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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许可
  • 索引号
    000014348/2021-01373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4-14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mail:309878306@qq.com 

  联系电话:0873-7626081   0873-7626696(建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受理窗口) 

  通讯地址:建水县建水大道647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大楼4楼红河州生态环境局建水分局)   邮编:654399 

    

 

  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作出的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建水锦鑫石材有限公司40万m3/年产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环审复[2020]27号

2020.12.23

2

建水县恒泰水泥制品厂免烧砖生产建设项目

建环审复〔2020〕28号

 

2020.12.23

 



附件【1.pdf
附件【2.pdf
附件【3.pdf
附件【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