建水县)的建设。进一步加快构建互联互通的供水网络,合理调配水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供水安全,基本解决区域工程性缺水问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农业灌溉用水得到有效保障。

第四节统筹林草湿地保护,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第61条 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标引领绿色发展

将森林、草地、湿地等作为最重要的自然碳库资源,加强林草湿地保护,持续推进荒山植树造林、城市绿化建设等国土绿化行动,提升林草植被覆盖度、森林蓄积量,提升陆域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体现碳中和的建水价值。在确保生态系统完整稳定、生态功能不受损的条件下适度发展采集、养殖等绿色产业,开发绿色农产品,打造绿色食品产业。

优化能源结构,推动清洁能源利用,制定工业碳减排目标,引导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的产业发展。推广低碳交通系统和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加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技术创新,深入实施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第62条 科学推进林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严格林地用途管制。按照发展现代林业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实施林地用途管制:林地必须用于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严格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管制;加强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管制,禁止毁林开垦、毁林挖塘等将林地转化为其他农用土地;严格实施公益林地管制,严禁擅自改变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的性质。

实施林地分级保护。认真落实林地分级管理,对林地现状进行系统评价定级,划定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4个保护等级。切实保护现有森林,有效补充林地数量,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至2035年,保障全县森林覆盖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

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按照科学用地、因地制宜、适地适策、地尽其力的原则,合理调整防护林、特用林等公益林地结构和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等商品生产林地结构,优化林地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林地多种功能和作用。大力推行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充分发挥林地的功能与效益。

合理安排造林绿化空间。以植被恢复和生态修复为重点,增强南盘江流域及建水县北部山区水源涵养能力,提升县域林地质量,加快宜林地造林绿化及森林经营步伐,增强林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科学划定林地后备资源。为筑牢我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在宜林区域科学划定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建水县共划定林地后备资源补充空间3.33万亩。

第63条 持续强化湿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加大湿地资源综合保护与管控。加强湿地保护,恢复和发挥湿地功能,促进湿地的可持续利用,湿地的保护与管理应当遵循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分类管理、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规划实施期间,严格按照《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对湿地进行保护与管控。

提高滩涂湿地促淤技术,强化湿地生态功能。加大对河流、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及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最大洪水位间的滩地的促淤力度。

合理开发利用湿地资源。湿地在涵养水源、净化水体、调节小气候、调蓄洪水、防止自然灾害、碳汇功能、减轻侵蚀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提供食物及工业原料、提供旅游资源等方面发挥着极高的生态功能。在不影响湿地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对湿地进行合理开发利用。统筹利用城镇空间内的湿地,推进湿地公园建设。

第64条 合理安排草地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持续增加区域草原综合植被覆盖度。建水县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水源地保护区、红河、泸江河、曲江大河淹没区范围、土层厚度<30cm且基岩为难风化岩石且无客土土源的草地对维护区域生态平衡具有重要意义,规划实施期间予以保护,稳步提升区域综合植被盖度,严禁开垦为耕地。

加强草地资源保护。加强草地资源保护。实施以退化草地补播、改良草地等为主要任务的石漠化草地治理工程,以科技为依托,引进先进技术,恢复和改良退化草地。

第五节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第65条 明确矿产资源开发与利用重点方向

规划实施期内,依托县内丰富的矿产资源,发展矿产品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积极推动绿色矿产及新材料产业发展。以坡头乡白显锰矿区为重点,依托优质锰矿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锰产业;以官厅镇荒田、垄得、虾洞铅锌矿区等为重点,依托铅锌资源优势,稳步发展铅锌产业;以临安镇碗窑-幸福村陶瓷土矿为重点,依托国家级紫陶文化产业园区,打造紫陶产业。

第66条 落实划定矿产资源开发重点区域

规划至2025年,建水县落实国家规划矿区1处,总面积224.30平方千米,主要矿种为锰矿、铅矿、锌矿、锑矿;规划重点勘查区2个,面积104.79平方千米,主要矿种为铅矿、锌矿、银矿;规划重点开采区4个,面积33.78平方千米,主要矿种为煤矿、锰矿、铅矿、锌矿、石膏;规划集中开采区2个,面积6.77平方千米,主要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设置勘查规划区块11个,总面积49.98平方千米,主要矿种为锰矿、铁矿、铅矿、金矿、地热、矿泉水;设置开采规划区块20个,总面积6.8763平方千米。

第67条 调控开发利用强度,严格规划准入

加强非煤矿山管控,促进砂石产业有序发展。提高矿山准入门槛,严格执行非煤矿山最小开采规模和服务年限标准,切实提高非煤矿山开采规模,严防边关闭边低水平重复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优化砂石资源规划布局,划定集中开采区,推进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集约化、规模化、现代化、绿色化开采,严格管控砂石土类矿产资源开采。

严格矿业权出让源头管控。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各级各类保护地管控要求,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政策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调控政策。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严格控制协议出让,科学调控、合理布局矿业权。

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坚持矿山设计开采规模与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开发规模化、集约化,落实省级矿产资源规划有关要求,新建矿山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切实推进矿产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

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调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积极推进高效利用、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提高矿业高质量绿色发展水平。大力倡导绿色勘查,按照绿色矿山标准推进新建矿山设计和建设,加快老矿山改造升级,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新建、生产(改、扩建)和历史遗留矿山生态治理修复措施,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促使矿山地质环境和矿区土地复垦状况明显改善。

第六节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

第68条 生态保护和修复目标

至2035年,通过大力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全面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全县森林、草原、湿地、湖泊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健康稳定,河湖生态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河流生态廊道功能实现有效提升,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显著提高,重要和典型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得到全面保护,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

第69条 明确生态保护功能重要区域

根据全县生态、农业和城镇三大空间自然本底和生态问题差异,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林地保护重点区域、水源涵养重点区域、石漠化治理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区域等九大生态修复分区,通过区块为主、条块结合的方式,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生态要素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

生物多样性保护重点区域。主要分布在南庄镇北部、普雄乡南部、李浩寨乡东部等区域。按照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要求,加快对珍稀濒危动植物栖息地区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修建生态廊道,营造良好的生物栖息环境。

林地重点保护区域。包含国家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和天然林区域,主要分布在曲江镇西部、坡头乡西南部、利民乡、甸尾乡等区域。对天然林和林成分较好的次生林进行封山育林、全面封禁以及人工促进自然恢复,实行阶梯差价生态补偿机制,加强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

水源涵养重点区域。建水县水源涵养功能重要性各地差异大,整体上水源涵养功能重要性呈现东西高中部低的分布格局。建水县水源涵养重点区域主要分布于坡头乡和官厅镇等区域。对重要的江河源头区及水源涵养区,开展水源地生态保护和自然恢复;对重要河湖湿地及其周边等区域开展湿地生态修复。

水土保持重点区域。主要分布于坡头乡、官厅镇和李浩寨乡等区域。坚持“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对水土流失地区开展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合理配置工程、林草、农耕等措施,形成综合治理体系,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

石漠化治理重点区域。主要分布于面甸镇、盘江乡和坡头乡等区域。本次将石漠化极脆弱区作为治理修复重点区域。大力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遏制石漠化和水土流失趋势,有效提升生态系统质量;保护修复红河流域水生态环境,建设河流水系生态网络,提升生态廊道连通性。

水土流失治理区域。主要分布于坡头乡、官厅镇等区域。本次将水土流失极脆弱区作为治理修复重点区域。综合运用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植被恢复、生物修复、保护性耕种、封山育林等措施,加强重点地区水土流失防治,对水土流失地区开展综合治理。

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建水县采矿活动历史悠久,矿山环境问题特别突出,点多面广,历史矿业活动对河流、库塘等地表水及区域地下水存在污染问题,造成景观破坏、生态功能退化。根据建水县辖区内历史遗留矿山(包括15个政策性关停矿山和7个五采区矿山,148建水县个历史遗留矿山、群采点计170个治理小区块)分布特征及矿山环境现状特征,环境敏感性及分区原则,划分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多数以自然修复+绿化修复或自然修复+工程治理+绿化修复为主。

第70条 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

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重点工程:建水县规划安排生物保护多样性保护与提升重点工程5个,林地保护与修复重点工程16个,水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工程72个,地质灾害综合防治重点工程10个。通过流域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有效解决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内存在的显著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涵养,保障人居生活环境安全与健康,推动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

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建水县规划安排矿山生态修复重点工程17个,重点是开展矿区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工程治理,加强闭坑和废弃矿山的恢复与治理,对部分矿山周边采空塌陷区及露天采区要因地制宜,加强挡土固沙、土地复垦、绿化等生态重建工作。防治地质灾害,新增可利用土地、景观再现,还矿山青山绿水。

第71条 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具体措施

加强森林、湿地功能修复与生态治理。在湿地、林地等生态系统类型比较丰富的地区,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等,采取植被恢复、野生动物栖息地恢复等措施,实施湿地、退化林地的修复治理工程,逐步恢复生态系统功能。

保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系统功能提升。按照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保护区的要求,加快对珍稀濒危动植物栖息地区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修建生态廊道,营造良好的生物栖息环境。结合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建设,带动生态空间整体保护修复,形成森林、湿地与水体等生态系统,促进生态系统功能提升。

系统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坚持工程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综合运用土地整治、土壤改良、植被恢复、生物修复、保护性耕种、封山育林等措施,加强重点地区水土流失防治,对水土流失地区开展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合理配置工程、生物、农耕等措施,形成综合治理体系,维护和增强区域水土保持功能。

加快建设江河湖(库)水生态监测体系。充分利用并扩充现有的监测站,在有条件和必要的地点建设固定的水生态监测站点,构建与调查指标相匹配的水生态信息库,实现河流物理形态、河岸带、水文水质、水生生物、空间地理信息数据等各类调研与监测数据的管理和基本统计分析功能,为水生态保护和修复提供基础。

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保护修复。生产矿山坚持边开采、边恢复、边治理的原则,对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地质灾害、土地破坏、“三废”污染等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恢复与治理,重点加强自然保护区及重要水源地周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优化布局,加快转型升级,逐步达到绿色矿山要求。


第六章 构建协调共生的城乡发展空间

第一节构建“一心、两轴、六镇”城乡发展格局

第72条 做强中心城区

推动城市转型发展、内涵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提升中心城区功能品质,推动城区存量空间高品质更新,增量空间高品质建设,全面提升临安古城的文化影响力,同时强化中心城区对全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带动引领作用。

第73条 构建两条城乡发展轴

区域协同城镇发展轴。是红河州服务和融入国家、省发展战略的东西向大通道的组成部分。加强建水县、石屏县共建“一湖两城”后与滇南中心城市的联动,东西向与玉溪、文山的区域协调发展。以玉蒙铁路、天猴高速等为支撑,向东对接文山融入北部湾城市群、粤港澳大湾区。

G245现代农业城乡发展轴。依托国道G245,连接曲江镇、李浩寨乡、南庄镇、中心城区、官厅镇和坡头乡,发挥沿线石榴葡萄种植基地、中药材种植基地、特色蔬菜、水果、传统村落、古城等资源优势,以农文旅融合和产业转型升级为主要发展方向,促进城乡联动融合发展。

第74条 做精六个重点镇

以西庄镇、南庄镇、曲江镇、面甸镇、官厅镇、岔科镇六个乡镇为重点镇,发挥重点镇对就近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带动作用,以底线约束和安全韧性为前提,控制合理的规模,引导乡镇走经济产业化、建设精品化和生活现代化发展道路。

第二节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优化县域城镇村体系

第75条 人口及城镇化预测

预测2025年,建水县域常住人口54万人左右,城镇人口31万人左右,城镇化率58%左右;2035年建水县域常住人口60万人左右,城镇人口44万人左右,城镇化率73%左右。

第76条 完善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引导人口空间布局

形成“中心城区-重点镇-一般乡镇-中心村”四级城镇村体系。

中心村包括东村村、西湖村、狗街村、马军村、观音庙村、水寨村、王和营村、欧营村、白家营村、马家营村、团山村、羊街村、小营村、小龙潭村、干龙潭村、大田山村、闫把寺村、红田村、牛滚塘村、团脑村、龙潭村、车家村、业租村、白云村、阿朋村、跃进村、冷水沟村、温塘村、回新村、白显村、太平村、龙岔村、清泉村、暮阳村、清江村、新安村、普家境村。

第77条 确定城镇职能

根据城镇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基础等条件,形成综合服务型、工矿生产型、商贸流通型、文化旅游型、农牧发展型、生态保育型六类职能类型,突出比较优势和功能互补,带动地区特色发展与分工协作。

第三节引导产城融合,促进创新聚焦发展

第78条 构建5+4产业体系

培育5个百亿级龙头主导产业:做强做大先进制造业,巩固壮大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优化提升文化旅游产业,推动紫陶产业提质增效,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

打造4个十亿级重点支柱产业:积极发展大健康产业,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推动绿色矿产及新材料产业发展,促进绿色能源及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第79条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

