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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27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29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mail:309878306@qq.com 

  联系电话:0873-7626081   0873-7626696(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4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654399 

    

    

    

  2022年4月7日—2022年4月2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红河江合商贸有限公司砂石料加工和商砼综合基地建设项目

建环审复[2022]7号

2022.4.26

2

红河州建水通远商贸有限公司配煤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环审复[2022]8号

202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