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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jsxwhhlyj/2025-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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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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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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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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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建水县靓点歌舞厅于2025年1月11日晚上营业期间,违规接纳12名未成年人在场所内娱乐消费,该行为违反了《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歌舞娱乐场所不得接纳未成年人”的规定。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三)项、《云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类第9小类第3种情形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3月28日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改正违规行为;没收当事人的违法所得,予以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
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