逐步引导工业项目向云南建水产业园区聚集,保障工业发展空间,适当增加研发、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利用产业园区的空间布局,形成建水县发展新格局,配设物流园,重点建设新材料(绿色铝及精深加工)、陶瓷制品业,辅助建设轻工业、绿色食品精深加工等产业的现代化综合产业园区。

第80条 全力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坚持城市与产业“两手抓”,走以产兴城、以城促产的路子,提升园区配套能力、全产业发展绿色铝及精深加工产业与紫陶产业,全面做强工业;提升人口吸引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城市服务水平,全面做精管理。

第81条 划定工业用地红线,保障产业发展

建水县划定工业用地红线面积1528.56公顷,其中工业用地保障线面积824.09公顷,工业用地拓展线面积704.47公顷。工业用地红线按照《云南省工业用地红线划定管制规则》进行管控,工业用地红线内原则上仅允许工业建设活动,不得开展除规则规定正面清单以外的开发利用活动。

第四节增存并重,合理引导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第82条 精准配置城镇建设用地

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总量,按照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和建设用地指标开展集中建设。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临安新区、云南建水产业园区、高铁新城片区的建设,保障重点特色乡镇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用地,一般镇原则上不再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至2035年,县域人均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第83条 识别存量及低效建设用地

通过对存量及低效建设用地进行识别,建水县建设用地中可进行再开发利用的存量建设用地共计1894.84公顷,其中工业用地3.99公顷,采矿用地682.81公顷,农村宅基地824.88公顷,空闲地64.79公顷;批而未供的土地166.61公顷,供而未用的土地151.76公顷。

第84条 开展城镇土地综合整治

推进工业用地整治。结合建水县存量工业用地实际,对于区位条件较好的地块,通过改变用途的方式进行再开发利用;对于远离城镇,土地利用价值较低的存量用地则建议进行复垦,通过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置换建设用地及占用耕地指标。

低效城镇建设用地再开发路径。结合建水县低效城镇建设用地实际,低效城镇建设用地再开发路径主要为有机更新,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对城镇中已经不适应现代生活的地区做必要的、有计划的改建活动,包括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功能改造等,改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人居环境。

存量采矿用地再开发路径。结合建水县存量采矿用地实际,存量采矿用地再开发路径主要为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区复垦,少部分交通和城镇区位优势明显的用地可考虑变更土地用途,经政府批准,利用已有存量土地,改变土地用途并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批而未用及空闲地再开发路径。结合建水县批而未用及空闲地实际,批而未用及空闲地坚持“以用为先”的原则,根据不同情形,实行分类指导,对已无法实施供地的批而未供土地,申请撤销批文,对可以实施供地的加快供地,对已供用地因企业原因无法利用的采取实施流转和协商收回等方式盘活再利用。


第七章 优化中心城区布局

第一节明确城市性质与规模

第85条 中心城区范围

中心城区总面积65.33平方公里,东至绵阳冲大沟西侧,西至团山村东侧G323国道与G323旧线交叉口,南至明哨线南侧、北至小歪线。

第86条 城市性质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紫陶之都;滇中绿色低碳产业和新兴文创产业集聚区;以古城古镇古村为特色的健康生活目的地。

第87条 中心城区发展规模

至202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26万人左右,城镇人口24.6万人左右,城镇化率约为94.62%。

至203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38.5万人左右,城镇人口37.8万人左右,城镇化率98.18%左右。

第二节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用地布局

第88条 规划空间结构

以城市功能布局为主,融合中心城区及周边的山水田园本底,规划形成“圈层相扣,两廊统领,九区共融”的空间结构。

1.圈层相扣

依托清远路、朝阳北路、迎晖路、工业大道、建水站至临安新区快速路形成建水内环线,串联城区各功能板块实现城市组团快速联接,对城区公共服务系统起到结构性的支撑作用,提升县城发展能级和公共服务能力;依托开建高速、绕城高速、建个元高速形成建水外环线,增强区域交通互联互通水平,缓解城市中心区的交通压力,疏解过境车辆,实现农文旅融合和绿色现代化产业要素的快速流通,是谋划县城核心功能拓展和产业辐射带动的紧密圈层。

2.两廊统领

泸江河最美乡愁走廊。以泸江河和个碧石米轨为联系纽带,将临安古城与沿线古村、古桥及优美田园风光等要素有机串联,挖掘传承百年米轨文化,依托沿线优美的田园风光,打造泸江河最美乡愁走廊,体验一眼千年时光之旅。

沙拉河水韵生态走廊。滨水贯通并向腹地延伸的公共开放空间,串联北部山体、千年紫陶体验(碗窑村、紫陶产业园)、广慈湖、小桂湖、五龙湖等,打造功能复合的滨水体验空间。

3.九区共融

与城市功能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九个城区片区,分别为临安新区片区、临安综合片区、临安古城片区、高铁新城片区、羊街片区、陈官职教片区、南营寨片区、放马坪片区、紫陶创生片区。

第89条 强化规划分区管控

中心城区一级规划分区划分为五大类,其中生态控制区占比约为1.36%;农田保护区占比约为3.03%;城镇发展区占比约为58.49%;矿产能源发展区占比约为0.09%;乡村发展区占比约为37.02%。

城镇发展区二级规划分区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和工业拓展区,其中城镇集中建设区占比约为50.32%,工业拓展区占比约为8.17%。

城镇集中建设区细化至三级规划分区,其中居住生活区占比约为20.35%、综合服务区占比约为6.89%、商业商务区占比约为6.78%、工业发展区占比约为11.98%、物流仓储区占比约为0.64%、绿地休闲区占比约为3.56%,交通枢纽区占比约为0.13%。

第90条 优化城镇建设用地结构

控制居住用地比例,至2035年居住用地占比约为31.72%,新增居住用地优先向临安新区片区、高铁新城片区等发展片区布局;控制工矿用地比例,至2035年工矿用地占比约为19.82%,推进产业用地混合布局,提升产业用地绩效,优先保障绿色铝、陶瓷制品等产业发展空间;增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比例,至2035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比约为9.62%,加大基本公共服务向临安新区功能片区倾斜;增加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比例,至2035年,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占比约为6.82%,提高公园绿地的均好性,重点通过城市更新、城市双修等手段,增加小微绿地公共空间,同时结合15分钟城镇社区生活圈,建设一批公园绿地和休闲游憩场所;提升交通运输用地比例,至2035年交通运输用地占比约为15.53%,优化保障中心城区快速路、对外交通场站、公交枢纽、轨道交通等用地需求。

鼓励居住、商业、公共服务等用地混合开发,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前提下,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提高土地利用绩效。

第三节完善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第91条 构建中心城区两级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以“完善体系、增加数量、提高品质、均衡布局、弹性预留”为原则,优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完善“县级—社区级”两级公共服务体系。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315公顷,人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为8.18平方米/人。

将“15分钟生活圈”作为公共资源配置和社会治理的基本单元。在各片区内结合规划实际建设“15分钟生活圈”,并形成社区服务中心,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设施15分钟出行可达,保障居民享有便捷舒适的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生活品质。

第92条 完善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

1.优化居住空间布局

加强居住用地规模控制与分布引导,合理确定新增住房开发规模与开发强度。有序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加大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引导新增居住用地布局,优化职住关系。合理配套产业集聚区居住用地,针对云南建水产业园区等产业集中的区域,适当增加居住及生活服务功能。规划至2035年,中心城区居住用地面积为1038.36公顷。

2.健全住房供应体系

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导向,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有利于完善“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保障性住房满足工薪收入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商品住房满足城乡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住房的多样化、多元化需求。

第93条 完善中心城区公共文化设施

构建更加全面的文化设施网络。规划1处县级文化馆,位于临安新区,进一步改造提升县文博馆、图书馆、紫陶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结合15分钟城镇社区生活圈配置社区级公共文化活动设施。至2035年,中心城区文化用地面积为17.05公顷,主要集中在临安新区片区、临安综合片区。

第94条 完善中心城区教育服务设施

整合教育资源,加强临安新区、高铁新城片区等片区的教育用地供给。规划新建中学2所,新建小学3所,迁建小学1所。重点保障建水县青云小学、建水县临安新区小学、建水县临安新区初级中学和建水县第三小学整体迁建的建设空间需求。至2035年,中心城区教育用地为193.84公顷,主要集中在临安新区片区、临安综合片区、南部科教片区。

第95条 完善中心城区公共医疗卫生设施

形成以县级医院为主体,民营医院为补充,中医为特色的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规划新建1所医院,为建水县妇女儿童医院;改扩建建水县陈官中心卫生院,提高陈官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增加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结合15分钟城镇社区生活圈配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卫生服务能力。至2035年,中心城区医疗卫生用地面积为32.98公顷,主要集中在临安新区片区、临安综合片区。

第96条 完善中心城区体育设施

加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推动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体育公园、全民建设中心、户外运动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构建中心城区“15分钟健身圈”。规划新建1处县级体育馆,结合15分钟城镇社区生活圈完善社区级体育设施配置,加快推进建水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

第97条 完善中心城区社会福利设施

健全社会福利设施体系,提升社会福利设施水平,实现社会救助高质量发展。规划新建一处县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重点提升中心城区内现状社会福利院的服务能力,重点保障建水县综合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空间需求,结合15分钟城镇社区生活圈配置社区级养老服务设施。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基层(村委会、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加强特殊人群社会保障服务及配套工程建设。

第四节完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系统

第98条 中心城区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目标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构建智慧友好的绿色交通系统,形成与城市空间格局相匹配、内外交通衔接顺畅、满足不同层次出行需求的“安全、便捷、高效、绿色、舒适”的城市交通体系。

第99条 优化城市道路网结构和布局

延续优化“外环内网”的城市干路网结构,重点推进城市快速路网建设,高效组织城市空间,根据用地功能差异布局级配合理、疏密有致的道路网络,形成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四级路网体系。

城市快速路。规划建设“两横一纵”快速干道。“两横”为建水站至临安新区快速路、规划快速路1(现状鸡石高速位于中心城区的部分);“一纵”为规划快速路2(现状通建高速位于中心城区的部分)。加快推进通建高速,向北迁移至建水绕城高速;推进鸡石高速改线,向东向西迁移至建水绕城高速。将现状鸡石高速城区段、通建高速城区段改为城市快速路。

干路系统规划。规划工业大道改线,重点打通迎晖路与工业大道南段,改造城区现状五叉路口,快速连接火车站和临安古城;重点打通广慈路、迎恩路等干路,改善城区内部交通;重点新建美丽大道等干路,完善新区路网骨架。

城市道路空间控制要求。已建成区域结合城市更新改造,打通断头路,新建市政道路,提高城区路网密度;规划期末,中心城区道路网密度不低于9千米/平方公里。

第100条 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中心城区客运交通体系以非机动交通为主体,普通运量公交为基础,鼓励城市公共交通承担中长距离出行。规划期末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争取达到100%。

建立常规公交、旅游专线车、出租车、汽车租赁等多种公共交通方式。加强城市综合交通枢纽的公交集疏运系统建设,实现顺畅衔接、便捷换乘。

第101条 构建系统安全的慢行系统

结合城市绿道,完善安全通达的骑行网络和舒适便捷的步行活动区域,串联主要公园,建立线性绿色开放空间。提高慢行网络的连续性和功能性,为市民运动、休闲、健身等提供舒适安全的活动场所。因地制宜采取分隔、保护和引导措施,保障道路慢行空间安全性。构建慢行换乘系统,加强与公共交通站点的衔接。

第102条 完善城市停车系统

近期公共停车场与配建停车场并重,已建区域主要通过路内和路外公共停车弥补缺口,新建建筑严格按照配建标准建设停车位,推进停车设施的社会共享。远期通过改造、新增配建停车设施,形成以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场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停车供应体系。制定分区差别化的停车政策,严格控制城市公共中心的停车规模,引导个体交通合理使用。

第五节完善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第103条 中心城区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预测2035年中心城区最高日用水量为13.09万m³/d,其中工业用水为3.88m³/d,日变化系数取1.3,平均日用水量为10.07万m³/d,其中平均日工业用水量为2.99万m³/d。以跃进水库、绵羊冲水库、红罩塘水库、天华山水库、黑龙潭水库等作为中心城区水源。

至2035年,扩建青云水厂、扩建羊街自来水厂,新建建水二水厂。青云片区生活用水由青云水厂提供,工业用水由高位水池和企业再生水回用提供;南营寨片区、放马坪片区生活用水由青云水厂提供,工业用水主要来源地下水和企业再生水回用;羊街片区生活用水由羊街自来水厂提供,工业用水由高位水池和企业再生水回用提供。

加快实施重点水系连通工程,规划新建建水县黑龙潭至天华山水库至红罩塘水库连通工程,连通现有各分散水源,在空间上优化调配各水源,实现多水源联合调度,保障中心城区供水安全。

生活、工业供水管网依据规划期末发展用地及用水量统一规划,主要沿道路布置,生活供水管网管径为DN200-DN1000;工业供水管网管径为DN200-DN400。管网采取环状、枝状结合的管网形式。

第104条 中心城区污水工程规划

构建绿色低碳、用地集约的污水处理系统,优化中心城区污水排放分区。

规划污水量预测为生活污水量和工业污水量,分别按照平均日用水量的85%和80%进行计算,则中心城区生活污水量为6.02万m³/d,工业生活污水量为2.39万m³/d。

