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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20240919-21231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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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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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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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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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动物强制扑杀补助申请指南
一、政策依据
《农业部 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农医发〔2016〕35号)、《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7〕35号)
二、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2.补贴范围: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3.补贴标准:猪,800 元/头;奶牛、种牛,6000 元/头;肉牛、役用牛 3000 元/头;羊 500 元/只;禽 15 元/只;马 12000元/匹。骆驼的扑杀补助标准参照种牛执行;鹿的扑杀补助标准参照肉牛执行;鸽子、鹌鹑的扑杀补助标准参照禽执行;驴、骡的扑杀补助标准参照马执行。
各乡镇可根据畜禽大小、品种等因素细化补助标准,建水县属于西部地区,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补助比例为80%,县级财政补助比例为20%。
4.申请程序:养殖场户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上报至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经复核后上报上级财政部门
5.申请材料:强制扑杀补助书面申请(报告)、扑杀详情登记表;养殖场(户)生产、防疫记录;养殖场(户)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6.咨询电话:0873-7616615
7.受理单位: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8.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州相关政策执行。
9.联系方式:0873-7616615
三、监督渠道
1.举报电话:0873-7616615
2.地址: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建水县碗窑路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