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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治政府建设
  • 索引号
    jsxrmzf/2025-00333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2-27
  • 时效性
    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建水县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中共建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建水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建水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和税收中心工作,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强化执法监督,推动税收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的首要任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等著作,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把握核心要义,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税收工作实践。全年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一主题”专题党内法规学习2次,开设“建税青音”座谈会,组织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学法22次,县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学习6次,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次。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营造良好纳税服务环境,千方百计挖掘经济税源,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加强对税费入库进度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税费及时、足额入库,实现税收收入平稳有质增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财力保障。二是全面贯彻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好新出台和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的各项政策红利,全面加强政策指引和辅导推广,优化“政策找人”工作机制,利用税企互动、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推送税费政策、提示提醒信息5批次,惠及4000余户次纳税人,为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提供基础保障。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依法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增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防范制度性风险,认真落实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按要求对现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持续强化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2024年共制定规范性文件0件,作废规范性文件0件。二是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对2024年新增的申报享受减征契税政策的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组织开展人员培训,确保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政策内容和系统操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依法集体决策制度。依法将重大税务执法事项纳入集体审核的范围,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的基础上依法依规作出决定,并从事前报告、事中监督、事后备案三个方面落实监督。二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税务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执法决定前,对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建立政府法治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聘请法律顾问1名,按照落实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程序要求,不断加强对内部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2024年共审核重大执法决定2件,审理重大税务案件0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求,持续做好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推进落实工作,聚焦税务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三个环节,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按照《西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执法尺度,注重处理处罚的适当性、合理性,不断增强税务执法公平公正。全面贯彻落实“首违不罚”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容。2024年共实施行政许可16件、实施行政强制2件、实施行政处罚(一般处罚)5件。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深刻认识当前形势下加强涉税舆情防范化解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保持清醒头脑,切实增强政治敏锐度和舆情敏感度,严防发生重大涉税舆情,不断改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统筹执法刚性与柔性、力度与温度,源头防控舆情风险。二是健全应急预案,强化安全责任观念。制定办税服务厅应急预案,确定突发事件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根据突发事件危害程度,分级响应,制定相关处置工作流程和分工协作体系,认真落实办税服务厅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窗口的疑难问题和涉税矛盾,妥善解决纳税人的合理需求。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按照《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做好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及处理工作,不断畅通诉求渠道,实事求是处理投诉事件。结合“放管服”改革、“便民春风行动”等工作,对纳税人的投诉及时进行处理,提高投诉管理质效,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服务改善、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纳税遵从度。二是切实保障纳税人救济权。加强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紧抓“12·4”国家宪法日的时间节点,围绕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做好对纳税人缴费人的普法宣传。全面加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建设工作,以办税服务厅“三化”建设为抓手,积极打造“枫桥经验”税务新样板,建成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分局、办税服务厅)2个。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监督强化法治引导。充分运用税收管理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建立执法行为动态监测体系,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问责力度,发挥依法行政综合绩效考核、执法督查、内部审计的综合监督作用,按照“职责所在、监督所指”原则,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关键环节,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以云南省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外网门户网站为平台,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决策事项公开机制,及时公开和更新信息公开项目,提高涉税决策的公众参与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及时录入行政决定结果,确保信息第一时间共享,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政务信息,对已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及时公示,依法接受社会监督。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积极开展税务智慧监督推广上线有关工作,进一步做好任务职责分工、数据技术支撑等工作,运用、验证智慧监督一体式应用中的7个功能模块,通过测试用例、实际业务等,全流程验证各功能模块在不同层级、不同场景业务中的有效性、可行性、稳定性,运用智慧监督开展监督工作,在监督中完善税务风险管理的业务流程和工作机制,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二是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以精准导税、快速分流,实现导税环节和办理环节的高效联通,通过“服务前置、学习培训、高效配合”等方式,实现简事快办清单高效运行,月均接受咨询辅导业务量1200余户次,完成快办事项360余户次,平均受理时间在3分钟以内。聚焦建成集“税情收集、政策宣辅、税费服务、综合调解”等功能于一体的税费服务综合体,完善“辅导办理一体化、流转处理扁平化、税费服务场景化”的运行模式,打好“导税分流”“精细服务”“潮汐窗口”组合拳,着力打通办税缴费过程中的堵点卡点,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举措的体验感。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牢记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第一属性是政治属性,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党委书记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强化法治理念列为重要工作目标,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进一步强化党建对税收执法的引领作用。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保障。由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带领和指导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例会制度,督促本局严格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局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使会前学法常态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的积极性。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年度普法责任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普法工作有计划、有总结、有监督、有考核。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思想引领和组织保障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任务,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开展集体学习,通过部门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万名党员进党校”等培训学习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法治专题培训1期,组织参与法律知识在线答题活动3期,共计参与352人次,促进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深入开展,加大税收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税能力。

(二)定期听取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将法治建设与税收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牢牢把握组织工作的原则和方向。建章立制,确保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有据可依。坚持党对税收法治的领导,全面抓好税收法治建设,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统筹部署,定期听取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汇报,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发挥法治建设“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压紧压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落实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持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法治建设的工作安排。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税,落实深化征管改革要求,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规范化有待提升。执法文书内容的描述不够具体规范,税务行政处罚中引用法律依据不准确,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理解掌握不够牢靠,运用不规范,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升。与全面依法治国的目标和要求相比,部分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水平还不能充分适应税收现代化发展要求,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还需加强。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实效

牢记税务机关政治属性,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扛牢税务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定期研究法治税务建设工作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税务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推行权责清单制度,执行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部署,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考核评价,确保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二)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提升税务执法质量

严格执行征管规范和纳税服务规范,统一工作标准和业务操作规程,税收执法人员和管理团队按照统一职责、统一流程、统一标准开展税收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利益,促进税收执法公平正义,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妥善化解矛盾争议。加大案件审核把关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权利保护和执法监督作用,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效能和执法公信力。

(三)全面开展普法教育,做好税收普法工作

进一步拓宽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充分利用税收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法宣传活动,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丰富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利用新媒体平台、在线解答企业疑问等方式提高税收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纳税人的税法宣传和辅导,扩大税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国家税务总局建水县税务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