依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面达到一级A标准。

至2035年,新建建水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新建建水县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建羊街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建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均处理中心城区和周边村庄的生活污水,南营寨片区和放马坪片区企业内自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依据企业污水量确定污水处理能力;工业污水按谁排放谁治理原则,由各工业企业自行处理后回收再利用,羊街片区、青云片区生活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南营寨片区、放马坪片区生活污水由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各片区工业污水均由企业自建处理设施自行处理后回收再利用于工业用水,水质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要求。

污水管网整体遵循地面高差,沿主要道路敷设。其中污水管网管径为DN200-DN800,污水管道内污水流动形式以重力流为主,当无法利用重力流或重力流不经济时采用压力流。

第105条 中心城区雨水工程规划

建立稳定、可靠、高效的雨水排放系统,贯彻“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水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35 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完善城市建成区雨水排放系统,老城区逐步改造旧沟、合流管道,古城片区有条件的区域有序开展分流制或截流式合流制改造,新建区域按照雨污分流制建设雨水排放系统。采取就近分散排放原则,合理划分排水分区,提升排水设施排涝能力。至2035年,中心城区城镇建设一般地区雨水管网设计暴雨重现期按不低于3年一遇,重要干道、重要地区或短时间淹水即能引起较严重后果的地区取5年一遇,村庄地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1年1遇。

第106条 中心城区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预测到2035年中心城区最大用电负荷44.08万kW,总用电量37.79亿kWh。加快推进绿色智能电网建设,加强负荷中心变电站和电网建设,推进电网改造,广泛应用节能、节地、环保的新技术和设备,提升电力综合利用效率。

中心城区电源主要使用500kV惠历变。

保留中心城区220kV西湖变、220kV涌鑫专用变、220kV建铝专用变、110kV老涌鑫专用变、110kV建水北牵引站、35kV东山变、35kV青云变,扩建220kV临安变、110kV羊街变、110kV宝泉变、110kV建水变,新建220kV朝阳变、220kV青山变、110kV丰泰变。

在中心城区外形成220kV环状主干网,内部完善110kV电力网络结构,逐步实现以110kV电压等级为主网架,使110kV高压电网基本实现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高压走廊单回通道两侧用地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管控。

第107条 中心城区通信工程规划

规划完善城镇通信局所配置,根据发展规模合理新建扩建通信局所,重点保障通信汇聚机房空间需求。加快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强化基站、铁塔项目建设。

规划预测到2035电信用户总规模为80.13万户,其中固定电话主线为15.83万线,移动用户为38.5万户,宽带用户为13.48万户,有线电视用户为12.32万户。

至2035年,规划以宏基站构成中心城区内的移动通信骨干网络,按1000-2000用户/个标准设置通信基站。保留1处现状通信局、1处广电局,全面推进重点区域5G网络全覆盖。

第108条 中心城区燃气工程规划

规划中心城区用气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以过境长输燃气管道线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红河支线为气源,气源接收点为建水门站,以建水县羊街片区LNG储备站为应急调峰气源,以液化石油气为辅助气源。

规划预测到2035年中心城区年用气量为18213.27万Nm³/a,计算月平均日用气量为50.69万Nm³/d,高峰小时用气量为3.56万Nm³/h。保留临安综合片区LNG储配站,规划在现状羊街片区LNG储配站用地上合建建水门站,新建上游管道燃气分输站,根据中心城区开发建设合理完善液化石油气场站配置。

燃气管网布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规划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109条 中心城区环卫工程规划

预测到2035年中心城区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15.8t/d,乡村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6t/d。至规划末期,中心城区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保持100%,餐厨废物集中处理率达到10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80%。危废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全面推进固废综合利用,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实行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加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可回收垃圾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易燃垃圾送垃圾焚烧发电厂,剩余部分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收纳场;医疗废物由专业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合理统筹布局医疗度物集中处置设施,并兼顾处置相邻县(市)医疗废物。

保留现状2处生活垃圾转运站,处理建水县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生活垃圾,规划扩建1处建筑垃圾处理厂,新建1处生活垃圾中转站,新建转运站与相邻建筑间距需符合《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要求。城乡生活垃圾近期通过垃圾密闭运输车统一运输到位于个旧市的红河州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远期运输到位于临安镇的规划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第六节完善中心城区防灾应急网络

第110条 中心城区应急救援体系

1.综合防灾减灾目标。

构建全域覆盖、多灾种、多策略、多阶段的现代化安全保障体系,建成主动防御、有效抵抗、高效响应、快速恢复的高原安全韧性城市。当遭受设防标准灾害时,城镇功能及生命线系统基本正常,重要工矿企业能正常或者很快恢复生产;当遭受超出设防标准灾害时,城镇功能不瘫痪,要害系统和生命线工程不遭受破坏,不发生严重次生灾害。

2.构建综合防灾指挥中心

以建水县人民政府为平台建立城市综合防灾指挥中心,负责战时和平时防灾救灾工作的组织、指挥,实现空袭、火灾、地震、交通事故、防洪、重大疫情等突发事件的统一接警和受理构制。

3.提升防灾避难场所配建水平

规划在保留现状固定避难场所的基础上,在临安新区片区新增1处中心避难场所,2处固定避难场所。完善紧急避难场所配置,主要布局在各居住小区周边1平方公里范围内,与居委会、社区的管理相衔接。避难场所的选择应符合远离次生灾害危险源、远离地质灾害区,便于设置生命线工程和防火安全带。

4.构建应急疏散救援通道

人口疏散以就地疏散为主,中程疏散为辅,远程疏散补缺,以镇乡为单位,进行人口疏散安置。救灾干道,以对外交通性主干路为主要救灾干道,保证有效宽度不小于15米。疏散主通道,以城市主干路为主要疏散干道,保证有效宽度不小于7米,与救灾干道形成网络状连接。疏散次通道,以城市次干路作为疏散次干路,保证有效宽度不小于4米。

5.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规划设立1处县级应急物资储备站,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储备帐篷、棉被、药品、食物等救灾物资,应对各种突发灾害。

第111条 中心城区防洪排涝规划

中心城区的河洪防洪标准为50-100年一遇,山洪防洪标准为20-30年一遇,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20-30年一遇。严禁在行洪用地空间范围内进行有碍行洪的城市建设活动。泸江河、沙拉河、象冲河、南庄河防洪标准采用50年一遇,其余较小的排水沟渠标准采用20年一遇。团结水库、广慈水库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合作水库、小桂湖、五龙湖、临安湖为20年一遇。城市河道防洪工程主要由河道监测、洪水预警、河道堤防等系统组成。

第112条 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中心城区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进行抗震设防。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基础设施其设防标准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执行。规划在县级行政中心设置一处县级抗震救灾指挥中心,负责抗震救灾指挥工作。

第113条 中心城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

中心城区涉及一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隐患点分布密集,灾害频发,多期多点治理后已对大型及以上地质灾害形成一定控制,需进一步完善群专结合工作,一些已做工程治理的受投入资金及实施难度限制,防治成效有限,需通过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工程治理项目加强滑坡、泥石流活动性监测及防治。

第114条 中心城区消防工程规划

完善消防指挥中心配置,消防指挥中心结合青云路消防站设置,统一调度中心城区消防及救灾工作。保留现状古城消防站,扩建现状青云路消防站、清远路消防站为一级普通消防站,规划新增一级普通消防站3个,分别位于羊街片区、陈官职教片区、高铁新城片区。中心城区按接警5分钟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为一般原则设置一级站,面积小于2平方千米的区域或火灾高风险区建设小型站作为补充教援力量危险品主要沿城市外围道路进行运输,一般不得穿越中心城区。

第115条 中心城区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社会治理

运用智慧城市手段,对城市公共卫生安全进行“无死角”监管,增强城市抵御风险、应对风险能力。优化应急医疗救治设施布局,提升城市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能力。依托建水县人民医院、州中医院等建设公共卫生救治中心,作为县级定点防疫医院;加强全县体育馆、展览馆等大中型公共设施的平疫转换设计;加快推进健康驿站建设。

第116条 中心城区危险源管控

大型危险品存储用地应尽量接近主要服务区域,减少运输意外事故发生及运输成本。应根据危险品的性质、种类及其供应链特点,分类设置存储用地,仓库建设应满足消防要求,对生产性危险品仓储设施应该严格控制库区数量,合理布局。储存有爆炸危险性的化学品仓库应设置泄压设施、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第七节完善中心城区蓝绿开敞空间体系

第117条 优化中心城区蓝绿开敞空间结构

结合城市生态网络结构主骨架和周边大型绿地斑块,构建“绿廊交错、公园棋布、田城相融、山水相拥”的蓝绿开敞空间,形成“七河、十湖、两楔、多园”的城市蓝绿开敞空间结构。

七河:以泸江河水系为基底,打通七条水系网络,形成的滨水生态景观带;

十湖:以十湖为节点,覆盖城市各个组团,以山体为对景的城市生态屏节点;

两楔:依托沙拉河、驻月河两侧构建的大型生态绿楔;

多园:各个组团内具有特色的公园组成。

第118条 完善中心城区绿地系统

1.公园绿地

构建由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等组成的内外贯通的公园体系,丰富公园绿地的类型。延续地方历史文脉,结合文保单位、重要文物古迹和历史人文要素布局点状绿地,延续当地人文特色,增加公园文化内涵,保护民族文化遗产,塑造城市风貌特色。至2035年,公园绿地、广场步行5分钟覆盖率达到9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

2.防护绿地

按照规范要求,结合建水县中心城区建设现状,严格控制高速公路、快速路及主干路、铁路、高压走廊等各类防护绿地的宽度。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按照相关标准预留安全防护距离。

3.广场用地

按照规范要求,合理布局县级、社区级等不同层次的广场,打造宜人的公共空间,不仅为居民提供多样化的日常交往与社会实践活动场所,还为城市注入活力和文化氛围,塑造城市形象,提升城市的品质和吸引力。

第119条 完善中心城区蓝网系统

科学合理组织水系岸线,打造中心城市蓝色网络框架。

1.主干蓝网

依托泸江河为主干。积极改善泸江河水生态与水环境,提升城区生态品质。串联沿线不同规模和层级的公园、广场,形成贯穿中心城区各片区的线性开敞空间。

2.次级蓝网

构建由沙拉河、象冲河、南庄河等河流组成的次级蓝网。加强次级水系干渠疏通整治,恢复河道水系功能,修复河道生态环境,优化城镇开发边界内蓝网沿线功能布局,改善中心城区环境品质。

第120条 控制通风廊道

完善中心城区通风廊道系统,提升建成区整体空气流通性。结合沙拉河、五龙湖城市公园、紫陶大道、建水大道等开敞空间及干路系统构建多条城市通风廊道。通风廊道区域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开发强度,避免屏风式建筑布置,逐步打通阻碍廊道连通的关键节点,形成利于通风与清洁空气流通的空间环境。

第八节中心城区历史文化空间保护与利用

第121条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保护利用目标

以建水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为核心,突出重点历史文化遗存的集中展示,连点成线,建立系统化的展示体系。文旅融合,构建中心城区文化体验与旅游开发格局,以旅游提高人们对历史文化遗产价值认识,促进保护利用,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利用。注重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同城市居民的文化生活相融合,展现建水县多元特色文化。

第122条 中心城区历史文化资源活化利用引导

以城市更新项目为抓手,运用“策划、规划、设计、运营一体化 ”驱动模式,引导历史建筑所在区域风貌协调更新,在有序更新中延续城市文脉,同时对原有建筑进行空间再造和功能转换,融合新业态培育新动能,使之满足现代社会生活需求,既保留历史价值,又凸显现实意义。围绕历史文化资源发掘保护工程与历史文化展示工程,保障历史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有序推进,全面提升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文化旅游等相关设施支撑水平,系统推进产业协同、文旅融合、道路交通以及数字化应用等方面的配套支撑工程。

基于“少拆多改、注重传承”的原则,采取“留改建”相结合的方式,在改造过程中以保护传承、优化改造为主,拆旧新建为辅,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确保在保护利用的过程中,历史信息传递不走样,历史价值得以彰显,还应重视历史文化资源周围空间环境真实性的保护,周边空间不得破坏其原真性。

活化历史建筑在“修旧如旧”的同时应注重使用功能。彰显建筑文化遗产的内涵,实现原有的功能延续与现代利用方式相协调,将社会效益放在活化具有地标意义及代表性历史建筑的首位,活化后适合向公众开放。

第九节加强总体城市设计与风貌指引

第123条 明确城市风貌分区

结合中心城区城市功能分区划分、空间控制要求的相近性、山体水系和道路空间要素、现有行政划分等要素,形成中心城区六大风貌分区:历史文化风貌区(临安古城片区)、居住生活风貌区(临安综合片区)、职教文化风貌区(陈官职教片区)、现代都市风貌区(高铁新城片区)、生态新城风貌区(临安新区片区、紫陶创生片区)、产城融合风貌区(羊街片区、南营寨片区、放马坪片区)。

