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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22-03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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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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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建民宗函〔202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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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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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政协建水县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6号提案的答复
县政协民宗委:
你委在政协建水县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规范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议》的第206号提案,已转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委在政协建水县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关于规范少数民族特色村寨的建议,经我局召开班子会研究:一是积极争取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512万元,加大力度对利民、盘江等8个乡镇村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建设;二是争取20万元对普雄乡彝族花灯传承保护与抢救;三是建水县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创成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今后,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将加大力度争取项目资金对建水县特色村寨规划及建设保护。
感谢你委对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12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蒋国军,13769398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