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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4-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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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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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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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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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财政局关于建水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的答复
建财函〔2024〕20号
张伟代表:
你在建水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盘江乡新安村委会白勒念小组村民活动室建盖的建议》的第17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村民活动场所是开展群众学习教育、村民议事和公益活动的重要场地,建设村民活动场所对于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实地调查走访,你提出的《关于盘江乡新安村委会白勒念小组村民活动室建盖的建议》,符合白勒念村的实际和发展需要。
近几年来,我县财政收支矛盾不断加剧,县级财力无力安排白勒念村活动室建设资金,为此,我们结合当前实际分析研究,决定以向州级申报彩票公益金项目方式解决新安村委会白勒念小组村民活动室建设问题。目前已完成项目申报工作,待州级批复下达资金后及时筹备开工建设。
感谢你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水县财政局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陈红梅,联系电话:0873-7612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