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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1-05 浏览次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 是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推进之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建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以加强学习、强化法治观念、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法教育。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一是落实党组学习制度。局党组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单位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二是落实学法制度。每周一召开例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自己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职权、义务和法律责任,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和依法行政的能力。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 次,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读书会19期 。三是开展案件评查。组织相关执法人员参与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组织的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

  (二)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调整充实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把法治建设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把法治建设工作同单位工作同部置、同落实。主要领导严格履行党组书记、局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战略,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及时传达党中央、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的通知》(建治县办发〔2023〕17号)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向县委治县办报送2023年度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

  (三)有序开展日常环境监管。一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结合日常监管和各级监督帮扶、执法大练兵等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执法检查,持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6份,对发生环境违法的6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处罚款63.2万元,约谈警示企业23家。二是常态化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时更新双随机企业数据库,按要求和频次开展现场检查,完成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制定。三是及时有效解决群众环境信访问题。认真贯彻新的《信访条例》,依法及时处置各类环境举报投诉,有效解决群众环境诉求。出动监察执法人员650人(次),车辆236车(次),检查县域内企业516家(次),接到群众投诉146件,按时办结率100%。四是强化在线监控监管。新增9家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五是落实正面清单制度。将3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施以“非现场执法”为主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减少或免予现场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六是提高移动执法系统使用效率。移动执法平台人均录入条数每周都达3条以上。七是严把环评“准入关”。认真履行和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职能作用。严格程序,规范审批,2023年完成32个建设项目审批,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46个,完成排污许可登记42个,持排污许可证企业共95家。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理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二是规范执法流程,在执法检查中,依法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在执法监管,采样监测中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执法系统,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三是文明执法,将文明执法贯穿于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理的6起行政处罚案件处罚金额均按照上级裁量规范进行裁量,防止权力滥用。会同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14次,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涉危险废物问题线索核查2次。

  (五)持续强化司法联动协调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与司法机关紧密协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23年无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有2件环境行政复议案件,无环境诉讼案件。

  (六)依法严格法制审核与执法监督。落实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制度与裁量标准,所有环境行政执法案件都经过法制机构审核,实现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全覆盖。参与省州县开展的环境行政处罚案卷抽查评查,及时纠正不合法及不适当的具体行政行为。

  (七)认真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贯彻落实中共建水县委办公室、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建水县贯彻落实< 云南省 2023 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任务清单》(建办通〔2023〕13 号)以及《建水县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下沉工作实施方案》,牵头专项普法工作队第二组,下沉曲江镇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八)加强法治宣传。一是落实《2023年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2023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及建水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3 年在重要节日节点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2023年“世界地球日”、“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低碳日”及”全国生态日”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册3500份、环保袋5000个、围裙200个、宣传读本1500本。二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开展“送法上门”精准普法,深入企业开展精准帮扶指导、上门服务,通过“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事讲法”等方式提醒企业需面对的环境风险及法律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环境保护主体意识,助力提升企业知法、守法经营的法治素养。开展入企宣传15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深不透。理论学习不够积极主动,重业务、轻学习的思想依然存在。对生态环境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学习不深,对行政执法程序的学习不透,理论联系实际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环境执法监管、监测能力不足。行政执法人员大多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治教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潜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法治宣传力度不够强。行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还有提升空间,普法推广力度有待加强,学法用法手段和方式还不够丰富。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学习宣传国家新修订、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推进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标对表“一规划两方案”抓好责任落实。

  (二)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强化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交叉执法”,规范案件处罚数额自由裁量行为,促使执法公信力与执法水平双提升。

  (三)加强法治宣传。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把学法普法工作与生态环境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学法,不断加强学法用法的意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