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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送达詹华刚同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编号:5325992026CC00294)。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云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附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编号:5325992026CC00294)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