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鹏程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表水,经建水县水务局立案调查,于2024年8月6日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60000元”的水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补办取水许可手续,处罚决定已有效送达,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