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jsxgaj/2024-00001
-
发布机构建水县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2024-10-17
-
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公安局关于政协建水县十二届三次会议第53号提案的答复
建公函〔2024〕18号
杨雪梅委员:
你在政协建水县十二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仁和路和福康路交叉口增加单独左转信号灯的建议》的第53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交警大队经实地勘察调研,仁和路和福康路交叉口信号灯采用单边直行左转同时放行的模式,放行时存在左转电动车与直行机动车交叉通行的状况,在上下班高峰期电动车较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现已采纳了你的建议,于6月2日调整优化了该路口信号灯模式,改为先左转放行,再左转直行同时放行,以保证电动车可以提前左转,避免交叉通行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信号灯调整后,经试运行,该路口交通状况良好。
感谢你对我县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水县公安局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韩雨岑,联系电话:7610610)
附件【附件:建水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清退人员名册(第一批) (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