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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治政府建设
  • 索引号
    jsxlcj/2026-00001
  • 发布机构
    建水县林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1-23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提升依法治林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为生态文明建设和林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林草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建设法治政府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前抓、具体工作专人抓”的格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针对工作开展的实际,及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任务,传达上级精神,听取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矛盾困难。

(二)加强学习教育,依法履职尽责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依托党组会、职工例会等载体,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度融合,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党规,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履行职责,突出抓好林草资源保护工作。2025年全面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度集中学习20次,其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13次,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4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概念等12次,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43次。

(三)深化政务公开,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一是加大简政放权,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中,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不断压缩办理时限,不存在以备案、登记等其他形式变相许可的情况。二是严格落实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应用要求,规范办理流程,选派2人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持续提升便民服务质效。三是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清单制度,在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编制和动态完善我局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清单。2025年建水县林草局行政职权共梳理行政职权10类,191项(其中: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127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检查15项,行政裁决3项,行政给付9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权利5项),对应的“责任事项”1477项,“追责情形”1250项,向社会公布。

(四)强化矛盾化解,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一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所有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均进行了集体讨论。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二是推动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及业务文稿起草论证与审核把关,做好合法性合规性审查。2025年县林草局未出台规范性文件。三是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维护司法权威的具体举措。今年,我局负责人出庭应诉2次。四是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高效回应解决合理诉求,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2025年,我局共受理涉林信访案件17件,其中云南信访网网上信访件14件,群众来信3件。目前云南信访网网上信访件14件,已办理完结 14件。群众来信3件,已办理完结2件,1件还在办理中。所有信访件已办理完结的16件,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为100%;全部得到满意答复;没有出现进京、赴省信访的情况发生。五是自觉接受人民法院、检察院实施的法律监督,采纳相关司法建议,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全年分别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

(五)深化执法改革,推进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执法平台应用,扎实做好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填报工作,实现执法监管与许可事项全程规范可溯。二是根据赋权乡镇行使县级部门行政职权事项决定,围绕行政案件查处的程序进行了培训,同时,安排骨干对乡镇案件查办全过程进行指导。三是加强与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联系,主动参与林草行政案件查处。四是严守执法过程中工作纪律,杜绝越权行政、吃拿卡要等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各环节流程。全年共参加省级各类培训8次,州、县级执法培训8次,指导乡镇执法业务12次。2025年12月30日止,全县共查处各类林草行政案件58起,已办结33起,乡镇正在办理案件4起,执法三大队正在办理案件11件,不予立案1起,移送县公安局9起,共审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12起,处罚违法人员27人,处罚违法单位5家,收缴罚款120.89万元。

(六)创新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一是结合森林草原管理工作推进,深入林区和涉林企业,加强对森林草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二是扎实抓好“世界湿地日”、“爱鸟周”、“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广大干部群众学法、知法、守法、懂法、遵法氛围浓厚,参与保护生态资源意识明显增强。2025年共组织宣传11场次,出动人员115人次,车辆19辆次,现场解答群众6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6400余份,向百姓群众普法,营造全民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执法协同,守护青山绿水

一是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法治政府宣传教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健全和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明确普法工作的任务目标、重点对象和工作要求。三是深入林区和涉林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扩大法治政府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四是加强林地保护,把林地规划利用纳入法治轨道,严禁乱批乱占、未批先占、少批多占、不批乱占等非法占用林地行为,守住林地保护红线。2025年12月30日,共收到涉及林地征占用项目报件53件,其中:永久占用林地40件,临时占用林地4件,为林业生产服务9件。已审批36件,使用林地面积3196.73亩。共收到涉及草地征占用项目报件7件,已审批3件,使用草地面积127.00亩,审核办理2件,已退件2件。五是加强林木保护,严控林木采伐指标,依法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科学配置森林资源在民生和生态领域的作用。截至2025年12月30日,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420份,采伐蓄积总量61601.44立方米,出材总量34717.89立方米,采伐总面积1488.5263公顷,限额采伐控制率为100%。全县共签发植物检疫证246件,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加工)许可证6件,换证6件。

(八)推动林长制与法治政府融合,确保森林资源成效

我县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设立双总林长2人,县级林长14人、乡(镇)级林长160人(双总林长28人)、村级林长155人、森林警长34名、村组专管员1160人、网格护林员394人;总督察1人、副总督察2人、督察长8人,实行乡镇片区督查责任。全年三级林长累计巡林7206人次(其中,县级林长巡林调研60人次,乡镇级林长巡护巡查3826次,村级林长巡护巡查3320人次),林长巡林发现问题整改清零182项。州级督察反馈问题2个,已整改完成,县级督察对14个乡镇督查林长制工作中发现问题12个,均整改销号,销号率达100%。健全完善“林长+森林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的联动机制。探索完善民间林长新机制,以村级林长+村组专管员+生态护林员“一长两员”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护全覆盖。

(九)加大审核力度,落实三项制度

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等政务服务平台及时向外公示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和执法决定信息。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记录方式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我局制定并下发了《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调整案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和《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的通知》,规范了行政执法的要求,重大执法决定基本实现集体讨论决定。林草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

(十)深化行政执法,开展行刑衔接工作

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沟通协作,提升林草行政执法队伍在案件侦查、移送方面的能力,推动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确保行政案件与刑事案件依法依规移送办理。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有效衔接,经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对接协商,制订了《建水县建立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同时联合制定了相应的协作机制。建水县林草局邀请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召开林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局党组统揽全局的作用,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抓各项业务落实的全过程。

(二)制定并下发了《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方案》,把法治政府建设与林草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三)制定印发了《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要点》和《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清单》明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

(四)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定党组研究。不断完善工作监督机制,切实加强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督。

三、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

部分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政府思维和法治政府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能力不足的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同时,部分群众对法律认知不足,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却不自知,甚至故意为之,这增加了执法沟通和执行的难度,容易引发执法冲突,影响了林草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行刑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

林草局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虽有一定协作,但联动机制不够健全,缺乏常态化沟通协调平台和机制,信息共享不及时,影响行刑衔接效率。缺乏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对行刑衔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不严格,影响行刑衔接工作的严肃性。

(三)林草执法力量不足

行政执法是专业性较强的工作,要求执法人员掌握有关法律和专业知识,但基层执法人员普遍专业性不强。行政执法改革过程中执法保障机制存在薄弱环节,且基层林草执法人员大多数是兼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办案设备配备不足,案件办理查处效率受到影响。责令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等生态修复类处罚执行难度较大,制约执法工作质效。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发展现代林草为主线,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到生态保护的各项业务工作中。

(二)持续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涉及重大问题的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各个环节的具体程序,增强决策结果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保证涉及决策各方都能接受和遵循。

(三)持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持续推动简政放权,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优化行政服务流程,继续做好行政权力清理、承接、下放、简化办事程序工作,保障我县林草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四)持续提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力度

进一步准确把握相关法律规定,坚持法治思维,加强实战化教育培训,始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协作,建立信息共享、线索互通、案件移送常态化机制,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推进林业法治与林长制深度融合,以法治政府引领林业高质量发展。

(五)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进一步完善和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管理制度,细化和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坚持领导带头垂范,全体林草干部职工、护林员普遍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努力锻造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效率高的过硬执法队伍,持续提高执法水平。

(六)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印发宣传画册等新媒体宣传载体,向全社会宣传、普及相关林草法律知识,曝光相关违法犯罪案件,动员各方面参与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鼓励保护组织、志愿者团队和公民举报相关森林资源、濒危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线索,为我县林草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更好的条件。




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