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535
  • 发布机构
    建水县医保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1-14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临安镇中所村卫生室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通报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在对村卫生室开展专项检查时发现,建水县临安镇中所村卫生室未严格执行药品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作出如下处理决定:1.责令退回违规纳入医保报销费用94286.01元;2.处以涉及的社会保险金2倍的罚款,罚款金额188572.02元;3.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建水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