第124条 明确开发强度分区

Ⅰ级强度区容积率控制在1.0以下,为低等强度开发地区,以低层建筑为主。主要集中在城市绿心、生态绿楔内以及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内。

Ⅱ级强度区容积率控制在1.0至2.0之间,为中低等强度开发地区,以多层建筑为主。主要集中在零散的居住、工业、交通以及物流仓储用地。

Ⅲ级强度区容积率控制在2.0至2.5之间,为中等强度开发地区,以多层和小高层为主,局部可设置高层建筑。主要集中在临安新区、高铁新城片区、临安综合片区的居住区和一般商业区。

Ⅳ级强度区容积率控制在2.5至3.5之间,为高强度开发地区,以多层和高层为主。主要集中在临安新区片区、高铁新城片区等居住、办公、商业较为集中的地区。

第125条 基于古城保护的城市天际线控制

保护古城天际线,对古城内建筑高度、容积率和风貌进行管控,塑造历史城区优美天际线。加强第五立面管控,增强地区可识别性。在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及周边历史环境意向、意境的同时,结合重要地标及主要眺望点,控制重要视线廊道,塑造高低错落有致的城市天际线,形成独具建水县鲜明特色的城市风貌。具体高度控制要求按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执行;另辟新城在临安新区和高铁新城片区进行高层建设,新建建筑高度总体控制在100米以下。

第126条 基于古城保护的城市空间肌理

城市肌理记录着城市完整的发展脉络,是城市历史演绎的诠释和对现实生活的反映,是城市文化的载体。通过织补、清洗等方式修复古城肌理,让传统街巷格局得以保护,让历史文脉得以彰显。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对城市肌理、空间结构“修旧如旧”。加强对城市街坊尺度与规模的控制,形成尺度宜人的慢行环境。强化历史环境地区和城市公共空间、重大功能设施之间空间肌理的延续性,促进历史环境地区的活化再生。

第127条 景观视线廊道控制

主要视点和景观节点:青山(制高点)、文笔塔(制高点)、建水古城、五龙湖、广慈湖、小桂湖。主要视廊和景观带:五龙湖-广慈湖-沙拉河视廊,青山-临安新区视廊。

建立重点突出、结构清晰的景观视廊系统。严格管控视廊范围内的建筑高度、体量和色彩,形成景观点突出的城市高度意象。控制滨水傍山的建筑高度与体量,保证山体20%以上可见,形成富有层次、错落有致的天际线。加强由山体眺望水岸线的廊道空间控制,保护青山、文笔塔所在山体等与泸江河、沙拉河、南庄河等水体的廊道,保持山水交接特征的清晰完整性。

第十节加强城市“四线”管控

第128条 城市绿线范围及控制要求

将沙拉河滨河绿带及其串联的公园划入城市绿线,面积约47.68公顷,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实施管控,绿线范围内不得进行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129条 城市蓝线范围及控制要求

将泸江河、沙拉河等主干河流水系的地表水体保护地域划入城市蓝线,面积约为107.46公顷,严格按照《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实施管控。

第130条 城市黄线范围及控制要求

将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环卫设施、110kV及以上变电站、一级消防站以及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纳入城市黄线。面积约18.42公顷。严格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实施管控。

第131条 城市紫线范围及控制要求

将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作为城市紫线,面积约199.55公顷,严格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实施管控。对已纳入城市紫线管控名录、但因未精准划界导致暂无法落实城市紫线具体空间范围的文化遗产,加强部门协同,及时落实动态补划。

第十一节推动中心城区内涵式城市更新

第132条 城市更新重点区域

城市更新重点区域打破传统以地块为单位的更新项目推进机制,按照片区统筹的思路,聚焦于建成年代较早,现存问题较多,公共配套供需缺口较大的地区,根据建设年代、用地功能、建筑类型等方面的差异和更新需求,综合考虑道路、河流等自然界线,与规划范围内已有规划相对接,以适宜的尺度进行划分,城市更新重点区域主要位于临安综合片区、陈官职教片区等。

第133条 分类施策略推动城市更新改造

按照“保证底线、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的方式,深入推进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引导城市更新向更加注重环境承载力、环境整治、功能改变、生态修复、城市修补转变。

老旧小区改造:围绕“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采取更新改造、集中拆除、置换盘活等多种方式,集中整治和改造老旧小区;统筹更新老旧小区内基础设施,完善社区服务设施和应急设施,提高城市包容性。

棚户区改造:摸清棚户区底数,将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纳入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实现棚户区改造应改尽改。

老旧厂区更新:引导老旧厂区的企业向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搬迁,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充分利用老旧厂区腾退土地,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发展现代服务业;发挥老旧厂区的产业配套、科技人才及技术研发等优势,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合理开发利用工业遗产资源,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用地经济效益。

统筹城市更新各要素:结合老旧小区、棚户区、老旧厂区改造更新,统筹谋划历史地段、交通体系、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城市绿化、城市风貌更新。加快政策引导,有序推动批而未供用地、供而未用土地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

第十二节 统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

第134条 合理分类、分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加大城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优先安排市政基础设施、人民防空工程、应急防灾设施,有序、适度开发公共活动功能。以浅层开发为主,浅层地下空间(地面以下10米以内)优先安排交通、市政设施等功能,中层地下空间(地面以下10米到30米)优先安排防灾等功能;深层地下空间(地面以下30米到50米)进行保护性预留。

第135条 地下空间重点开发区域及管控要求

重点结合新区开发建设、老城更新改造布局规模适宜的地下空间。重点发展地下停车场以及其他重大基础设施,兼顾人民防空功能。定期对道路、地下建筑、地下管线等开展专项检测,推进地下市政管网提升改造,在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时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进行地基处理和防渗处理。


第八章 塑造自然与历史文化资源魅力空间

第一节形成“一核、一环、四带、五区”的魅力空间

第136条 打造古城风貌魅力核心

依托“千年临安古城”“千年建水紫陶”名片以及悠远厚重的优秀传统文化、独具风格的紫陶文化、近百座的元、明、清各代古建筑等优势,打造古城风貌魅力核心。

第137条 构建全域旅游环线

立足建水县域内的传统村落、生态山水、田园景观、温泉资源等特色资源,整合打造山、水、田全域生态休闲旅游环线,将县域中、东、西、南、北串连起来整体发展,形成旅游产业链条。

第138条 构建四条特色魅力带

千年最美乡愁之旅魅力带。个碧石铁路、泸江河为纽带,串联沿线的各类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和自然山水资源,以实施“一湖两城”战略为契机,聚焦“探索边地中原文化,体验滇南田园风光、品味康养烟火味道”,营造湖光山色秀美、历史文化悠远、民族特色浓郁、田园风景清新的“乡愁之旅”魅力带。

农文旅融合休闲魅力带。以“昆建元”通道周边的自然风光为主,作为区域对外形象展示的重要窗口,集中展现沿线山体绿化风貌和村居建设风貌,建设昆玉红文化旅游带中的最美风景道样板。

南盘江生态保育与喀斯特地貌魅力带。南盘江水系沿线生态风光和丰富的喀斯特地貌为主,具有高山温凉、河谷炎热的立体气候特征和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形成风光旖旎的盘江风貌。

红河干热河谷热区魅力带。以红河水系沿线河谷为主,具有多民族立体分布和立体气候分布的特色,具有丰富的民族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彰显红河干热河谷的自然风光、独特的少数民族工艺,形成红河河谷特有的热区风貌。

第139条 划定五大魅力区

五区分别是民族风情魅力区、山水田园魅力区、古城文化魅力区、森林河谷魅力区、岩溶地貌魅力区。

民族风情魅力区:主要分布在普雄乡、官厅镇、坡头乡,以哈尼族、彝族文化体验为核心,彰显绚丽多彩的民族文化、技艺精巧的少数民族工艺。

山水田园魅力区:主要分布在曲江镇,以曲江温泉、坝区田园为核心,彰显舒适宜人的特色温泉,优美秀丽的田园风光。

古城文化魅力区:主要分布在临安镇、西庄镇、南庄镇、甸尾乡、李浩寨乡,以千年临安古城、紫陶小镇、团山古民居、传统村落等为核心,彰显滇南邹鲁、文献名邦的人文底蕴、历史悠久的古城风光、凝聚历史的传统村落。

森林河谷魅力区:主要分布在岔科镇、利民乡、盘江乡,以云龙山、南盘江等为核心,彰显古树参天的森林风光、风光旖旎的茶园风貌、清澈俊秀的水系脉络。

岩溶地貌魅力区:主要分布于面甸镇,以燕子洞为核心,彰显奇特壮观的岩溶地貌、鬼斧神工的摩崖石刻、新时期时代遗址的历史风貌。

第二节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第140条 保护历史文化遗产

持续拓展建水县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中国传统村落、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持续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街区、不可移动文物等申报工作,至2025年、2035年历史文化遗产目标值不低于现状数量,加强对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

各类历史文化保护线及管控措施。建水县重要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文保单位和历史建筑。

落实已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对纳入历史文化保护线名录、但因未精准划界导致暂无法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具体空间范围的文化遗产,应加强部门协同,及时落实动态补划。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2项国家级、8项省级、19项州级、57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的区域,实行整体保护。加快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基地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的建设。

第141条 确定人文景观类景区

建水县共有11处人文景观类景观,其中5处AAAA级景观,分别是建水文庙景区、红河建水朱家花园、建水学政考棚景区、建水燕子洞风景区、红河建水团山古村;6处AAA级景观分别是建水紫陶街、建水古城小火车景区、建水蚁工坊、建水临安府署、建水贝山陶庄、建水新房景区。

第142条 激发文化遗产活化利用

遵循“保护为主、传承发展、合理利用”的原则,注重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采取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方式,在改造过程中以保护传承、重视历史文化资源周围空间环境真实性的保护,对于周边空间不得破坏其原真性。

依托建水古城的整体性保护,结合朱家花园、建水文庙、团山民居建筑群等历史地标,推进城市更新,提升公共空间品质,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打造文旅服务中心。

依托个碧石铁路、泸江河等线性空间,串联文物保护单位、传统村落、历史建筑,联动风景名胜区、石漠自然公园、地质自然公园等生态旅游资源,增设特色旅游线路和服务驿站,沿途增加商业、文化设施,推进“一湖两城”历史文化廊道建设,塑造滇南最美乡愁之旅。

依托优秀传统文化与哈尼族、彝族等少数民族文化,结合建水特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具有民族风情的文化遗产片区。

第三节加强自然遗产的整体性保护

第143条 加强自然遗产整体性保护,展现建水自然之美

建水县自然遗产包括建水老虎咬马山森林自然公园,以野生古茶树群与适宜的自然风光为主;建水跃进湿地自然公园,以跃进水库及其周边湿地自然风光为主;以及云南建水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中的颜洞片区、燕子洞片区、云龙山片区、焕文山片区。统筹自然环境资源保护与利用,全面加强自然环境特色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采取分区分级管控,对风景名胜等重要自然景观采取可持续、低冲击的方式呈现其景观价值。

第四节加强城乡风貌分类引导

第144条 加强城镇风貌引导

重点加强中心城区面山、滨水和历史地区的风貌控制,协调与山、水、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之间的关系,促进沿山、滨水景观和历史文化与城市空间的有机融合,彰显古城风韵、人文风采、时代风尚的城镇风貌。充分尊重古城和老城的现状肌理与尺度,侧重生活氛围的打造,布置形式多样的小广场、街头绿地、院落式开敞空间等,提供多样的生活性活动空间。整体建筑风格以现代中式为主,局部地区结合现状保留的法式建筑,构筑历史文化街区,突出古城文化元素。

第145条 加强乡村风貌引导

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促进村庄整体风貌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村庄建筑高度整体以低层为主,营造富有特色的景观风貌,打造最美乡愁之旅。

滨水地区的村庄建设应顺应河流与地形,避免对溪流、沟渠、池塘等水体驳岸的过度硬化,保证河流的连通性和景观性。加强村庄环境整治,提升人居环境品质。

重点加强对团山村、新房村等传统村落的风貌管控,保护乡村自然景观和空间肌理的完整性、原真性,延续传统村庄聚落形态和民居风貌,加强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展现乡村地区独有的文化特色。

村庄风貌建设应以村庄自身特征挖掘为主,保护传承当地民族文化。村庄建筑形式、选材、文化符号应以村庄民族建筑为主导,形式可以民族坡屋顶为主,选材应选用传统民族建筑石材、木材等,选色应契合民族文化特征,在建筑层数、建筑色彩上需要强化地域民族元素的融入。


第九章 提升重大要素支撑保障能力

第一节建设内畅外通的综合交通快速运输系统

第146条 完善交通枢纽能级

以满足建水县经济发展和区域客运需求为目标,依托建水县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统筹铁路、公路等多种交通运输方式,推进航空、铁路、公路枢纽建设,强调多式联运,提高运输保障能力和运输效率。积极谋划直升机场项目,远景升级为通用机场,考虑占地约500亩。

