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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9-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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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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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建公发〔201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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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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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2018年建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建水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8年,建水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以打造开放型政府为动力,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抓手,以满足公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需求为导向,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目录,深化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
(一)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建水县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为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载体建设不断夯实。一是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资源,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平台。二是利用全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公开。落实专人定期发布和更新信息,重点公开了工作动态等群众普遍关心、社会普遍关注内容,切实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一)2018年,建水县公安局通过各类网站、媒体平台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52条,其中,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发布信息113条,通过建水警方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05条,通过建水警方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07条,通过建水警方官方抖音号发布信息27条。
(二)2018年,建水县公安局共承办人大建议4件,办理结果:全部为A类;共承办政协提案22件,办理结果:A类16件,B类6件。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已通过本局对外公示栏进行发布。
(三)2018年,建水县公安局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政策解读工作4次。
三、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建水县公安局一直注重“空间导向”,突出“问题导向”,借东风,谋成事,借“互联网+政务服务”之风,自主研发“智慧警务”APP全数字警务新平台,范集“人口管理、治安场所管理、调度指挥”多个警务模块为一体,巧施“指尖上的警务”,着力提升精准打击的深度和广度。建水县公安局群力发首,凸“流动人口管理、治安场所管理、扁平化调度指挥”新思路,以“智慧警务APP”为龙头引领,打通扁平化指挥与“互联网+服务模式”最后一公里,让“指尖上的数字警务”良好互动,助推“情指联动”向“扁平化指挥”快速融合。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
2018年,建水县公安局在运行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包括建水警方微信公众号、建水警方官方微博及建水警方官方抖音号(2018年9月开通)。年内,建水县公安局在高速路口和城区共使用电子屏幕9块用于发布相关政府信息和公告。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2019年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务公开机制不健全,各业务部门对于政务公开工作认识不够;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不够,推进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不够。
2.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不及时,发布内容单一;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
3.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力度不够,对于开展政务公开的意识不强,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具体,公开方式单一化、陈旧化,与真正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还有距离。
4.警务信息发布没有与政府网站的政务公开平台有效融合应用,致使信息发布与政务公开工作衔接不畅,与政务公开平台之间的契合程度不够,未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的要求。
5.政策解读回应质量不高。政策文件公开后,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在政府网站和部门网站内发布解读材料,并与政策文件相互链接。
(二)2019年工作计划
1.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
2.坚持以公开促进公安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
3.将机关预决算、“三公经费”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
4.继续做好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推进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中涉及公安工作的信息公开。
5.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建水县公安局
2019年1月11日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