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索引号
    jsxtjj/2025-00000
  • 发布机构
    建水县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1-23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年以来,建水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始终坚持做好统计服务,通过拓宽平台、创新方式,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在建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信息10条。其中:统计信息5条,其他5条。公开内容涵盖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政务动态、行政执法、履职依据、重点领域、统计信息等。按照规定,各类政府信息在产生后及时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共收到5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明确了信息的收集、审核、发布等流程。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同时,定期对信息进行整理和归档,方便公众查询和使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

统计部门以建水县人民政府网站为主要信息公开平台,在以工作动态、统计信息、统计数据等传统形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坚持《统计年鉴》等渠道发布最新统计数据、统计解读,着力建好新形势下建水统计工作的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4年我局未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评议方面工作,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力导致责任追究情况。我局继续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强化政务信息公开把关审查,优化工作流程,由对口工作人员负责信息上报,分管领导审查,办公室汇总后,从后台传送至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本年制发件数本年废止件数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没有可空白,不需填“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总计
商业企业科研机构社会公益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一)予以公开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不够丰富,部分信息的解读不够深入;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还不够充分。

(二)改进措施:拓展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增加政策解读、统计分析等方面的深度内容,采用图表、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优化信息公开的流程,提高信息审核和发布的效率,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通过在线咨询、民意调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公众的需求和意见,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建水县统计局

20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