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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治政府建设
  • 索引号
    jsxsfj/2026-00003
  • 发布机构
    建水县司法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31
  • 时效性
    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建水县税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建水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州党委、政府及上级税务部门工作要求,紧扣税收中心工作,以提升法治思维、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为核心,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把握核心要义,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税收工作实践,通过党委会、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青年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小组、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开展学习。全年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专题党内法规学习2次,开设“建税青音”座谈会,组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法22次,县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学习6次,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二是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与税收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分管部门法治工作汇报,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决策,将法治建设融入税收征管、纳税服务、队伍建设全过程。三是强化法治能力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文选》等著作,制定年度学法计划,通过“学习兴税”平台、专题培训、案例研讨等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税收法律法规等学习培训,覆盖干部职工400余人次,实现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学习兴税”网络自学人均学时达76学时,组织新任职人员执法资格考试,5名参考人员全部通过,执法资格持证率保持100%。

(二)依法履行税收职能,深入推进依法治税

一是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坚持“政策直达+法治保障”双轮驱动,聚焦科技创新、制造业发展、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梳理形成12大类46项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建立“大数据筛查+精准推送+跟踪问效”机制,依托大数据分析,精准筛选推送对象,按照“一政策一方案”,通过电子税务局、短信等渠道精准推送政策信息,不断深化“政策找人”,向各类经营主体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全力推进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根。二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严格执行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原则,守住税费收入质量底线,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坚持“税费皆重”“税费同管”,加强税费收入的动态分析,依法加强征管,强化重点税源监控,坚决防止有税不收,违规收“过头税费”,做到该收的收好,该减的减到位。强化欠税管理,采取有力措施“防新欠、消陈欠、控死欠”,规范流程管理,切实增强薄弱环节,防范化解执法风险,把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2025年累计组织各项税费收入379953万元。

(三)精准普法宣传,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将普法宣传教育融入各个重要普法节点和税法宣传工作中,充分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六进”活动,组建党员先锋宣讲队深入辖区重点企业,开展“宪法+税收政策”上门宣讲服务,围绕企业关心的各项政策内容,解读最新税收法规和税费优惠政策,助力企业防范涉税风险,累计服务企业20余户,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提供税收政策咨询160余次。二是开展税法宣传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宣传形式,结合建水历史文化特色,开展“法治课堂进企业”“税收普法进景区”“税法宣传进乡村”等活动,通过纳税人学堂、政策宣讲会、送政策上门、电子税务局、税企微信群等多种渠道,进行精准推送,开展内容丰富、亮点突出、形式新颖的系列税收宣传活动,在执法过程中开展说理式普法,实现“执法一次、普法一片”,提高公众的纳税遵从度。

(四)规范税务执法行为,提升执法公信力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全方位公示、全过程公开的原则,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强化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加强事后公布,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制度,及时依法多维度、多平台向社会公布税务执法信息、纳税人权利及义务、办税服务指南、税费优惠政策、法律法规依据、救济途径及监督方式等内容,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二是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将法治思想贯穿于精确执法全过程,加强说理式执法的运用,坚持“释法明理、法理相融”的理念,严格落实“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实现税收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防止“类案不同罚”,按照《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执法尺度,确保同案同罚、类案类判,注重处理处罚的适当性、合理性,不断增强税务执法公平公正,促进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助力提升税费征管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五)强化权力制约与监督,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一是强化执法监督制约。依托税收执法内控监督平台,建立“日常监控+专项检查+重点督察”的监督体系,定期开展税收执法数据及日常征管数据自查整改工作,全盘扫描基础征管数据,确保日常执法与征管不出问题,对提前发现异常的数据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数据逐条责任到人,确保税收执法问题及征管问题减存量、控增量,按照“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内控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为抓手,前移风险防控关口,抓整改提质效,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对税收执法过错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预防。二是切实保障纳税人救济权。通过各种途径宣传税务维权救济方式,公开监督电话、举报电话,宣传行政复议法律法规,扩大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落实税收征管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精神,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设立“涉税争议调解室”,聘请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纠纷调解。2025依法依规办理税务行政复议申请2件,通过沟通调解纳税人撤回税务行政复议2件,全部依法妥善处理。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法治思维和能力有待提升。部分税务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倾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不足,少数执法人员依赖经验执法,说理式执法开展不够深入,对执法依据、裁量标准解释说明不充分,面对新型涉税争议和复杂执法场景时应对能力不足。

二是普法宣传精准性不足。普法宣传仍存在“大水漫灌”现象,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纳税人的个性化普法需求把握不够精准,特别是对紫陶产业、乡村旅游等特色行业的定制化普法内容较少。普法宣传形式创新性不足,传统宣传方式占比偏高,新媒体宣传的互动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

(二)产生的原因剖析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专业人才欠缺。部分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充分认识到法治是税收治理的基石,存在“重形式、轻实效”的现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够深入,缺乏系统性和实践性,导致法治思维树立不牢固,运用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主动性不强。同时,随着税收征管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对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法律方面专业人才有所欠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较少。

二是普法创新意识不够强。习惯于沿用传统的执法和普法模式,缺乏主动创新的意识和能力,对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法治建设新趋势、新要求把握不够精准,未能有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对纳税人缴费人的新需求、新期待回应不够及时,服务和执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有待提升。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建引领、法治先行、服务为民、协同共治”的工作理念,以推进税收法治现代化为目标,聚焦法治意识提升、执法规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数字化转型、协同机制完善五大重点任务,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执行力度、创新工作方法,着力构建“执法规范、服务优质、监管有效、共治有力”的税收法治新格局。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领导。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核心内容,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突出党委依法治税主体责任,依靠党委领导,压实相关部门职能职责,进一步树牢税收法治意识,优化税务执法方式。

(二)强化税收执法风险防控。完善执法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执法风险点的排查和分析,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强化执法全过程动态监督,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切实提升税务执法质量和效率。

(三)坚持守正创新。注重税收理念更新与方式方法创新,聚焦纳税人、缴费人税收政策、业务操作中的难点、堵点、痛点,推动政策解答简单化、流程操作便利化。持续探索与市监、司法、金融合作机制,拓展多部门精诚共治新格局。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持续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重点加强对新出台法律法规、税收政策及执法程序的培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着力提升执法人员能力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能力。建立健全执法人员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激励执法人员自觉提升执法水平,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税收执法队伍。



国家税务总局建水县税务局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