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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czj/2024-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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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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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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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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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财政局关于建水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的答复
建财函〔2024〕18号
曹福建代表:
你在建水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新建普雄乡龙岔大寨村活动室的建议》的第158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村民活动场所是开展群众学习教育、村民议事和公益活动的重要场地,建设村民活动场所对于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你提出的新建普雄乡龙岔大寨村活动室符合该村的实际发展需要,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列入2024年重点建议。经局领导班子认真分析研究,在当前我县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县级财政筹集资金十分困难的情况下,采取申报省级彩票公益金项目的方式,积极争取省级补助资金支持解决龙岔大寨村活动室建设问题。目前已下达资金指标60万元。项目可着手前期准备工作。
感谢你对我县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水县财政局
2024年7月30日
(联系人:陈红梅,联系电话:0873-7612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