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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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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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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建民函〔2022〕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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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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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民政局对建水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答复
舒发元代表:
你在建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落实离任村干部年满60周岁给予生活补助的建议》的第139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村干部作为基层社会工作的排头兵、领头雁,肩负着带领群众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使命,在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祖国的“三农”建设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力量。我县现执行的补贴待遇政策是固定岗位补贴及两险一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离任一次性补偿)政策。
根据《中共建水县委办公室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建水县村(社区)干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建办发〔2008〕21号)中,“根据‘两险一补’对象任职年限,每任职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岗位补贴,补偿费按离任时最后一个月固定补贴标准计算。对今后在所在的村党组织、村委会,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换届中落选的可享受一次性离任补偿待遇”。建水县委县政府已经按照政策要求,按照任职年限,对无论是否年满60周岁的离任村干部给予了一次性离任补偿,切实加强了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村(社区)干部的关心关爱。我们将密切配合组织部门,积极向上级反映,不断提高老村干部后续生活保障。
感谢您对我县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水县民政局
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屈绍斐、邵兰,联系电话:7615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