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2023年第四次申请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评估结果名单公示 |
根据《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医保发[2021]17号)、《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医保发[2021]16号)文件,现将2023年8月申请基本医疗保险两定机构评估结果名单公示如下: |
序号 |
申请单位 |
地址 |
类型 |
评估结果 |
1 |
面甸镇大田山村卫生室(一组)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面甸镇大田山村委会大田山村农贸市场自建房内 |
村卫生室 |
合格 |
2 |
建水县康仁药房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临安镇大麦场村104号 |
零售药店 |
合格 |
3 |
建水之心大药房 |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面甸镇面甸村委会面甸街农贸市场入口铺面 |
零售药店 |
合格 |
本公示期限7天,若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7天内可以向县医疗保障局反映,电话7612028。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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