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审计局关于建水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工程决算审计结果公告(2022年第1号)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22/06/0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建水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9月18日至12月8日,对建水县公安局组织实施的建水县看守所、拘留所建设工程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建水县看守所属中型看守所,设计押量400人,总建筑面积9394.98平方米;拘留所属中型拘留所,设计日均在所被拘留人数100人,总建筑面积2442.14平方米,看守所占地面积27330.1平方米;拘留所占地面积5333平方米。总工程规模11837.12平方米。 

  截至2021年9月18日,建水县看守所、拘留所项目与相关参建单位共签订合同75份,涉及合同金额4651.61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22份,金额4198.73万元;设备及服务采购类合同53份,金额452.88万元。此次财务方面的审计涵盖以上所有与项目有关的合同范畴,但工程方面只涉及与建水县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范畴。 

  截至2021年12月3日,项目到位资金合计4245.6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768万元(看守所1272万元,拘留所496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477.61万元。截至2021年11月30日,账面反映累计投资3914.1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2817.49万元,设备投资50万元,待摊投资支出1025.17万元,其他投资21.5万元。 

  (二)工程结算审核情况。 

  2021年3月30日,建水县公安局委托四川信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建水县看守所、拘留所工程进行了结算审核,报审工程施工费3472.67万元,审核后工程施工费3397.02万元,审减工程施工费75.65万元,审减率2.18%。建水县审计局于2021年9月18日起对以上工程开展了审计监督。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竣工财务决算情况。 

  1.会计核算不规范。 

  (二)工程结算管理情况。 

  2.建水县公安局对工程施工过程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单价大幅度增加;对第三方结算审核监督管理不到位,导致工程造价不实537.6 1万元。 

  (三)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3.未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未及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5.招投标程序、合同签订不规范。 

  (四)项目投资绩效情况。 

  6.工程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如期完工,工期延误也未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三、审计处理及建议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建水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对于以上问题已按相关法律条款作出处理。 

  同时提出以下四条审计建议:㈠ 严格执行设计成果,严格执行变更程序;㈡加强对参建单位(特别是监理、造价审核)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三方的职责;㈢加强招标投标政策法规学习;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据建水县公安局的整改报告反映问题已按照审计处理意见整改完毕。对于工程价款不实问题县公安局再次与施工单位相关工程负责人再次进行核对复查,双方于审计结果无异议,2022年1月份已按照审计决算审计金额全部支付完工程款。 

  建水县审计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