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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治政府建设
  • 索引号
    jsxswj/2025-00010
  • 发布机构
    建水县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27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水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县水务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切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水利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全体水务职工的法律素质,为不断深化改革,全面推进水利建保障用水安全,实现人水和谐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坚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增强党性修养的基本途径,通过局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组织各位党组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各级党委政府保持一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查找在宗旨意识、群众观念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做一名合格党员的认识,坚定了理想信念,增强了政治定力。

(二)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1.中共建水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9年3月20日,在“三定方案”设置了政策法规科,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2022年11月18日,经中共建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县水务局调整了内设科室,增设了水政监察科(水政监察大队),专业从事我县的水行政执法工作。并重新明确了政策法规科职能,履行“指导、监督全县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和“指导、监督检查水行政许可工作”的职责。政策法规科常年落实工作人员2-4名,取得了行政执法证,已有一名工作人员申请办理督察证。

2.持续开展优化营商,落实“暖心行动”、“局长坐诊接诉”和“企业安静期”制度,全年未作出责令企业“停工停产”的行政处罚决定,未组织过企业进行评比活动,未发现违规收费、摊派费用变相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未发现公职人员违规办企业,尤其是与本机关行政权力相关的企业;未发现本机关公职人员在企业任职或挂名、挂证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的情况;未在每月1-15日期间开展过涉及企业的行政检查。按照省、州相关部门关于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的工作要求,县水务局从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强化行政执法数字化信息化建设,以及行政执法保障方面和组织实施共“六个方面”入手,全面推进县水务局“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县,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

1.县水务局按照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的清理工作。经梳理,县水务局严格执行了国家和上级水行政部门的制定的法律法规,从来没有在县级制定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通过设置市场准入门槛,设置歧视性条件,来限制进入我县水利行业的其他县市、其他地州、省外企业进入本地水利市场,也没有为外地企业“量身定做”设置限制条件来阻碍进入本地市场,做到本地与外地市场主体一视同仁。

2.县水务局制定和落实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与云南勤展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聘用了法律顾问。

3.我县《建水县跃进水库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到期后,县水务局通过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等法定程序,起草了该办法的修订稿。报县政府办公室法规科审核后,于2024年8月23日提交建水县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后分别通过了州人民政府、县人大的备案,于2024年12月1日印发了《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建水县跃进水库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建政规〔2024〕01),完成了该规范性文件的修订工作。

4.2024年,建水县水务局在建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1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县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行政许可信息2条、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信息8条、公示公告8条、建水要闻1条;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已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办结。

(四)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县水务局于2019年8月30日,以建水务发〔2019〕78号文,建立健全了县水务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严格执行三项制度,其中:1.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在建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云南省各级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网”等网站公开;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主动向当事人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向行政相对人表明执法人员身份;2.行政执法机构配备了4台行政执法记录仪,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音像记录,使整个行政执法过程中各参与人的音像有痕可循。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送达行政执法文书,在《送达回证》上进行签收;在日常的行政检查、日常巡查中,及时填写检查记录表和巡查记录表,记录检查及巡查情况,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3.由局政策法规科作出合法性审核,今年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共作出《建水县水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表》9份。

本年度,共实施行政许可25件,其中:取水许可14件,洪水影响评价审批2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9件;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6件,其中处罚9件、不予处罚7件;行政征收(水资源费征收)1项,对35户取水户征收了493.11万元的水资源费;其他行政权力1项(用水计划核定),共核定用水计划34个;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任务事项16项,完成16项。通过上述行政活动,激化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高质量建成美丽宜居新福地、建设和谐幸福新建水提供法治保障。

(五)主动接受配合行政复议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本年度有1件行政复议案件。县水务局对某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行为,作出“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对该决定不服,于2024年8月19日向复议机关建水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期间,在复议机关主持下,在县检察院见证下,县水务局与当事人进行了协商,并达成了一致意见,当事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六)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等情况。

1.本年度无行政诉讼案件。

2.本年度共收到县检察院(建检行公建〔2024〕3号)检察建议书一份,反馈履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的情况。接文后,县水务局已按期完成整改。

3.无纪检监察建议及司法建议。

(七)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情况。

县水务局于2016年建立了《建水县水务局党组学法制度》,2017年制定了《建水县水务局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实施办法》,2021年制定了《建水县水务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局党组会议、民主生活会议、干部职工大会等会议,组织和带领各位党组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的种类法律法规。制定了《建水县水务局2024年普法工作计划》,采购了普法宣传用品,利用“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4.15国家安全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本年度,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工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强化组织领导,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列入党组重要议事议程,对年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安排和部署。

二是认真研究重大事项,细化目标任务,结合各党组成员分工职责和各科室职责,压实各党组成员和各科室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举措,推进水利法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任务繁重,尤其是无证取用地下水这一类违法行为突出,各乡镇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无证取用地下水,用于栽种葡萄、蓝莓等经济作物来发展地方经济,违法数量多,与县水务局行政执法力量不足存在尖锐矛盾,短期内难以及时查处。

二是对乡镇赋权事项未开展过行政执法培训,对乡镇综合执法(水利事项)的指导和监督不够。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继续新招录公务员,优先招录法学专业的人员,从人员编制、人员配置上满足法治建设的迫切需要。

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岗位调配,尽可能充实和强大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加强各种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必要时分组分别开展各类行政执法。

三是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尤其是灌区建设,尽可能地启用地表水供水,逐步消除客观因素带来的影响,从根本上解决非法取用地下水的水事违法案件的源头。



建水县水务局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