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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大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000014348/2022-03386
  • 发布机构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文号
    建民宗函〔2022〕18号
  • 发布日期
    2022-12-07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政协建水县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91号提案的答复

少数民族界别: 

  你界别在政协建水县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建议》的第191号提案,已转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界别在政协建水县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深入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建议,经我局召开班子会研究:一是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截至2022年4月,建水县创建了24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单位;98个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400户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命名了231个县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20户示范家庭。目前,县民族宗教局正在积极推荐上报第四批省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2021年,建水县被命名红河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022年推荐上报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3个,州级20个;二是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12万元,加大力度对利民、盘江等8个乡镇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建设;三是争取20万元对普雄乡彝族花灯传承保护与抢救;四是建水县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创成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感谢你界别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12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蒋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