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建水县公安局对交通违法、交通事故扣留逾期未处理车辆处理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6-05-28 浏览次数:

下列车辆因道路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被依法扣留,被依法扣留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已逾期未到公安部门接受处理,现予以公告,请车辆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月(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8月27日)内携带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接受处理,逾期不来处理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对扣留车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建水县公安局

2026年5月27日


附:暂扣车辆明细表(共138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