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办水电【2020】109号)要求,建水县已完成双石门电站、尖山电站、龙岔河电站(普雄)、水龙树电站、清江二级电站、清江三级电站6座立即退出类和响水河一级电站、响水河二级电站、神仙洞电站、坡头龙岔河电站4座整改类小水电站销号验收工作,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建水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书面反映,公示期2020年10月26日至2020年10月30日,联系电话:0873-7657255。
建水县小水电清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