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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 索引号
    000014348/2024-01348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5-17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水务局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建水县临安镇培德村马某某,未经批准建设取水设施。经建水县水务局立案调查,于2024年4月30日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5000元”的水行政处罚,并责令其封填取水井、恢复原状,现当事人马某某已履行完处罚义务,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