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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 建水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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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最低工资标准 | ||
内容 | 您好,请问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是多少? | ||
创建时间 | 2024-10-31 |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 2024-11-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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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建水县政府办公室 | ||
回复内容 | 同志: 您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最低工资标准 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二、现行标准 2024年10月1日起,云南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元。二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2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三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元。如有疑问请咨询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联系电话0873-306441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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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 建水县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