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第六次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评估结果名单公示 |
根据《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医保发[2021]17号)、《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医保发[2021]16号)文件,现将2023年11月-12月申请基本医疗保险两定机构评估结果名单公示如下: |
序号 |
申请单位 |
地址 |
类型 |
评估结果 |
1 |
建水百济大药房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临安镇永善社区惠历路与工业大道交叉路口 |
零售药店 |
合格 |
2 |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水中央公园小区连锁店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临安镇紫陶小镇龙窑生态城紫陶社区一期24栋6-7号 |
零售药店 |
合格 |
3 |
旭康药店建水有限公司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临安镇崇文社区青山路旁建水裕顺幸福花园北片区10幢1单元商业9号商铺 |
零售药店 |
合格 |
本公示期限7天,若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可以向县医疗保障局反映,电话7612028。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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