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19〕39号)要求,按照建水县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经建水县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机构改革后县级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1.建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执法区域:建水县建成区范围内
执法类别:综合执法
办公地址:建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楼
监督电话:0873-7624485
邮编:654399
主要执法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照明管理规定》《云南省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物业管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云南省全民健身条例》等。
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机关和组织都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省、州、县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确认其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并予以公告。
建水县司法局投诉电话:0873-7610891。
建水县司法局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