1.完善客运枢纽

重点保障建水县综合客运枢纽建设空间需求。

综合客运枢纽。由建水站和建水汽车客运站以及建水西部公交枢纽站、南部公交枢纽站等共同组成,将是建水地区等级高、规模大、能力强的综合客运枢纽。

重点乡镇客运站。规划将曲江客运站改造提升为二级客运站,服务的范围是整个建水县域北部以及向北连通玉溪、昆明,服务的线路类型以长途、中长途为主,以公交等短途为辅;规划将面甸客运站改造提升为二级客运站,服务的范围是整个建水县域东部以及向东连通红河、个旧、蒙自;规划将岔科客运站改造提升为二级客运站,服务的范围是整个建水县域东北部以及整个县域。

乡镇综合服务站。积极推进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进一步完善乡镇运输服务站场配置及建制村招呼站建设。每个乡(镇)至少有一个集乡镇客运招呼站、邮政快递、物流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乡镇级运输服务站,每个建制村至少有1个招呼站或港湾式停靠站,实现乡镇运输服务站比例和建制村招呼站比例均达到100%。

2.完善货运枢纽

本次规划结合云南建水现代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园区物流建设项目、红河州建水县柑橘冷链物流园区、建水县放马坪物流园区、红河州建水县农业安全数字化冷链物流园设置货运枢纽,逐步形成城区与乡镇、农村之间覆盖全县货物聚散地的便捷、高效的公路及公铁联运货运物流场站体系。

云南建水现代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园区物流建设项目。建设具备大规模干线运输组织功能、区域分拨配送服务功能、大型工业品集散服务功能、多式联运服务功能四大核心功能,并根据实际需要延伸冷链物流、电商快递、城市配送等服务功能。

红河州建水县柑橘冷链物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建水柑橘果蔬农产品为主,整合协调建水县农产品供应链,打造集零售、批发、物流、仓储、加工及配套服务等功能需求为一体的现代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创建覆盖盘江、利民、岔科3个乡镇10万亩柑橘加工、销售、运输体系。

建水县放马坪物流园区建设。主要建设物流中心、配送中心、运输枢纽设施、运输组织及管理中心和物流信息中心,以及适应城市物流管理与运作需要的物流基础设施。

红河州建水县农业安全数字化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依托区域丰富农产品资源,形成集双向物流、农产品交易、城市配送三位一体的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打造配套设施齐全、技术新颖、年吞吐量达十万吨及以上的新型农产品安全数字化冷链物流园。

乡镇物流配送点。依托电商大数据中心,以乡镇物流配送站为支点,加快建设区域性分拨、仓储、配送等电商快递产业基地,引导产业基地、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与生鲜电商企业直接对接,培育一批服务好、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电商物流供应链企业。依托城乡双向物流网络,发挥县内特色农产品优势,培育城乡物流新动能,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助推区域特色产业“走出去”,推进“产业扶贫+城乡配送+电子商务”体系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第147条 构建互联互通的铁路交通网

强化铁路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骨干作用,全面衔接国内、国际铁路网络,构建由高速铁路、普速铁路、米轨铁路组成的现代化铁路网。进一步完善铁路对外运输通道布局,强化快速铁路通道建设。

1.高速铁路

规划建设玉溪至蒙自高速铁路,玉溪至蒙自高速铁路作为国际铁路大通道(泛亚铁路)干线上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滇中城市圈和滇东南城市群的交通联系。

2.普速铁路

进一步完善铁路对外运输通道布局,强化东西向以及南北向快速铁路通道建设。规划新建建水至石屏至元江铁路、建水至石屏至罗里铁路、弥勒至建水铁路,融入滇中城际环线,接轨南昆铁路和玉磨铁路,形成红河州北部以货运为主的铁路联络通道,构建建水与云南西部、西南部地区和缅甸、老挝等东南亚国家连接的国际铁路大通道促进了沿线经济和产业的发展。

3.米轨

保留现状个碧石铁路,远景有条件可在高铁新城片区建设个碧石铁路支线至建水站,完善建水站至石屏县城米轨联系通道。

第148条 打造高效畅通的城乡公路网

融入全州的现代化公路网络,强化跨州通道衔接和城市群、城镇圈公路网互联互通,形成安全、高效、便捷、绿色、经济的现代化公路交通运输体系。

1.持续推进高速公路网

重点推进建水绕城高速建设,疏解城区交通压力,实现中心城区与区域交通快速通达。推进开远至建水高速建设,加强建水与滇南中心城市融合发展。推进弥勒朋普至建水高速建设,向东连接至弥勒朋普,直接与省际大通道广昆高速连通,加快建水快速链入省际大通道,推进华宁至开远至个旧高速建设,完善建水与华宁快速大通道。加快推进鸡街至石屏、通海至建水高速公路改造建设,规划鸡石高速城区段、通建高速城区段转为城市快速路,通建高速狮子口坡附近增设互通立交,实现通建高速与轻工业大道衔接。全面加强中心城区内各功能板块之间互联互通。

2.提至国省干线路网

通过改扩建国道G245线、G323线,提升道路技术等级,提高通行能力,切实打通盘活县域经济发展大动脉。

3.提档广覆盖农村路

补齐农村交通短板,因地制宜推动农村交通提档升级,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完善县乡干线公路,加快推进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30户以上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硬化路,逐步推进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加强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新建桥梁及危桥改造。

4.发展智慧交通

加大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谋划和推进设施自身智能化、全方位感知网络以及智慧管控平台等建设,全面提升建水县交通管理、运营、调度、服务的智慧化水平。

第149条 完善城乡公共交通系统

坚持“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的战略导向,构建以常规公交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信息化为手段,多模式协调融合的绿色环保公共交通体系,构建可持续发展的高品质公共交通系统,让人民群众出行更便捷、乘坐更舒适、换乘更快捷。

统筹协调城市公共交通、城际客运和农村客运发展,提高城乡客运网络的覆盖广度、深度和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行有所乘”。对于西庄、南庄、曲江、面甸等重点乡镇及道路通行条件良好的地区,鼓励通过城市公交线网延伸或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鼓励发展镇村公交,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服务能力。对于山区人口较少且相对分散的偏远地区,鼓励开展预约、定制式等个性化客运服务。加强偏远村庄的公共交通覆盖,注重满足贫困人口、特殊困难群体的出行需要,完善公共交通无障碍设施。

第150条 完善水运基础设施。

在现有渡口的基础上进行提升改造,规划建设虾洞1号矿体渡口、大等沟渡口、江河寨渡口、曼发渡口等4个渡口。推进格式码头、乍拉码头工程建设。

第二节完善优质共享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第151条 构建分级、分类、全覆盖的城乡生活圈

结合县域城镇体系分级和生活圈理论,构建由县级、乡镇级、社区级组成的三级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不断提高公共设施服务水平,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形成宜居宜业的高品质生活环境。

1.县级:布局县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县域综合服务中心

以建水县中心城区为核心,完善县级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形成服务县域辐射周边县(市)的教育、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对象以全县常住人口为主,同时考虑外来就医、旅游、商务人群需求。

2.乡镇级:布局乡镇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人民为中心的生活圈

以集镇、乡政府所在地为核心,配置乡镇级公共服务设施。曲江镇、盘江乡、利民乡等乡镇形成北部山区特色乡镇服务区;官厅镇、坡头乡等乡镇形成南部山区特色服务区。服务对象以各乡镇常住人口为主,同时考虑外来旅游、商务人群需求。

3.社区级:包括城镇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和乡村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两类

城镇社区级:以城镇居住用地为出发点,构建15分钟城镇社区生活圈。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需求为目标,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形成多业态集聚的社区邻里中心,打造惠民便民“菜篮子”工程,让城镇居民就近享受高品质、便捷化生活服务。服务对象以城镇社区居民为主。

乡村社区级:以农村居民点为出发点,构建15分钟乡村社区生活圈。结合村民电动车出行15分钟可达的空间范围,营造低碳、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便利共享的乡村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对象以乡村居民为主。

第152条 提升公共服务设施服务水平

1.教育设施布局

构建覆盖城乡的基础教育体系,围绕“高中向城区集中,初中向集镇和城区集中,小学高段向集镇和行政村集中,小学低段和幼儿园相对集中”,逐步推进高中集中到中心城区办学。预留高等教育用地,积极引进高等学校。丰富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类型。完善学前教育设施,每个乡镇应当至少有1所公办或者公建民营学前教育机构。按照村(社区)适龄人口规模配置中小学,合理调整优化中小学布局。按15分钟生活圈就近配置幼儿园、小学、初中,乡镇主要在镇区集中配置,在中心城区、西庄镇、曲江镇等城镇集中配置高中。优先发展九年一贯制学校。规划建水县九年一贯制学校、建水县高铁新区初级中学、建水县临安新区初级中学,规划建水县第三小学整体迁建、新建建水县临安新区小学、新建建水县青云小学等。

加强义务教育用地保障。义务教育学校要求3000住户或1万人小区需保障1所不低于24个标准班1000人小学的用地;1.5万户或5万人需保障1所不低于48个标准班,在校学生2000人的初级中学用地;学前教育用地要严格按照居住人口规模达5000人或住宅达1500套以上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模不能低于9个班,不宜超过12个班的省定标准。对学前阶段适龄儿童数量超过省定12个班标准的城镇小区,应合理规划建设多个配套幼儿园。居住人口规模不足5000人或住宅不足1500 套的城镇小区,县(市)人民政府应统筹解决幼儿园规划、用地和建设问题。

2.公共文化体育设施

统筹公共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布局和共建共享。加强紫陶文化、茶马古道等特色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公益性文化设施布局,重点补充基层文化设施、群众性体育设施,保障乡镇级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的建设需求。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置1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站)和公共体育场地,每个村(社区)至少配置1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体育设施,有条件的村民小组鼓励建设健身场地、文化大院、戏台、村史馆(室)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鼓励体育场地与公园绿地及开敞空间兼容设置。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移民搬迁安置点,按标准配置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并应当与主体工程统筹规划,统一建设。

3.医疗设施布局

优先保障公立医疗,提升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的服务能力,推进三级医院建设。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保障县级、乡镇级、村(社区)级三级公共卫生应急空间。县城构建以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为主体,以乡镇级卫生院为骨干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在中心城区新建一所建水县妇女儿童医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每个乡镇至少布局1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若干卫生服务站或村卫生室,城镇(乡村)社区级医疗卫生服务实现全覆盖。引进社会医疗机构,推动医疗服务与旅游、体育赛事、训练康复、高品质养老产业结合。

4.社会福利设施布局

重点建立“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养老基础设施,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增强机构养老服务能力,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养老服务设施应分区、分级设置,人均用地不应少于0.1平方米。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应当按照每百户2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采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百户15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逐步配置养老服务设施。城区、居住(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鼓励增设儿童福利中心、残疾人福利中心等公益性社会福利设施。

5.殡葬服务设施

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措施,全县新建14个乡镇级农村公益性公墓,提升改造殡葬服务设施,开发生态葬区,推广紫陶生态葬。加强烈士陵园的保护与管理,健全完善基本殡葬服务制度,逐步扩大惠民殡葬制度覆盖范围。

6.城镇政策性住房

建立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差异化居住需求,优化居住用地布局,在临安新区、陈官职教片区等详细规划单元重点布局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空间。

第三节构建多元化的能源供应与基础设施体系

第153条 加大绿色清洁能源使用力度

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优化能源结构,推进天然气、电力替代煤、油等传统能源,稳步发展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落实碳排放减量任务,严格管控能源总量和能源强度,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碳排放在2030年前达到峰值,到2035年,建水县能源结构更趋合理,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超过50%,成为能源供应主体,化石能源实现清洁高效利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得到根本性转变,广泛形成绿色的生产生活方式。

加大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开发使用力度。结合麻栗树光伏发电、蚂蚁山风电场等项目建设,提高风电装机及发电量比重;有序推进旧能并网、农村小型光伏发电站及光伏提水等项目建设,有效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引导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严格控制钢铁、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的产业发展。

第154条 构建安全智能的电网系统

建设全覆盖、强支撑的高效安全电网,建设数字化绿色智能电网,提升电力供应保障能力和电网调节性、灵活性。

预测2035年,全县用电需求63.44亿kWh,最大用电负荷105.73万kW。

规划建水县电源主要来源于500kV惠历变以及风电场、水电站、光伏发电站等发电设施。

规划至2035年,新建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500kV惠历变电站、220kV临安变电站、110kV巴甸变电站、110kV宝泉变电站、110kV建水变电站、110kV羊街变电站、110kV红坡变电站,保留500kV建水串补站、220kV西湖变电站;重点保障220kV朝阳变电站、110kV丰泰变电站等变电站的空间需求,形成以500kV变电站和220kV变电站为核心的输变电网络骨架。

加快500kV、220kV城市输电网架建设,逐步完善110kV及以下输配电网架,保障新建220kV及110kV变电站的高压走廊通道建设空间,风电场、光伏电站接网工程建设空间。高压走廊单回通道两侧用地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管控。

第155条 建设安全稳定的供气系统

预测到2035年,建水县天然气需求量为18551.81×104Nm³/a,全县燃气气化率达85%以上。

规划中心城区、南庄镇、西庄镇镇区用气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为辅;其余乡镇用气以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为主,有条件的乡镇鼓励建设LNG储配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实现管网供气。天然气来源于过境长输燃气管道线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红河支线,气源接收点为建水门站。

