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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许可
  • 索引号
    000014348/2023-02273
  • 发布机构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3-10-13
  • 时效性
    有效

建水县气象局行政许可事项规范目录

   

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目录    
序号 主管部门 主项 子项 办理项 实施机关 设定和实施依据 是否涉企 改革方式 具体改革举措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技术性服务事项名称 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审批结果类型 法定审批时限 承诺审批时限 公布日期 公布网址
611 红河州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建水县气象局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否 减时限 将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 无 无 条件型 批文 10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612 红河州气象局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 建水县气象局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否 减时限 将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 无 无 条件型 批文 10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614 红河州气象局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活动审批 建水县气象局 《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否 减时限 将审批时限由2个工作日压减至1个工作日 无 无 条件型 其他 2个工作日 1个工作日    
                                   
1.序号按照《云南清单》中行政许可事项对应的序号填写;

 

  2.主管部门、主项、子项、办理项与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单位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保持一致;

  3.实施机关按照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单位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填报;

  4.设定和实施依据参照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单位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填报,并列明具体条款和内容,涉及实施机关、审批范围、委托下放等内容加粗;

  5.改革方式按照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单位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填报告知承诺、减材料、减程序、减时限等;

  6.是否涉企、改革举措、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技术性服务事项名称、行政许可事项类型、审批结果类型、法定审批时限等按照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单位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填报;

  7.承诺审批时限按照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驻滇有关单位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填报,若改革方式有减时限的,承诺审批时限要与改革举措中的时间对应。

   
   
   



附件【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实施规范.rar】
附件【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实施规范.rar】
附件【升放无人驾驶气球及系留气球活动审批实施规范.rar】