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县人民政府信息提供指引,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普雄乡党政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普雄乡人民政府及普雄乡党政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普雄乡党政班子领导及分工;
(二)普雄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普雄乡人民政府重要会议;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五)普雄乡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六)普雄乡人民政府公示公告;
(七)普雄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八)普雄乡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九)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政府工作报告》
(十一)普雄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十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信息;
(十三)普雄乡人民政府重要事项公示、重大决策听证、重点工作通报;
(十四)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将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hjs.gov.cn)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向社会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建水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索取,复印有效。
附件: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