2035年,全县共布局1座天然气门站,为建水门站,设计供气规模为2.2×104Nm³/h;布局1座燃气分输站;保留现状羊街片区LNG储配站,设计供气规模为15万m³/日;保留现状临安综合片区LNG储配站,设计供气规模为12万m³/日。

规划重点推进中石油天然气管道红河支线、建水—石屏支线天然气管道。

天然气门站、储配站、分输站周边新建建筑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国家、省发布的相关规范及法规要求。

各类长输气管线廊道保护宽度及保护要求应符合《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等相关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规要求。

第156条 完善成品油储运保障体系

完善成品油储运体系,发挥石油能源对建水县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规划新建建水—普洱成品油管道。

第157条 保障县域重大水利工程布局

完善石屏大型灌区建设,中型灌区建设推进红园山灌区、尖山水库灌区续建配套工程。

加快推进滇中饮水工程建设,引入水量6239万m3,主要是用于引入区的生产生活用水以及建水跃进灌区灌溉用水(2723万m3)。

重点推进跃进水库、大田水库等大型、中型水库改扩建,推进苏租水库、牛路头水库等4座中型水库新建,推进尖山水库、东风水库、红罩塘水库等多座小(Ⅰ)型水库建设。全县规划14处饮用水源保护区作为全县主要饮用水源。其中,中心城区主要饮用水源为跃进-青云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镇饮用水源为天华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老红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等;一般乡镇采用各自乡镇内饮用水源地以及临近水库和临近河流作为水源。

第158条 建立安全可靠的城乡供水体系

规划预测至2035年,县域最高日用水量为15.16万立方米,县域平均日用水量为11.74万立方米。

巩固提升城乡饮水安全。划定全县县级及重要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并建设隔离防护工程。依托可靠和优质的水源,推进全县各乡镇水厂、输配水管网建设,加快农村饮水工程由“建设型”向“安全型”和“稳定型”的转变,进一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对地处偏远、人口分散的地区,结合“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实施供水和水质净化设施的规范化改造。

规划扩建青云水厂、羊街自来水厂,规划新建建水县城供水设施;在曲江镇、官厅镇、南庄镇、面甸镇、青龙镇、岔科镇、李浩寨乡、甸尾乡、坡头乡、普雄乡、利民乡、盘江乡开展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实现一乡镇一供水厂,促进城乡供水管网连通一体化供水。农村地区可通过农村安全饮水供水工程解决生活用水。到2035年,全县城镇自来水供水普及率达100%,全县饮用水源达标率达100%。

第159条 分区分片布局城乡排水设施

1.污水工程

规划污水量预测为生活污水量和工业污水量,分别按照平均日用水量的85%和80%进行计算,预测远期县域镇生活污水量为6.60万m³/d,乡村生活污水量为0.86m³/d,工业污水量为2.39m³/d。

城乡污水分片、分级、高标准治理,城镇集中建设区采用雨污分流制,乡村地区原则宜采用雨污分流制,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全面达到一级A标准。

提质改造县级污水处理系统,完善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设施,保留西庄镇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面甸镇、官厅镇、曲江镇、南庄镇等十三个乡镇开展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城市排水基础设施向周边村镇延伸,乡镇污水实现连片联村共治,农村地区可分散建设独立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规范污泥处理方式,污水处理厂污泥近期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远期实现100%。规划远期城镇污水处理率达100%。

2.雨水工程

建立稳定、可靠、高效的雨水排放系统,贯彻“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35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完善城市建成区雨水排放系统,老城区逐步改造旧沟、合流管道,新区按照雨污分流制建设雨水排放系统。采取就近分散排放原则,合理划分排水分区,提升排水设施排涝能力。至2035年,建水县中心城区一般地区雨水管网设计暴雨重现期按不低于3年一遇,重要干道、重要地区或短时间淹水即能引起较严重后果的地区取5年一遇。乡镇地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2年一遇。村庄地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1年一遇。

3.鼓励再生水利用

鼓励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实现水资源良性循环。规划县域范围内不独立建设再生水处理厂,鼓励城市绿化浇灌、建筑工地施工、道路洒水压尘、汽车冲洗等使用再生水,鼓励使用再生水即可满足要求的生产企业自行配建再生水处理设施,对新建小区、大型建筑可开展再生水利用试点,促进水资源的利用趋向结构合理。

第160条 推进高速全覆盖的通信网络

到2035年,实现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城乡全覆盖,移动网络实现城市、乡镇和村庄的连续覆盖,行政村网络覆盖率达100%,城乡固定宽带光纤到户普及率达95%。

规划完善城乡通信局所配置,根据发展规模合理提升通信局所服务能力,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和网络建设,提升网络覆盖质量和范围,提升广电网络宽带服务能力,形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网络。重点保障通信汇聚机房空间需求。加快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强化基站、铁塔项目建设。重点加强铁路、景区等薄弱通信节点的通信网络建设。

全面推进重点区域5G网络全覆盖。实现重点景区、特色小城镇、县城等区域5G连续覆盖,形成智慧交通、工业互联网、智慧旅游等一批试点示范。

第161条 健全低碳循环的固废系统

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实现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规划至2035年,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焚烧占比达到8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全覆盖。

预测2035年,城镇生活垃圾为481.8吨/日,农村生活垃圾为129.6吨/日,总量为611.4吨/日。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完善城镇垃圾处理与转运设施。完善城镇垃圾中转站配置,建水县南部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入封场阶段,不再接收和处理生活垃圾;保留建水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日转运能力200吨)和建水县西部生活垃圾中转站(日转运能力250吨),在羊街片区新建1处羊街垃圾中转站,转运建水县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加强乡镇垃圾收转运投入力度,完善各乡镇垃圾收转运配置,在面甸镇、岔科镇、官厅镇、盘江乡、利民乡、李浩寨乡、普雄乡、甸尾乡、坡头乡新建垃圾中转站;曲江镇由垃圾转运车就近转送至曲江生活垃圾处理厂进行垃圾处理,不设垃圾转运站;青龙镇由垃圾转运车就近转送至建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垃圾处理,不设垃圾转运站。在杨中纪山北部新建1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日处理能力为500吨;新建建水县曲江生活垃圾处理厂,日处理规模50吨;新建1处建筑垃圾处理设施、1处畜禽粪污及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

强化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应配置建筑垃圾分类集装箱,实行分类收集和分类处理。加强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可回收垃圾进入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厂,易燃垃圾送垃圾焚烧厂,剩余部分运往指定的建筑垃圾收纳场。医疗废物由专业单位统一收集处理,合理统筹布局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并兼顾处置相邻县(市)医疗废物。

第四节提高城乡防灾减灾与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第162条 县域综合防灾减灾目标与体系

1.综合防灾减灾目标

构建全域覆盖、多灾种、多策略、多阶段的现代化安全保障体系,建成主动防御、有效抵抗、高效响应、快速恢复的高原安全韧性城市。当遭受设防标准灾害时,城镇功能及生命线系统基本正常,重要工矿企业能正常或者很快恢复生产;当遭受超出设防标准灾害时,城镇功能不瘫痪,要害系统和生命线工程不遭受破坏,不发生严重次生灾害。

2.构建综合指挥中心

规划结合县委县政府设置综合防灾指挥中心1处,主要负责灾时的统一指挥,组织人员疏散、物资分配、救援等任务。

3.建设三级避难场所

利用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馆、学校等场地设施,建设中心避难场所、固定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三级避难场所。紧急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0.5平方米,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

4.构建应急疏散救援通道

加强县域应急通道建设,依托高速公路、快速路、国道等干线公路形成县域主要救援通道,确保每个方向至少有2个出入口。规划以鸡石高速、建个元高速、通建高速、建水绕城高速等高速公路及部分国道县道作为县域救灾干道,救灾干道有效宽度不小于15米。以国省道干线公路网和城市主干路形成疏散主干道,以城市次干路形成疏散次通道。形成以救灾干道为骨架、疏散主通道为网络、疏散次通道为补充的应急通道保障体系。

5.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规划设立1处县级应急物资储备站,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储备帐篷、棉被、药品、食物等救灾物资,应对各种突发灾害。

第163条 地质灾害防治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建水县重点防治区共分为4个亚区。区内大部分地区地势陡峭、生态植被和地质环境条件较差,地质灾害发生频度高,属全县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危害最为严重的区域。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根据地质灾害诱因、易发程度、影响范围、危害大小、发展趋势和防治现状,经综合分析确定,应以工程治理、生物修复和搬迁避让为主,监测预警为辅。

第164条 提升城市防洪排涝标准

根据规划人口规模及重要性、洪水危害程度等,中心城区河洪标准为50-100年一遇,山洪防洪标准为20-30年一遇。严禁在行洪用地空间范围内进行有碍行洪的城市建设活动。城市河道防洪工程主要由河道监测、洪水预警、河道堤防等系统组成。乡镇驻地河洪防洪标准为20-50年一遇,山洪防洪标准为10-20年一遇。

依据《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和《治涝标准》,按照规划人口规模,规划到2035年,建水县中心城区的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为20-30年一遇;乡镇政府驻地治涝标准设计暴雨重现期为10-20年一遇。

加强河道、湖泊、季节性河流堤防建设,减少洪水威胁。重点开展曲江(利民乡段)、泸江(面甸镇段)等主要支流及旷野河、象冲河、塔冲河、羊街河、香木桥河、岔科河、龙岔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加强河道清淤疏浚、堤防护岸建设和修复。

重点推进西庄镇、南庄镇、曲江镇、面甸镇、官厅镇等乡镇的山洪沟道修复治理。通过缓流、拦蓄、排泄以及植被恢复等措施,最大程度降低山洪入城的风险。

第165条 提高抗震减灾综合能力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和《云南省各地抗震设防烈度表》,建水县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基础设施其设防标准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执行。新建建设工程或项目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应规范标准避让活动断裂带。

优化区域抗震防灾综合防御格局。加快推进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掌握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建立地震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开展地震灾害风险识别,编制和实施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图。将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重要基础,引导城镇、工业布局合理选址,实现地震灾害风险精准防控。

强化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抗震能力。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严格落实各类交通设施抗震设防标准,提高重要电力设施和输电线路的抗震能力,提高水利水电工程、输油气管线等重大工程的抗震能力。

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抓紧实施地震监测台网建设与改造,提高建水县地震监测与预警系统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第166条 优化消防应急救援系统

按照全面覆盖、分级配置集约高效、弹性发展原则,构建“一级站-二级站”双层次消防救援保障系统。规范配套消防设施,构建健全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消防安全布局。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工作方针,控制可燃物、危险化学品设施的布点、密度及周围环境,控制火灾扩散和蔓延,控制消防隔离与避难疏散的场地及通道,控制灭火救援的空间利用条件,从而降低城市火灾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合理规划和调整各种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供应设施的布局、密度及周围环境,合理利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开敞空间以控制消防隔离与避难疏散的场地及通道,合理控制高层建筑高度和密度。

城市消防站。结合城市建成区扩张、工业园区建设提升等实际情况,同步推进建设消防站,合理布局消防站点。城区消防站以一级普通消防站为主,消防站布局一般应以接到出动指令后5分钟内消防队能够抵达辖区边缘为原则确立。一级普通消防站辖区面积不宜大于7平方公里,二级普通消防站不宜大于4平方公里,小型普通消防站不宜大于2平方公里,设在近郊区的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5平方公里。结合老旧和棚户区改造,拓宽城市消防车通道,改进消防供水和消防设施,合理建设登高车平台和回车场。

乡镇消防站。全面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乡镇采用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相结合建设乡镇消防站,专职消防队以一级乡镇专职消防队为主,主要承担辖区火灾扑救、综合应急救援等工作,并按要求参与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乡镇建成消防工作站,主要承担乡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辖区防火检查巡查、消防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通过依法授权或委托方式明确承担的消防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督促辖区行政村、社区开展消防工作。原则上一个乡集镇布局1处乡镇消防站。

村庄消防站。村庄地区布局微型消防站,夯实基层消防基础,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遵照“覆盖全面、整合力量、防消一体”的原则,把防火灭火力量延伸到辖区每个角落,通过“一村一站一队”,建立起“点、线、面”结合的农村消防管理与防控体系。

消防供水。建水县消防用水可由城乡给水系统、消防水池及符合要求的其他人工水体、天然水体供给,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次灭火用水量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有关规定。消防供水管道与城乡生产、生活给水管道合并使用,设计时保证在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高峰时段,仍能供应全部消防用水量。

消防通信。设置建水县消防通信指挥中心,依托建水县通信基础设施,充分利用有线、无线、卫星、计算机等通信技术,以消防通信指挥系统为核心,以消防信息化为支撑,以消防信息安全为保障,促进消防事业的全面发展。

消防车通道。规划消防车通道有“消防快速通道、消防主通道、消防一般通道”三类,消防快速通道主要是由高速公路、快速路等组成,包括建水绕城高速、建水内环、开建高速等。消防主通道主要是指交通性主干路以及部分主要的次干路,如建水大道、美丽大道、工业大道等。

