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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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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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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建民宗函〔202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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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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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建水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17号建议的答复
王吉林代表:
你在建水县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修建泥冲少数民族文化广场建设的建议》的第117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王吉林代表,你提出的《关于修建泥冲少数民族文化广场建设的建议》,我局已经按项目上报程序逐级上报到州、省民族宗教部门,现项目资金文件已下发(红财农〔2021〕106号),少数民族发展任务项目分配方案已报建水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核通过,资金60万元,希望你们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启动项目建设,切实解决好少数民族群众困难问题。
感谢你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12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蒋国军,13769398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