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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治政府建设
  • 索引号
    jszsthjjjsfj/2025-0002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3-2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建水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发展,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深入学习法治思想。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推进法治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一是建立党组学习制度和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行政、严格环境执法等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重要内容,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二是持续推动法治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创新学习形式,开展“周一干部职工学习”“读书会”等特色学习活动,用法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2024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8次,开展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读书会和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读书会12期 。

(二)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建立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二是严格执行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印发的《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试行)》《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关于保障大项目审批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惠企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压缩审批时限,促进项目及时落地。三是利用无人机、在线监测监控系统等科技手段通过外围排查的方式进行检查,尽量减少对企业的无关打扰,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四是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按照《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任清单”》要求,以督促整改为主,采取柔性执法措施,对符合法定情形的行为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五是着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工作部署,向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生态环保工作6次,守好“主阵地”,种好“责任田”。2024年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县域空气优良率99.4%,7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7个乡镇级水源地、3个省控断面(跃进水库、团山桥、燕子洞)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2%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未发生重大环境人为损害事件,未发生重大环境事件。

(三)深入推进依法治县。一是制定印发《中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党组议事规则》和《中共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主体责任,规范决策程序。2024年共召开17次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和行政审批。二是从云南亚尊律师事务所聘请法律顾问,为我局行政处罚等重要决策和具体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向社会公开环评审批、环保监管、环境质量等信息30余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办理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二是规范执法流程,在执法检查中,依法出示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在执法监管,采样监测中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执法系统,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三是文明执法,将文明执法贯穿于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2024年出动监察执法人员1118人次,车辆420车次,检查县域内736家次企业,约谈警示企业29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37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31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31件,处罚金额241.96万元。共接到群众投诉103件,办结103件,按时办结率100%

(五)强化矛盾风险源头预防。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其融入日常工作中,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一是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处罚工作。提前做好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阶段,减少行政复议案件产生。二是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抓手,从案卷质量评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争议化解和行政调解、行政执法能力、警示教育等方面入手,不断提升执法水平和案件办理质量。三是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庭审。通过“零距离”接触和以案释法,提高执法人员对行政处罚案件事实认定、证据收集、法律适用、执法程序等方面的认识,促进执法人员规范执法。

(六)加强法治宣传。一是强化宣传教育,结合“4.22地球日”“5.22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等环境纪念日活动,开展环保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持续推进环保法律法规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发放环保法制宣传资料、宣传物品2000余份(件),着力营造全县上下主动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二是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开展“送法上门”精准普法,深入企业开展精准帮扶指导、上门服务,通过“以案示警”“以案释法”“以事讲法”等方式提醒企业需面对的环境风险及法律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环境保护主体意识,助力提升企业知法、守法经营的法治素养。2024年共组织辖区内企业集中普法培训14次218人次,开展入企宣传150余家(次),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份。着力营造全县上下主动关心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党组书记、局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战略,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协调督办,督促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按时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领导职责,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职工法治观念还不牢固,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还需要强化。

(二)环境执法监管监测能力不足。行政执法人员大多没有受过系统专业的法治教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环境监管体系不完善。环境问题点多面广,环境监管全面覆盖、全程监管难度大,部分环境问题呈现多发、反复等现象,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沟通协作机制不完善,执法监管未能形成有效闭环,监管体系亟待优化和完善。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加强法治建设,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为建设美丽建水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加强法治学习与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业务竞赛和案例研讨活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加强环保执法队伍人才建设。强化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推进各类人才培养锻炼,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执法能力提升活动,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结合当前环境领域新兴工艺和变化,积极开展各项专业执法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应对能力。

(三)不断优化执法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实现生态环境领域监管全覆盖。在行政执法中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让执法监管形成有效闭环,减少环境问题的反弹、复发,形成良好监管局面。


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