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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乡村振兴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026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05-17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2023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公示

  为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政策总体稳定,科学做好资金安排,确保资金精准使用,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红财农发〔2023〕26号)文件精神,下达我县资金810万元。县乡村振兴局在对各乡镇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的基础上,结合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部署,编制了《建水县2023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经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现对该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天,起止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5月25日。

  监督举报单位及联系方式: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建水县乡村振兴局 0873—7612473 

 

  附件:建水县2023年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 

 

  建水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5月16日 



附件【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