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建水县政府办公室
信件标题 关于建水县居住证办理咨询
内容 你好,因为教师资格证认定需要,想办理居住证,但是只办理到暂住证。
小学初高中都在建水就读,居住地也在建水,可以说在建水生活了十多年。
政务网站查询到的办理材料只需要证明在居住地居住生活六个月就可以即时办理居住证。为什么线下办理就不可以快速办理?
如果可以快速办理需要带什么证明材料?学生证?毕业证?
望尽快回复,谢谢。

创建时间 2025-04-10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2025-04-17
回复部门 建水县政府办公室
回复内容
同志:
       您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到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登记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您需先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暂住登记,登记满半年方可打印居住证。
     《云南省公安机关户籍业务工作规范》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公民申领居住证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居民户口簿;
     (二)本人相片。受理单位可以从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提取申领人相片的,申领人无需提交相片;
     (三)以合法稳定就业为由申领的,还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原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的可提供复印件;
     (四)以合法稳定住所为由申领的,还应当提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材料原件;
     (五)以连续就读为由申领的,还应当提交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原件。
      咨询电话0873—780696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祝您生活愉快!

回复人 建水县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