消防装备。提升各级各类消防站消防装备水平,确保消防救援队伍在响应火灾或其他灾害时,具有足够的消防装备和较强的处理能力,根据辖区内火灾风险及灭火、应急救援对象所对应的消防安全要求,合理配置各项消防装备和器材,具体配置应按相关标准执行。

第167条 建立健全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社会治理体系

推动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县域医共体协同发展,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参与医疗联合体工作,不断提高乡镇以及基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运用智慧城市手段,对城市公共卫生安全进行“无死角”监管,增强城市抵御风险、应对风险能力。加强不同部门和不同区域联防联控信息系统的建立、对接和共享,整合公共卫生安全要素实时空间信息、应急物流管理信息、城市健康数据等资源,并与国土空间规划信息平台进行对接,增强公共卫生安全应急体系空间统筹布局的科学性。

第168条 邻避设施空间布局

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发电厂、高压走廊、变电站等主要邻避设施的规划选址按相关规范要求布局。邻避设施周边城乡开发新建项目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综合考虑环境、社会、经济等多方面因素,制定出合理的安全距离要求。


第十章 临安镇国土空间规划

第一节发展定位与规划目标

第169条 临安镇规划范围

临安镇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与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并编制。

临安镇是建水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包括北山社区、朝阳社区、崇正社区、东林社区、梨园社区等10个社区,陈官村、城郊村、冯家村、干河村等19个行政村。镇域范围内有建水县博物馆、建水县文博馆等文化活动设施;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区域保存规模最宏大、最完整的古建筑聚落等历史文化资源;大型企业和产业园区等工业资源。

第170条 临安镇规划定位

依据上位规划城镇职能指引,基于乡镇级主体功能区,临安镇为城市化地区,明确临安镇发展定位。临安镇是建水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省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是全州“一湖两城”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重要组成。临安镇位于建水县城及周边区域,因其深厚的文化底蕴,自古就有“滇南邹鲁、文献名邦”之称,且多元文化相互交融特征鲜明,拥有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建水文庙、朱家花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多项历史文化自然资源。

全省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临安镇构建农文旅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稳步发展一产,深化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流转土地进行规模化种植;聚力发展绿色工业,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向集约型转变;坚持以建设“美丽县城”为抓手,扎实推进农文旅融合深度发展,拓展旅游发展新空间。

全州一湖两城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一湖两城”指的就是异龙湖及异龙湖两侧连接的建水古城和石屏古城,建水古城位于临安镇,临安镇作为一湖两城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镇域内旅游资源丰富、历史遗存较多,具有很高的历史文化和科学艺术价值,加强古城传统风貌保护与修复,对历史文化底蕴的延续发扬、旅游品质的提升和“一湖两城”的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第171条 临安镇规划目标

2025年,临安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基本形成,农业空间管制与治理得到加强,农业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生态文明绿色发展取得新成就,各类生态要素得到有效保护;城镇空间得到新发展,加强农文旅融合发展,依托个碧石米轨铁路及其沿线风光,城市山水田园要素全面优化提升。“一湖两城”协同发展、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建设成效凸显。

2035年,临安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全面建成,农业空间治理水平全面提升,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得到全面保护,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农业现代化体系全面建成;生态绿色更加彰显,各类生态要素得到有效保护,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城镇空间更加协调,空间结构协调有序的城镇体系全面建成,形成以镇区为引领的发展格局;历史文化资源和自然资源保护与活化利用取得全面提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影响力达到新高度,“一湖两城”协同发展取得新成效,农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完全建成。

2050年,将临安镇打造成为国土空间格局科学有序,生态、生产、生活空间深度融合的高品质城镇、城乡居民生活品质和文化水平进入高级阶段。建立与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相适应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

第172条 临安镇规划指标

在落实上级规划要求和体现地方特色的基础上,围绕临安镇发展目标的实现制定发展策略,结合临安镇地域实际,选取底线管控、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3个方面9项指标进行汇总。国土空间格局

第173条 落实上位规划三条控制线底线约束

1.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情况

落实上级下达任务,临安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0134.55亩,全镇实际划定耕地保有量面积为120140.1亩,占全镇规划面积的22.82%。

落实上级下达任务,临安镇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7684.35亩,全镇实际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97904.7亩,坝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52446.75亩。

2.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情况

落实上级下达任务,临安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700.04公顷,全镇实际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3708.43公顷,占全镇规划面积的10.57%。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为珠江上游及滇东南喀斯特地带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系统主导服务功能为水土保持。

3.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情况

临安镇共划定城镇开发边界规模2440.97公顷,占全镇规划面积的7.01%。均为城镇集中建设区,未划定城镇弹性发展区和特别用途区。

第174条 衔接上位规划,优化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1.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主体功能区

落实县级主体功能定位要求,临安镇的主体功能区定位为城市化地区,叠加功能为历史文化资源富集区、自然景观保护功能区。建立以主体功能区为依据的管理机制,围绕主体功能确定管控政策和实施措施,实现国土空间和自然资源的差别化配置、差异化管理。

2.塑造山水田园城一体的总体格局

突出自然山水空间特色,统筹镇域农业、生态、城镇三大空间,构建“一心一带三区多点”的山水田园城空间格局。做特临安古城小镇,做强紫陶产业、文化旅游业、特色农业、现代物流业,抓实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智慧党建、社会治理。

“一心”:以县城为中心;

“一带”:泸江河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带;

“三区”:青云生态产业片区、南部狗街新寨乡村振兴示范区、南营寨放马坪新型工业转型示范区。

“多点”:根据各村比较优势,实施“一村一特色”的差异化发展策略,为全镇乡村振兴提供强力支撑。

第175条 落实上位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分区

细化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分区及用地管制要求。至2035年,临安镇生态保护区占比为10.57%;生态控制区占比为3.28%;农田保护区占比为15.59%;城镇发展区占比为7.34%;村庄发展区占比为62.94%;矿产能源发展区占比为0.29%。

第176条 细化国土空间用地布局

临安镇细化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用地布局。以资源环境底线约束为基础,统筹考虑各类用地需求,优先布局农业用地和生态用地,合理布局建设用地。

1.农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至2035年,全镇农用地与规划基期年总体保持稳定,其中耕地面积不低于8008.97公顷;园地面积较规划基期年适当减少,林地面积与规划基期年总体保持稳定,草地面积较规划基期年适当减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较规划基期年适当增加,陆地水域面积较规划基期年适当增加,其他土地面积较规划基期年适当减少。

2.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至2035年,全镇建设用地较规划基期年适当增加,其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较规划基期年适当增加,交通运输用地较规划基期年适当增加,公用设施用地较规划基期年适当增加。

3.未利用地结构调整

规划至2035年全镇未利用地面积较规划基期年适当减少。

第二节优化布局临安镇农业生产空间

第177条 严格执行上位规划耕地保护政策

坚守耕地保护底线。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大规划管控力度,严格执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加强耕地保护执法,对新增建设用地确实需占用现状稳定耕地的,按照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要求实现占补平衡,确保临安镇至2035年耕地保护目标不低于120134.55亩。

加强耕地管理,合理引导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协调各行业发展供给与需求,通过经济补偿机制、市场手段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保护耕地方向进行。对确需占用耕地开展林果业种植和设施农业建设的,补充与减少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第178条 加强临安镇坝区农业空间治理

保护坝区耕地,构建山水相宜的山坝总体格局,对于坝区优质耕地,实行严格管理和特殊保护,提高城镇村建设的集约节约水平,尽量不占或少占坝区耕地,重大线性建设项目尽可能不分割坝区,保持坝区耕地的集中连片度。

第179条 落实临安镇农业生产重要区域

粮食生产功能区。包含能够稳定种植小麦、玉米和水稻等粮食作物的优势生产区域。临安镇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总面积24953.1亩。

山区生态农业发展重点区。主要为狗街村、罗卜甸村、中所村、圣兴村等山区、半山区。以发展粮食、烤烟生产、生态休闲、生态旅游、生态观光为特点的生态农业,引导农业生产由传统农业向生态农业转变。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以休闲农业为重点的“文旅+农业”。

坝区现代高效农业发展重点区。包括狗街村、罗卜甸、西湖等农业生产条件较好的地区。调整优化种植业结构,重点发展水果、蔬菜为主的特色优势产业。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推进农产品加工向园区集中、农产品交易向市场集中、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适度规模经营集中。

第180条 临安镇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方向

充分发挥资源环境优势,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通过建设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果绿色高效设施栽培基地等,重点发展粮食、水果、蔬菜等三大产业。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在田间地头农产品冷链初加工设施建设,建成具备中转和分拨功能的冷链物流配送中心,形成冷链长短途有效衔接、生产与流通环节紧密联系的农产品物流体系,促进其与上游生产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及下游的超市等零售市场协同,推进全程冷链发展。

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多样性农业,发展高品质、高附加值、高集约度、高科技、品牌化农业,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提质导向转变,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

引导“一村一品”,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坚持宜粮则粮、宜菜则菜、宜果则果、宜旅则旅原则,引导优势主导产业向14个村委会和15个社区的适宜区聚集。加快发展优势产业,科学布局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和乡村振兴示范点,集聚打造农村产业发展载体,大力打造“一村一品”农业品牌,提高产出效益。

第181条 国土综合整治

以乡村振兴为目标,结合村庄布局优化要求,推进乡村地区“田水路林村”全要素综合整治,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针对土壤退化、粗放利用等问题,提出农用地综合整治、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等综合整治目标、重点区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美丽乡村。大力开展农用地整治,统筹推进低效林草地和园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整理,统筹农民住宅建设、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用地,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工矿废弃地以及其他低效闲置建设用地整理。

通过开展整治工作实现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优化格局,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乡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从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同时,通过实施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提高低效建设用地利用率,调整土地利用结构,缓解土地资源压力,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优化三类空间布局。至2035年,临安镇共规划土地综合整治项目3个。

第三节严格保护生态保护空间

第182条 落实上位规划自然保护地

落实县域确定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临安镇自然保护地总面积为2334.2公顷,为建水县国家风景名胜区,其中古城片区面积为737.3公顷,团山片区面积为6.49公顷,颜洞片区面积为1383.43公顷,焕文山片区面积为206.98公顷。全面加强自然保护地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执行保护,各类挖掘性开采全面禁止,对岩体出露地区进行植被恢复,对松散、开裂山体进行工程加固,避免岩体崩塌与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以实现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183条 保护各类生态要素

编织生态廊道,强化生态要素间联通。加强生态廊道建设,推进生态廊道周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增强各生态板块间的生态联系,维护生态结构的稳定,依托重要山体和江河,将各类生态要素联通起来,构建健康、完整、连续的生态廊道,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以及其迁徙通道畅通,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及生态安全。

统筹林草湿地保护,提升碳汇能力: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要素,以自然保护地为基础,明确重要生态廊道、生态屏障,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加强林草湿地保护,持续推进荒山植树造林、城市绿化建设等国土绿化行动,提升森林蓄积量,提升陆域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体现碳中和的临安镇价值。

加强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建设,强化水土保持。在黑龙潭、沙拉河、象冲河、泸江河等重要水环境保护区实施生态恢复工程,提高水源涵养能力。规划期内严格生态保护,控制水土流失;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严禁不适宜自然保护区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发展以特殊景区保护为主的生态旅游;在坡地上加强封山育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发展适合干热河谷地区的经济林木,改善种植业结构。

第184条 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各类生态要素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规划至2035年安排18个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重点项目。通过流域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有效解决临安镇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重点区域内存在的显著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生态涵养,保障人居生活环境安全与健康,推动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从“山上山下、地上地下、岸上岸下”的角度对区域山水林田湖草进行整体保护与系统修复。

第185条 矿山生态修复

从矿山整体生态安全格局修复出发,加强矿山生态修复与治理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建设。规划至2035年安排6个矿山生态修复重点项目。通过实施矿山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恢复提升矿区生态环境质量、城市景观面貌、人居环境品质,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协同发展,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第四节细化落实城乡发展空间

第186条 临安镇发展规模预测

规划至2035年,临安镇常住人口规模为33.8万人,城镇人口规模为33.5万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为2459.14公顷。

第187条 构建临安镇三级镇村体系

至2035年,形成“镇区-中心村-一般村”的三级镇村体系。

第188条 落实上位规划村庄分类与规划指引

顺应村庄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不同村庄的地形特征、发展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将全镇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分为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集聚发展类、整治提升类等四类,引导全镇村庄规划。

特色保护类村庄:包括8个自然村。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乡村旅游和特色产业,形成特色资源保护与村庄发展的良性互促机制。合理安排新增村民宅基地建房及村庄产业发展用地需求,除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外,原则上不再新增村庄建设用地指标。

城郊融合类村庄:包括7个行政村,25个自然村。主要承接城镇功能外溢,推动与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共建共享、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将农民纳入城市社会服务体系,保障住有所居并提升居住品质。具备改造条件的按城镇规划和发展实际统一拆除改造,长时间或暂时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村庄,近期以局部整修维护为主,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

