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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 索引号
    jsxwhhlyj/2026-00025
  • 发布机构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5-14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30 日,当事人王和国将存储有电影、歌曲等音视频作品的 U 盘、 SD 卡(经红河州出版物鉴定委员会鉴定为非法出版物)带至建水县官厅镇集贸市场,以流动摆摊方式公开销售,2023年11月30日被查获,截至查获当日止当事人获取违法所得60元。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各种非法出版物”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本机关责令当事人王和国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对当事人予以没收涉案物品U盘22枚、SD卡112张;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元的处罚。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