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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zfbgs/2024-0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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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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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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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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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民政局关于县政协第179号提案的答复
马子进委员:
你在政协建水县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回龙村老年活动室的建议》第17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老年活动室(场所)的建设补助资金都是由州级福彩公益金补助,补助标准5万到20万元不等,县级财政没有专项资金进行补助。按州级要求,申报下年度项目一般在当年12月前进行申报。据了解,2021年2月州级福彩公益金已给予回龙村(培德村委会)老年活动室建设补助资金15万元。按上级要求,同一项目不能重复多次给予资金补助。
根据回龙社区集体经济薄弱,购买老年人健身器材存在困难这一实际,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已转报资金请示至红河州民政局,申请20万资金购置老年人健身器材。同时从建水县民政局2024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配套资金中划拨5万元给予回龙社区购买老年人健身器材补助。
感谢你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水县民政局
2024年7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绍敏,7614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