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6月9日,对中央第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建水县移交的第二十批群众信访举报件1件,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上报调查处理情况。
截至当日,移交建水县的第二十批信访举报件1件,均按期办理、反馈,已办结1件。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建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9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批 )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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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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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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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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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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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核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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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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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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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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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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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被处理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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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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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YN20240528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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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建水县临安镇陈官村瘦山地鸿鑫选矿厂选矿废水直排附近水沟、农田,超范围开采破坏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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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 建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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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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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水县鸿鑫选矿厂建设有总容积为2450m³池子3个,未发现选矿废水外排、外溢情况,从厂区外排到附近水沟的水是机井水,经检测机井水、农灌沟渠水质重金属均未超标。 2.该厂在土地平整及厂区养殖场建设过程中存在破坏植被的情况,不存在超范围开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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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 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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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管力度,严禁企业废水外排;企业在未取得相关手续前,禁止进行土地平整工作;同时要求企业对破坏的区域进行覆土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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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按环评要求规范收集、回用生产废水,严禁生产废水外排。 2.相关部门已对当事人破坏植被行为进行处罚,现破坏区域已覆土,涉及林地部分已种植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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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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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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