集聚发展类村庄:包括5个行政村,28个自然村。进一步提高村庄综合配套水平,保障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引导周边零散分布的自然村村民向集聚类村庄集聚,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优化村容村貌,引导村庄特色产业发展,建设宜居宜业美丽村庄。

整治提升类村庄:包括3个行政村,28个自然村。以解决现有布局无序、农业现代化受阻滞、产业空心化、用地粗放化、生态破碎化等问题为导向,注重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安排,因地制宜优化用地布局,改善提升村庄生活、生产、生态品质。重点统筹协调村民建房需求和人居环境整治,根据现状公共服务设施分布、村民住宅布局等情况,在满足建设要求的基础上,采用新建、扩建等多种方式灵活布局。用好各类存量用地并从严控制建设用地增量。

第189条 明确村庄建设边界规模

落实县级层面统筹的村庄建设边界规模,除存在特殊的乡村振兴产业用地外,原则上村庄建设边界规模最高不超过现状村庄建设规模的1.1倍。临安镇村庄建设边界规模控制在1698.31公顷以内,具体划定规模和边界由村庄规划进行落实,本次规划以城镇开发边界为基础,开发边界内以县级总规划定的详细规划单元为主统筹空间布局,编制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农村地区以村庄规划为主,划定和控制村庄建设边界。

第五节临安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风貌指引

第190条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历史文化保护线管控要求

落实已经认定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管控规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行,对已纳入文化遗产名录、但因未精准划界导致暂无法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具体空间范围的文化遗产,应加强部门协同,及时落实动态补划。

第191条 确定乡镇总体风貌定位,突出临安镇风貌特色

结合临安古城、传统村落、泸江烟柳、紫陶文化、生态山林等要素打造“诗画古城、文创新城、风雅烟柳、生态田园”乡村集镇风貌。

第六节临安镇支撑体系建设

第192条 落实上位规划重要交通走廊,完善乡镇道路网布局

落实区域重要交通廊道,配合推动建水至石屏至元江铁路等铁路建设空间,远期预留玉溪至蒙自高速铁路廊道。建水至石屏至元江铁路、建水至石屏至罗里铁路

启动公路改造提升工程,继续优化提升加密乡村公路网络,全面提升乡村公路建设水平。构建中心城区—村庄(社区)间便捷联系、村庄(社区)—村庄(社区)间通畅联系,整体外部通畅、内部顺畅的道路系统。进一步完善城乡客运网络建设,实现城乡公交线路延伸全覆盖。

第193条 衔接上位规划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构建“县级-村委会(社区)级”两级公共服务设施,属于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以建水县中心城区布局的公共服务设施为准。中心城区范围外按照乡村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标准进行配置。全面落实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乡村教育设施做到一个行政村至少设置一个幼儿园;文化体育设施做到全面覆盖自然村。卫生事业方面,医疗卫生得到保障。

第194条 落实上位规划重要市政基础设施体系建设

全面落实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其余乡村建设引导如下:

给排水市政基础设施。全镇自来水覆盖率达到100%,生活污水统一处理后排放至就近河流。

电力通讯设施工程规划。全面完成农网改造。通讯设施覆盖率高,广播电视覆盖率达100%。村村通电话,通信覆盖率100%。

环卫设施工程规划。环境卫生明显改善,按照“村收集、镇清运、县处理”的模式,进行大力宣传和专项整治,国家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得到巩固。

第195条 确定临安镇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标准

应急救援体系。建水县人民政府为平台建立城市综合防灾指挥中心。以对外交通性主干路为主要救灾干道,保证有效宽度不小于15米。疏散主干路,以城市主干路为主要疏散干道,保证有效宽度不小于7米。应急避难场所布局以步行5-10分钟到达为宜,服务半径为300-500米,紧急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0.5平方米,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3平方米。形成以救灾干道为骨架、疏散主通道为网络、疏散次通道为补充的应急通道保障体系。

防洪排涝规划。集镇区防洪标准为50-100年一遇,山洪防洪标准为20-30年一遇。排涝标准20-30年一遇。

抗震防灾规划。属于中心城区范围内以中心城区确定的抗震设防标准为准,中心城区范围外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和《云南省各地抗震设防烈度表》进行抗震设防。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基础设施其设防标准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执行。

消防工程规划。保留现状古城消防队,规划扩建青云路消防站和清远路消防站为一级普通消防站。规划布局2个一级普通消防站,镇区按接警5分钟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为一般原则设置一级站。


第十一章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第一节落实省州区域协调发展格局

第196条 协同滇中城市群发展

协同滇中城市群构建陆海联动的开放格局。强化珠三角—滇中—南亚的“中国—南亚”通道和长三角—滇中—东南亚的“中国—东南亚”区域通道建设及枢纽转换功能。加强铁路、高速公路、航空网络与国内其他城市群及南亚东南亚国家重要城市的联系,重点建设元江至建水铁路、玉溪至蒙自高速铁路,支撑滇中城市群联系中国—中南半岛地区的综合交通走廊建设。

协同滇中城市群建设绿色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集群。探索建立区域产业协作利益共享和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建立区域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机制;融入全州“五区”联动、“口岸-腹地”格局,连接金平、河口、绿春等沿边口岸通道,积极加强面向老挝、越南的开放发展。

加强互联网、能源网、水网等基础设施与滇中城市群互联互通。实施“十四五”数字云南规划,提高数据传输速度和能力,协同滇中城市群推进“一部手机+”、5G、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协同滇中城市群实现碳达峰并助力碳中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区域性国际化能源保障网。协同滇中城市群推进供水安全保障网、城镇供水工程网、农田灌溉渠系工程、智能化系统等项目建设。

第二节与周边区域协调发展

第197条 推进与玉溪市协调发展

强化建水县与玉溪市的交通联系,推进建水至石屏至元江铁路、通海—建水—元阳—绿春—江城高速公路、华宁—开远—个旧高速公路建设。以“千年临安古城”、“千年建水紫陶”、建水文庙、朱家花园等众多历史文化资源为文旅产业支撑,推动建水与玉溪旅游联动,共建昆玉红旅游文化带。同时借助建水县盘江乡与玉溪市华宁县现有农业资源优势,从南盘江中游和曲江下游的低热河谷区,几十公里连成一片,携手打造万亩高原特色农业产业示范区。

第198条 推进与滇南中心城市协调发展

强化建水—滇南中心城市的交通联系,协调建设玉溪至蒙自高速铁路、建水至开远高速;依托玉蒙铁路、鸡石高速、个碧石米轨等,落实红河州“石屏-建水-蒙自-文山”城镇发展轴,向西对接中老铁路黄金大通道,向东连接文山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滇南中心城市的主要相关产业集群,承载电子零部件制造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智能硬件制造业的产业转移和技术输出,共同形成有区域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和金属加工制造产业链。

第199条 推进与弥勒市协调发展

推进弥勒朋普至建水高速建设,向东连接至弥勒朋普,直接与省际大通道广昆高速连通,加快建水快速连入省际大通道。深度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与弥勒联动,依托规划高速公路,预计建成之后将快速联动建水与弥勒,打造出红河州全域旅游示范区的重要区域,构建红河州环线旅游新格局。

第200条 建水石屏协调建设“一湖两城”

以历史文化、特色产业、生态廊道为抓手,按照“一个景区”的理念,建设具有独特魅力、富有文化底蕴的旅游景区,打造最美乡愁之旅品牌。共同抓好异龙湖治理,严格执行“一湖一策”行动方案,“退、减、调、治、管”多管齐下,加快从“水域之治”向“流域之治”“生态之治”转变。加强对核心历史街区文化风貌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坚持古城保护优先,实施临安古城、石屏古城保护提升,充分保留古城古韵,提升古城品质,增强历史文化名城的品牌吸引力。充分利用建水县和石屏县丰富的历史建筑资源,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保护修复,建成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高品质民居客栈和特色景观。

第201条 推进与元阳县协调发展

充分建水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个碧石铁路及建水紫陶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建水文庙、朱家花园等众多自然和历史人文资源优势,与元阳哈尼梯田旅游联动,成为昆玉红旅游文化带的重要支撑。


第十二章 规划传导与实施保障

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

第202条 充分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与管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提高各级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专业水平,全面激发各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担当作为,为加强规划实施与管理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第203条 落实规划管理的主体责任

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行编制其他空间规划。加强领导干部的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培训,规划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规划约束性指标考核评估监督问责机制,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实行党政同责、终身追责。

第二节强化规划传导与管控体系

第204条 强化乡镇规划纵向传导

坚持刚性管控与战略引导相结合,建立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传导机制,主要通过战略传导、底线传导、分区传导、实施传导四大路径落实。

1.战略传导

细化乡镇主体功能,落实城镇等级规模与职能,引导乡镇规划定位。

2.底线传导

明确各乡镇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等底线管控要求。

3.分区传导

各乡镇镇域落实县级规划二级规划分区,集镇区细化到三级规划分区。

4.实施传导

各乡镇落实县级规划确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交通、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空间布局和配置标准。其余乡镇级、乡村级道路,在各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细化深化。

第205条 统筹专项规划横向传导

专项规划的编制应使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提供的底图和空间关联现状数据信息。专项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目标、总体布局、重点项目、重大政策等应当符合总体规划,总体规划明确的相关约束性指标及项目予以落实。专项规划在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应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审批前要将规划成果送同级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核对,确保衔接协调,批复后纳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实施“一张图”管理,并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许可的依据。

第206条 深化详细规划传导机制

在建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底线约束和指标管控下编制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及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等类型。详细单元划分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底线管控、功能布局、规划分区、规模控制、设施配建、城市设计、资源保护利用等要求,以常住人口为基础,结合实际服务人口需求,划定城镇单元。

规划划定全域详细规划单元28个,其中城镇单元22个,特殊单元5个。其中,城镇单元中居住主导功能的2个,交通枢纽主导功能的1个,教育科研占主导功能的有1个,历史文化占主导功能的有1个,工业发展主导功能的有4个,综合服务占主导功能的有13个;特殊单元中乡村发展占主导功能的4个,工业发展占主导功能的2个。

村庄规划原则上按照行政村范围进行规划编制,规划中不再单独划定。

规划划定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城镇单元11个。城镇单元中居住主导功能的2个;交通枢纽占主导功能的1个,综合服务占主导功能的2个,教育科研占主导功能的有1个,历史文化占主导功能的1个,工业发展占主导功能的4个。

第207条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严格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高用途管制效能和服务水平。在统筹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空间主导功能,细化确定用途管制要求。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建立健全全域、全要素、立体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加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统筹增量和存量,完善规划实施的时序管控。健全完善用途管制全周期监测、全过程监管机制,对用途管制实施情况实行监督考核。

第三节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基础平台

第208条 形成国土空间数字化底图

以基础地理信息成果和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各部门各类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形成统一的国土空间数字化底图,定期进行动态完善。完善国土空间数据共建共享机制,提升面向政府部门、行业和社会的数据服务能力。

第209条 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

坚持国土空间唯一性,建立健全专项规划协调衔接机制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逐级汇交机制,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图数一致的国土空间“一张图”,作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规划许可等实施监督的法定依据,实现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等全过程在线管理。

将本规划编制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和规划成果,实现各类空间管控要素精准落地,纳入至省、州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法定依据。为建立健全建水县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提供信息化支撑。

第四节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210条 建立规划动态评估调整机制

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和风险挑战实施动态监测评估,加强对重要控制线、重要平台、重点区域等规划实施情况和重大工程、重点领域、突出问题等的监测预警。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将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审批、修改规划和审计、执法、督察的重要参考。根据评估结果,结合全县发展规划在发展目标、发展任务和空间政策等方面的要求,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为优化全县生产力布局、重大工程项目落地提供空间保障。指导近期建设规划、年度实施计划的编制,实现规划动态维护。

第211条 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管理制度

进一步完善建水县规委会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发挥规委会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并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和区域协同机制,研究国土空间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问题。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划执行中遇有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请示报告。

第212条 健全公众参与的社会协同机制

健全公众参与国土空间规划制度。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参与规划实施与监督的主动性。搭建全过程、全方位的公众参与平台,建立贯穿规划编制、实施、监督及国土空间治理全过程的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及时获取规划信息并有效反馈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成为代表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的主体,引导公众积极为规划建言。完善规划公开制度,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公开规划信息,强化社会监督。

第213条 建设规划实施考核督查制度

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严格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各类行为。构建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强化监督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形成各方监督合力。

第五节近期行动计划与重点建设项目

第214条 近期行动计划

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结合县级年度重大项目建设安排,对接各园区平台、各局委办,制定近期行动计划,明确近期重点项目库。加强土地储备和供应安排、建设管理与年度财政预算、年度重点工程安排之间的协调。

第215条 重大建设项目清单

充分衔接相关规划,根据分阶段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对县级及以上的重点建设项目及国土空间资源配置做出统筹安排,编制交通、能源、水利、环保、民生、旅游以及城市(镇)更新、土地整治、生态修复、公共服务设施和防洪排涝工程等重点领域的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确保重点建设项目在国土空间上的安排与落实。



附件【532524建水县规划图集公开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