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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治政府建设
  • 索引号
    jsxtjj/2025-00001
  • 发布机构
    建水县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8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建水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计重点工作任务,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统计执法,强化统计监督职能,积极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统计水平,为统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强化理论学习,筑牢依法治统思想根基

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重中之重,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摆在首要位置。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学习、全体干部会议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工作作风,确保行政执法严格规范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和行政执法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水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清单的通知》(建政办发〔2024〕15号要求,以提升统计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高统计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规范统计行政执法行为,完善统计行政执法机制,强化统计行政执法监督问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统计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根源,标本兼治。针对排查的“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执法技能有待于进一步提升”问题,制定《建水县统计局2024年行政执法人员轮训计划》,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通过对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执法程序、专业统计执法实务的培训,全面提升全县统计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三)强化统计监督,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切实做好国家统计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改正失实数据。按照省、州统计局统一部署,2024年2月22日至27日对我县2023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失实数据改正开展了执法检查,此次检查结果已上报州统计局,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正在进行中,固定资产投资专业对失实数据进行了改正。二是加强数据质量核查督查,夯实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县统计局严格把控上报数据质量,通过数据上报前审核、数据上报期间查询、数据上报结束后核查的方式,夯实源头数据质量。通过部门联合检查、实地核查、电话联系等方式指导部门、乡镇和企业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完善基础资料。2024年8月县统计局与县市场监管局开展县级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共检查10家企业,进一步全面规范统计基层基础,推进全县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三是做好国家统计执法检查反馈问题全面自查。按照云南省统计局《关于国家统计执法检查反馈问题全面开展数据自查工作的通知》(云统发〔2024〕82号)文件要求,组织工业、批发零售业、固定资产投资专业开展全面自查工作。四是有序推进电子台账建设工作。紧盯电子台账建设工作时序进度要求,统筹安排,有序推进。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落实,县统计局专业人员指导企业安装、使用电子统计台账,深入企业,具体解答原始数据提取,凭证归类等使用中的问题,有效推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的使用。我县全部“四上”企业于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电子台账的安装使用。

(四)强化能力提升,加强全县统计执法水平

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统计执法队伍素质,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提高全员执法的专业技能。今年以来,结合“八五”普法和新修改《统计法》宣传工作,利用培训会、学习会等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相关条文,领会主旨要义。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法律法规知识问答,进一步提高统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认识,提升统计法制工作基础。

(五)强化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一是积极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行政学院)。2024年8月2日,邀请州统计局党组书记周雪云为2024年建水县中青班开展题为《统计基础知识及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让全县中青年领导干部静下心来学统计、懂统计,有效增强了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意识,为提高统计专业化能力水平、构建良好统计生态提供坚实助力。二是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统计法》修改情况以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求,提请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县政府常务会议学习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推动各乡镇、涉统县直部门利用党委会、党组会专题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做到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观念和防惩统计造假理念。召开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专题学习会,全局干部职工通过集中重点学习修改内容,自主学全文条款,学懂弄通新修改《统计法》主旨要义。三是抓好时间节点,统计法宣传走进人民群众。利用好“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关键时点加强宣传解读。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多种形式,讲好统计法治故事,传播统计法治声音。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深化理论学习,强化组织领导。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摆在首要位置,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党组会深化对思想理论的学习。把统计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抓紧抓实,经常性向县委、县政府专题汇报统计法治工作,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会研究解决统计法治建设工作重大问题,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依法统计工作格局。

(二)落实执法责任,推进政务公开。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统计监督检查,完成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政务公开,在官方网站上将统计工作信息、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方式渠道和重要人事变动、重大统计调查制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

(三)狠抓部署落实,推动法治建设。坚持亲自抓部署,亲自抓落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重点推进2024年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推进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和统计监督落实,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仍然有待提升。基层统计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一定程度上影响统计专业水平的提升。基层统计人员和领导干部对《统计法》的熟悉程度还不够,统计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二是统计执法力量仍然较为薄弱。县统计局机构规模小、人员少,持证执法人员仅有2人,数量不够。法规工作人员同时还兼任其他统计业务,对统计法规研究不深,执法业务技能不强。

四、2025年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深化法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强化对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加强对中央《意见》《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学习宣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法治意识,全面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

(二)进一步落实《统计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改《统计法》学习宣传贯彻职责,进一步强化同县委党校的常态化合作机制,将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解读纳入县委党校干部教育必修内容。进一步强化统计员培训,把学习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各专业业务培训的必讲内容,做到学业务,必学《统计法》。进一步利用“统计开放日”、“宪法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更加关注统计、知晓统计法律法规、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动员行政编干部参加执法证考试,强化执法程序和法规条文学习,着力提升考试通过率,进一步壮大统计执法监督队伍。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州统计局举办的执法技能培训,学习执法办案经验,在提升人员业务本领的同时,强调组织纪律,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办案纪律,做到依法办案。




建水县统计局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