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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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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中共建水县委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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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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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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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委编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云政发〔2013〕153号,以下简称《规定》)关于“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规定和《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建水县委编办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现将我办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概述
县委编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组织机构设在综合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按时公开各类应该公开的数据、文件,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相关培训,熟悉业务,做到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不应公开的决不公开。
公开信息主动发布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建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建水县委编办红页网上,内容涉及政府各部门权责清单、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及法人信息变更登记和抽查公示、“三公”经费、日常工作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2017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7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1.重点领域信息公示。根据《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工作的通知》,我办按要求及时在建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开了行政审批相关信息,包括改革信息、权责清单及目录、审批标准化等60条内容。同时,印发了《行政审批办事指南》150余份。
2.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监督各事业单位做好网上登记及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对全县事业单位提交的2016年度报告书进行网上公示,年度报告公示率为100%。同时,按要求对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通过摇号方式,对摇到的15家单位进行抽查,并在建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3.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明确抽查主体、抽查依据、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全县42个部门共梳理出随机抽查事项330项(其中28个县级部门250项,14个乡镇80项),并制定了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细则,形成了《建水县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网站上公布。
4.财务公开。我办在建水县人民政府网及建水县委编办红页网上按要求公开了2016年度部门决算、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及“三公”经费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公开信息主动发布在云南省机构编制网、建水县政府门户网站和建水县委编办红页网上。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7年,我办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办无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因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栏目涉及内容具有政策性,法规性和长期性,无法做到每月更新一次内容的要求。针对此问题,下一步我办将积极与县政府办信息科对接协商解决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相关工作问题。
附件:建水县委编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中共建水县委编办
2018年1月18日
附件【附件 建水县委编办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