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十七、二十一工作整改的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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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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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及交办群众信访举报件整改方案>的通知》(红办通〔2023〕73号)要求,建水县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建水县涉及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立足问题实际,坚持立行立改、规范整改,现已完成反馈问题十七、二十一整改工作,并进行认真自检自查,严格进行县级初验,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改问题十七:红河州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不够、推动不力,“两污”治理设施历史欠账多,与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不匹配,处理规模和处理能力等达不到发展需求。 

  整改目标:2023年年底前完成建水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 

  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加快项目建设,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建水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于2021年11月取得可研批复,2022年9月取得初设批复、环评批复,10月进场施工,扩建规模为2万方/天,主要构筑物有1座处理量为2万方/天的AAO生物池两组,单组处理量1万方/天,配水井及污泥泵房1座,辐流式沉淀池2座,2023年10月完成建设及设备安装,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 

  (二)整改问题二十一:部分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存在风险。 

  督察报告指出:建水县南部生活垃圾填埋场、蒙自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等部分县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中水回用率低,渗滤液处置费用较高,存在不能实现长期稳定达标处理隐患。 

  整改目标:2023年底前完成建水县、蒙自市、弥勒市、屏边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规范化管理。 

  整改措施及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强中水回用,有效提高中水利用率。因雨季期影响,导致中水回用率较低,现雨季期已过,将持续加强中水利用率,用于对库区、管理用房周边树木进行绿化灌溉,以提高中水利用率达到90%。二是优化渗滤液处理设备,对库区及周边设施加强管理,有效达到降本增效。针对药剂成本,经过对多方药剂产家进行比选采购,采购单价较低的药剂产家以降低渗滤液处理费用;对库区覆盖膜及时的修补,以减少渗滤液产生量,从而减少运营成本;加强渗滤液处理站设备维护保养,降低设备故障率。 

  二、整改成效 

  (一)整改问题十七整改成效: 

  扩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能力得到提升。建水县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于2023年10月完成建设及设备安装,并通过环保验收,日处理规模由2.5万方提升到4.5万方,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 

  (二)整改问题二十一整改成效: 

  中水利用率提高,渗滤液处理设备进一步优化,有效达到降本增效。将中水用于库区、管理用房周边树木进行绿化灌溉,持续提高中水利用率;对库区覆盖膜及时的修补,减少渗滤液产生量,运营成本有所降低;加强渗滤液处理站设备维护保养,设备故障率有所降低。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持续做好生态环境问题综合治理。 

  二是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和做好监督检查。加强日常管理,注重现场检查和实地核查,持续提高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断加强垃圾填埋场规范化运营管理,打好“两污”治理和生态保护攻坚战,高水平建设美丽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