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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xczxj/2024-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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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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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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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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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县人大代表第191号建议的答复
彭梅代表:
你在建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利民乡新华村委会平田村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建议》第19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该项建议符合各级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中规定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的支持范围。2024年1月投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00万元,组织实施建水县利民乡新华村委会平田村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项目已于3月30日开工,目前正有序推进项目建设,预计年内可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
感谢你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