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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大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386
  • 发布机构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
  • 文号
    建卫健函〔2022〕35号
  • 发布日期
    2022-12-07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对政协建水县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4号提案的答复

县医药卫生界别: 

  你在政协建水县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建水县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建议》的第2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效整合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及《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红河州财政局文件、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河州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工作的通知》(红卫发〔2021〕3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已初步制定《建水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到2022年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医保基金“杠杆"效应显现,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疾病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医防融合成效初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得到缓解;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成,县域就诊率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基层中心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有序就医格局全面形成。 

  在县内以“3+2+N”模式组建,“3”即:建水县人民医院、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红河州中医医院,组建3个紧密型医共体总院,分别加挂“建水县紧密型医共体总一院”、“建水县紧密型医共体总二院”和“建水县紧密型医共体总三院”牌子。“2”即:建水县妇幼保健院、建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纳入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现医防融合,构建“管理、责任、利益、服务”共同体,分别加挂“建水县紧密型医共体妇女儿童中心”和“建水县紧密型医共体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牌子。“N”即:其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由建水县人民医院牵头建水县第二人民院、陈官中心卫生院、李浩寨乡卫生院、曲江镇东山坝卫生院、利民乡卫生院、盘江乡卫生院、岔科镇卫生院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关系,卫生院加挂“建水县紧密型医共体人民医院分院”;由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牵头南庄中心卫生院、官厅镇卫生院、坡头乡卫生院、面甸镇卫生院、普雄乡卫生院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关系,卫生院加挂“建水县紧密型医共体州二院分院”。由红河州中医医院牵头西庄镇卫生院、青龙镇卫生院和甸尾乡卫生院组建紧密型医共体关系,卫生院加挂“建水县紧密型医共体州中医院院分院”。          

  为确保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顺利推进,完善紧密型医共体组织构架,建立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参与的紧密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完善政策措施,保障紧密型医共体建设顺利推进。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建水县紧密型医共体理事会,负责紧密型医共体所属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运营方针、资产调配、财务预决算、收入分配、人力资源管理、医保资金分配管理等。并成立建水县紧密型医共体监事会,负责对紧密型医共体的运行规范、成效、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监督管理,履行政府办医监管职能。 

  感谢你对我县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水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6月28日       

    (联系人:谭晓刚,联系电话:15887726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