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受理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举报件的公示(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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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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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4月30日,建水县收到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报件1件:

  受理编号:D2YN202104290047,举报内容:1.面甸选厂(位于红河州面甸镇湾塘村委会龙潭村)尾矿库溃坝矿砂掩埋下游水井和灌溉沟渠,污染附近龙潭地下水(村民饮用水源),且截断村民灌溉引水;该厂在尾矿库附近200m处侵占1亩林地修建坟地。2.鑫云猪场(龙潭村附近500m)养殖废水直排周边水沟,进而污染泸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